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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公益公园,何时无偿奉献给市民?
[日期:2008-12-09]  来源:齐鲁晚报  作者:杨曙明   发表评论(0)打印



    今年济南市政府开门纳谏,公开向市民征求《政府工作报告》意见,不少市民纷纷建议,“三大名胜免费向市民开放”。公园究竟该不该免费开放?市民对此展开热议。

  在济南城区内,有多处公益性公园。在这些公园中,除了泉城公园几年前实行了免费开放之外,其他公园至今大都还需要购票入内,而且门票价格也在不断上扬。

  目前,三大名胜大明湖、趵突泉、千佛山的门票价格均为40元。借鉴国内外先进城市的管理办法,取消公益性公园的收费,是利国利民利人利己的大好事,也是改善民生、提高城市形象的具体举措。

  北京市2006年免费开放的公益性公园已有123个,占注册公园总数的73%;上海市自1994年开始分批推行免费入园以来,除极少数特殊情况的公园之外,绝大多数目前都已经免费对外开放;青岛市的中山公园、植物园、鲁迅公园、百花苑等近几年陆续向社会免费开放;杭州市的西湖公园2003年就成为没有围墙的、名副其实的开放性公园。全国很多大中城市的公益性公园,近年来都取消了门票收费,省城济南何时能完全、彻底地跟上时代的步伐,将所有或大多数公益性公园免费对外开放,将其真正无偿地奉献给广大市民和中外游客?

  公益性公园是一种特殊的公共产品,政府理应把它无偿地提供给市民使用,这不是什么施舍,而是政府部门应尽的职责。从理性上讲,取消门票收费,是公共产品的本质回归,以往形成的收费制度,固然有其历史、客观的原因,但我们不能据此把收费理解为永恒的合理性。人民公园人民建,人民入内需拿钱,公益性公园的收费与免费,归根结底还是表现为直接利益和间接利益、经济利益和社会效益、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的冲突。

  收费获得的是直接、局部的经济利益,丢弃的是间接、全局的经济利益,还丢弃了直接和全民的社会效益。这些道理浅显明了,不知道我们济南的大多数公益性公园为何至今还反其道而行之。 (作者为历下区政协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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