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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建设厅:公共建筑不宜用纯框架结构
[日期:2009-01-04]  来源:海峡都市报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日前,为了保证结构安全,根据福建省建筑情况,建设厅发布了《福建省建筑结构设计暂行规定》。

  根据规定,剧场、体育馆、会堂等大跨度、空旷的公共建筑不宜采用纯框架结构体系。

  而一般建筑错层结构楼板,由于整体性差,不能有效传递水平力,易造成短柱,高度超过60米、层数超过18层的高层建筑不应采用错层结构。规定还明确,禁止预留可加夹层或挑空层后期可加楼板的建筑结构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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