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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杏文化”成为郯城经济文化和谐发展载体
[日期:2009-06-03]  来源:新华网  作者:李民   发表评论(0)打印



    山东郯城:“银杏文化”成为经济与文化和谐发展载体

  走进山东省郯城县境,就会被银杏林无边无际的磅礴气势所震撼:春来参天新绿,秋后遍野金黄,30多万亩银杏林带营造出独特而奇妙的自然景观;更有树龄逾3000岁、树高41.9米、覆荫面积5亩多的世界第一银杏雄树“老神树”,率领着2万余株百年大树,展示着树“活化石”的强大生命力。

  位于山东省最南端的郯城县,被称为“天下银杏第一县”。据史籍记载,郯城栽培银杏的历史始于西汉永光年间。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郯城县大力恢复银杏的栽培生产,截至目前,全县银杏绿化覆盖面积30多万亩,盆景50多万盆,银杏苗木数量3亿株,银杏果年产量300多万公斤,银杏果苗及系列加工产品综合产值10亿元,出口创汇近3000万美元,银杏已成为郯城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

  银杏,被大诗人郭沫若称为“东方的圣者”“中国人文的有生命的纪念塔”;郯城,则有着悠久灿烂的历史文化,孔子师郯子,齐魏马陵之战,东海孝妇等脍炙人口的历史故事,均源出此地。郯城县委、县政府在筹划建设经济强县的同时,借重郯城深厚历史底蕴,深挖银杏的文化内涵,使“银杏文化”成为经济与文化和谐发展的载体。

  银杏被县人大常委会定为“郯城县树”。“中国郯城银杏节”“中国郯城国际银杏节”“全国银杏学术研讨会”“银杏文化节”……郯城以银杏为媒,放眼全国、全世界,广结经济缘、文化缘。

  郯城县委、县政府结合实际,先后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鼓励社会力量支持文化事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等文件,并运用财政扶持等经济杠杆,鼓励引导企业和社会力量开发基层文化建设,相继推出“银杏三宝”“郯城三珍”等系列文化产品;整修扩建了县图书馆,扩大藏书量,建立电子阅览室;组织开展了“银杏杯”群众文艺作品大奖赛等活动,在大力扩展银杏生产经济效益同时,努力挖掘银杏的文化内涵,把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

  2005年,郯城被评为“山东省社会文化先进县”;2007年,被评为“山东省文化共享工程建设示范县”“山东省文化共享工程建设与服务先进集体”;2009年,被确定为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试点县。经济和文化“两翼齐飞”取得了丰硕成果。

  今年,在积极实施经济发展“双百亿战略”的同时,郯城县委、县政府制定了《郯城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目前,郯城县18个重点旅游景区、景点的规划编制工作已基本完成,其中银杏古梅园、万亩古银杏园等一批景点已经或即将开工建设。同时以农家小院形式、突出古民居和银杏文化的“银杏人家”等旅游项目正在招商,申报“老神树”为“国树形象代表”的工作也在积极进行中。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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