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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环境信息不透明 调查113市仅4家合格
[日期:2009-06-12]  来源:新闻晨报  作者:韩小妮   发表评论(0)打印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自去年5月1日实施至今已一年有余。各个城市的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究竟做得如何?最近,两家民间环保组织给113个城市“打分”,结果仅4个城市“及格”。其中,宁波市以总分72.3分名列第一,合肥、福州和武汉紧随其后,上海以56.5分列第七位。

  ■初评结果113个城市平均30.81分

  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与自然资源保护委员会日前发布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指数(piti指数)排名,对我国113个城市2008年度污染源信息公开状况进行了初步评价。可惜这些城市交出的“答卷”并不尽如人意:指标体系满分是100分,“及格”的城市仅有4个,不足20分的城市则多达32个,113个城市的平均分为30.81分。

  据介绍,纳入评估的113个城市涵盖了哈尔滨、济南、石家庄、长沙、广州、成都、乌鲁齐等110个国家环保重点城市。通过对当地政府对超标违规记录公示、信访投诉案件处理结果公示、依申请公开等8个指标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并对这些环境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评价,从而得出最终排名。

  在这份排名表中,宁波以72.3分的得分高居榜首,其余三个超过60分的城市分别为合肥、福州和武汉。上海列第七位,虽然排名比较靠前,但总分为56.5分,处于“及格线”以下。

  评价报告总结说,作为环境信息公开元年的2008年,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总体上仍处于初级水平。

  ■申请公开信息113个城市仅27个回复

  《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首次提出,环保部门不仅应在职责范围内向社会主动公开环境信息,还应该根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公开环境信息。公众如果向环保部门提出申请,果真能得到回复吗?为此,两家环保组织分别向113个城市提交了申请,要求公开当地2008年9月的污染企业行政处罚名单和经调查核实的公众对环境问题或者对企业污染环境的信访、投诉案件及其处理结果。

  公众环境研究中心行政主管王晶晶介绍说,最后仅27个城市提供了全部或部分名单,其余86个城市不是“石沉大海”,就是以“不宜公开”、涉及企业商业秘密、申请公开需要上级政府部门开具公函等理由拒绝。

  “上海在这方面的表现不错,是作出回复的27个城市之一。”王晶晶说。据介绍,在发电子邮件提出申请后,上海的环保部门首先向他们发去了盖有公章的回执,表示将在一定时间内作出答复。随后又向他们发去了违规企业的名单。

  ■上海情况投诉案件公示存在差距

  在这次评价中,上海排名靠前,但总分“不及格”。对此,王晶晶表示,上海在企业日常超标、违规记录公示方面表现突出,但在投诉案件信息公示方面还存在差距。

  “在企业日常超标、违规记录公示方面,上海是所有城市中得分最高的。”王晶晶分析说,“但是在信访、投诉案件信息公示方面,上海还存在差距。”

  她介绍说,在这一点上,北京的做法值得借鉴。当地的环保部门设立了专门的“环保投诉举报咨询网站”,方便市民进行投诉和咨询,并对处理结果进行公示。她还指出:“上海在环保公示方面做得也不错,但建议将相关内容保存的时限设置得长一些,以方便市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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