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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建筑标366万公开售卖 曾耗资10万银元修建(图)
[日期:2009-01-22]  来源:重庆商报  作者:刘勇   发表评论(0)打印



拥有百年历史的石柱王家大院
  

  有百年历史的重庆王家大院,如今面向社会公开寻买家:昨天,重庆联交所宣布,挂牌出让清末民初石柱县石家乡原地主庄园王家大院,挂牌价366万元。记者了解到,该地主庄园现为谭先生私人所有,五年前他以30万元的捡漏价格买下,因资金有限无力开发,委托石柱县国土公司进行交易,这也是重庆首次通过市场化的途径公开转让特色古建筑。 

  每平方米折合1200元 

  王家大院位于重庆市石柱县石家乡五村老院子组,距黄水国家级森林公园约15公里,为一座中西合璧的建筑,始建于清代晚期,完成于民国初年,距今有上百年的历史,是目前重庆保存较完好的地主庄园。该庄园依山而建,坐东南朝西北,大型四合院,室内有大水井,粮仓,总占地4185.53平方米(约6.3亩),房屋建面3021.95平方米。按照366万元挂牌价计算,每平方米折合1200元。据当地的老人讲,当年修建王家大院,专门请了上海的设计师来设计,总耗资在10万银元左右。 

  解放后用作国家粮站 

  该房屋的原主人是当地名门望族王姓家族所有,深宅大院演绎了一幕幕悲欢离合的故事。昨天,石柱县石家乡政府人士还介绍,王保山是王姓家族最后的居住者,由于王保山曾在国民党中统任职,解放后被镇压,该地主庄园收归国家所有,长期作为粮站使用,因此,也得到了良好的保护,雕花门窗基本保留。 

  2004年,因粮食系统改制,该地主庄园由石柱县粮食局拍卖,被石柱县谭先生捡漏买下,并取得产权证和长达70年国土出让土地证。有消息称,当时成交金额约30万元,由于谭先生财力有限,无力继续开发,于是想转手给有实力的人。 

  转让不违反相关规定 

  “挂牌价366万元应该是物有所值。”昨天,石柱县国土公司人士表示,王家大院是石柱县宝贵的文化遗产,也是独特的建筑景观,它在历史传统教育、民俗馆藏、乡村生态旅游观光、休闲娱乐、影视剧拍摄等方面都具有开发利用价值。如此有文化价值的地主庄园,转让是否合法?石柱县文管所蒋平所长表示,它没有被列入等级文物保护单位,又属于私人住宅,因此,转让并不违反规定。

编辑:Allen.GY |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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