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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国家森林城市”总数增至10个
[日期:2008-11-27]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11月17日,在广州召开的第五届中国城市森林论坛上,广州市、河南省新乡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市,被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授予“国家森林城市”称号。至此,我国“国家森林城市”总数达到10个。此前,贵阳、沈阳、长沙、成都、包头、许昌、临安7个城市先后被授予“国家森林城市”称号。

  国家林业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广州市、新乡市、阿克苏市坚持把加快城乡绿化、发展城市森林摆在十分重要的位置,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保证投入、全民参与,大力改善城乡生态状况,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城市绿化和生态建设成效显著,形成了以森林为主体的、比较完备的城市生态系统。城市森林覆盖率、绿地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等指标均达到了“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

  “发展城市森林是城市解决污染、噪音、粉尘、热岛效应等问题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全国绿化委员会副主任、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说,“只有科学经营好城市森林,城市森林生产的生态产品才会更多更好,人们在享用新鲜的空气、洁净的水、安全的食物方面的幸福健康指数才会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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