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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试行绿地认建认养办法 认养绿地可冠名
[日期:2009-03-12]  来源:新华网  作者:潘朝晖   发表评论(0)打印



  《苏州市绿地认建认养办法(试行)》本月正式实施。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可向园林绿化部门登记报名,自愿负责一定面积或数量的绿地、树的建设和管护。

  《办法》明确,目前苏州绿地认建认养的内容主要包括公园、街头绿地、小游园、道路绿化、风景林地等各类绿地和古树名木及其后续资源等,所有认建认养的绿地、树木、设施等产权不作变更。认建绿地1000平方米以上或认养绿地面积达2000平方米以上者,认养期内可在绿地竖立相关标志牌;认建独立、完整的公园绿地面积达3千平方米以上或风景林地面积达1万平方米以上者,可享有绿地冠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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