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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全国首创“古建筑认养”
[日期:2009-06-02]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金华全国首创"古建筑认养"  原则上不能用作居住

  5月中旬,在经过8个月的重建之后,“满堂书苑”在金华飘萍路上重新开张。

  这一天距离金华在全国首推的历史建筑认养保护办法刚好过去一整年。

  满堂书苑”是始建于清朝雍正年间的徽派建筑,原本是金华农村一处年久失修的旧房子。现在,则成为了已故书法家刘去非个人作品的博物馆。

  根据金华市政府政策,有经济实力又对历史建筑感兴趣的民间人士,都可以在金华的婺城和金东两个区认养年代在1911年前、未达到县级文化局公布的“文保点”标准但又具有一定保护价值的历史建筑及遗存。

  “这种认养方式,既保护了古建筑,又丰富了金华的文化底蕴。”金华文物局局长方竟成说,“曾经担任过金华市委书记、现任建设部副部长的仇保兴就建议过,金华有必要通过‘镶牙式’迁入历史建筑,来丰富历史文化内涵。”

  认养很火爆 今年报名人数超过20个

  刘去非原为金华书法家协会副主席,2007年去世。

  在他去世将近一周年的时候,刘的家人原本准备到北京的中国美术馆为他举办个人作品展。但在得知金华出台古建筑认养办法后改变了主意,“我们觉得与其花很多钱举办一场作品展,不如认养一幢古建筑,可以长久展示刘去非的作品。”

  金华市政府是在2008年5月20日发布认养办法的,第一期确定了“满堂书苑”、“和信园”、“五嶂山房”3幢历史建筑作为认养项目,“一开始我们心里也没底,毕竟这是全国都没有过的一次尝试。”方竟成说。

  但结果让文物局大吃一惊,一期的三幢很快都被认养,除了已经迁建并翻修完成的“满堂书苑”之外,其他两处也都在施工中。

  今年4月底,第二期认养消息一发布,报名人数马上超过了20人。

  原则上不能用作居住 大部分将成为私人博物馆

  根据方竟成局长的介绍,目前认养一幢普通的古建筑,包括迁建、翻修大致需要几十万到上百万,但认养的人还是很踊跃。

  根据保护办法,对认养保护人的条件是:自愿认养保护历史建筑及遗存,拥有合法主体的所有单位及个人。

  “目前来认养的,以艺术界的居多。”方局长说,在第二期的认养报名人员中,就有全国艺术大师,准备把自己的工作室迁建到金华的古建筑中。

  方局长介绍,金华市政府鼓励就地认养保护的历史建筑及遗存开办小型博物馆、专题陈列馆、民俗馆等特色文化项目,“原则上不能作为居住使用”。

  根据办法,认养要通过公告、认养人报名、专家评估估值,并在遵守“不改变原状”及“修旧如故”原则上确定修缮方案。一旦认养成功,认养保护人将对古建筑拥有最多不超过30年的无偿使用权,房屋产权则归国家所有。

编辑:Aggie |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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