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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山造林的存废之争
[日期:2009-08-28]  来源:中国绿色时报(2009-7-27)  作者: 王润生   发表评论(1)打印



   编者按

   炼山是一种为了造林或使森林更新,把山上的杂、灌或采伐剩余物用火烧掉的传统生产方式。一方面,炼山造林可以降低造林抚育成本;另一方面却容易造成水土流失,减少生物多样性,降低林地持久地力,特别是造林整地高峰与重点森林防火期的重合,极易引发森林火灾。

   综合多方面因素,我国不少省份明令禁止炼山造林。但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各种社会主体投入林业的积极性空前高涨,对降低造林抚育成本的呼声日益强烈,炼山造林这种传统生产方式的存废之争重新掀起波澜。 

   近年来,我国南方林区因群众烧田埂、烧纸钱、放鞭炮、乱扔烟头等野外用火不慎而引发森林火灾的现象时有发生,少数地方还因造林炼山组织不严密、操作不规范,导致跑火,甚至造成扑火人员伤亡事故。为此,政府部门便出台了“一律禁止造林炼山”的“铁规”。

   江西省安福县自去年严格执行上级关于“禁止造林炼山”规定以来,在广大造林业主中引起了强烈的抵触情绪。7月中旬,安福县林业局防火办就此问题分别向林场和重点林业乡村的干部,以及普通林农和造林大户进行了座谈和问卷调查,结果表明,在1338名调查对象中,赞成炼山者占98%,不赞成炼山者占2%。

   座谈中,山庄乡一位老村长说:“林改政策让山里的老百姓久旱逢透雨,群众想造林、多造林、造好林的积极性可谓前所未有,但上面搞一刀切不准造林炼山,大家对此都有怨气。”

   造林大户汪达香认为,要求林农“一律禁止造林炼山”,家家户户都要自费购买或雇用机械清山整地,这在目前还不现实。解决这个问题,必须要有替代炼山的特效办法,希望政府能够免费提供或廉价配发清山除草及整地打穴的设备。

   从调查情况分析来看,造林炼山与不炼山的效果主要存在5个方面的明显差异。一是造林抚育成本相差1倍多,炼山每亩成本平均为450元,不炼山为940元;二是造林成活率相差1倍,炼山山场为95%,不炼山山场为46%;三是森林防火隐患相差数倍,凡是茅草、杂灌林地和采伐迹地,未经炼山直接造林之后,其林下可燃物载量每公顷不少于30吨,大大超过了国际上公认的发生森林大火的界限;四是森林火灾扑救难度相差很大,未经炼山造林的山场,一旦发生火灾,其林火燃烧强度、蔓延速度、控制难度和对扑火人员的威胁程度,都远远高于炼山造林山场;五是准许炼山与禁止炼山的管理难度相差很大,准许炼山是指按生产用火许可制度,经县级森林防火机构审核批准,严格规定了用火时间、范围和组织实施的安全措施等,并在所辖乡村和林业工作站的监督指导下,有计划、有组织、有秩序地实施;而禁止炼山往往适得其反、屡禁难止,有些地方只好公开不炼暗中炼、白天不炼夜间炼、晴天不炼阴天炼、宁可受罚也要炼,导致森林防火机构和乡村干部经常为核查热点及制止炼山而防不胜防、苦不堪言。

   安福县是我国南方重点林业县,林地占国土总面积的71.3%,林农占农业总人口的67.5%,广大林农具有造林育林传统和较丰富的森林防火经验。新中国成立60年来,全县从未发生过一起因造林炼山跑火而导致人员死亡的事故。

   为了保护各类主体的造林热情,促进林业持续健康发展,安福县广大基层干部和林区群众盼望上级政府早日为造林炼山“绑”。建议恢复林区生产用火许可审批制度,经批准的造林炼山用火,不妨按炼山面积收取适当标准的用火安全保证金,未造成跑火或其他不良后果的, 应将保证金及时退回给业主;也可尝试以县森林消防专业队为基础,以国有林场技术力量为依托,组建1支或多支造林炼山专业队伍,归口林业主管部门统一管理监督、统一经营机制、统一收费标准,开展有偿服务。总之,对造林炼山用火要像交管部门不因重大交通事故而禁止所有机动车辆上路一样,不搞“一禁了之”,要通过强化规范管理,实行疏堵结合,以疏为主,使林区野外火源防控工作步入健康有序的良性运行轨道。

   记者连线  江西省防火办专职副主任钟世富: 禁止炼山造林这个绑不能松 王胜男

   所处的角度不同,对于炼山利弊的权衡标准便不相同。从长远来看,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禁止造林炼山的规定,长远的生态效益要高于眼前的利益。

   对于造林生产者来说,炼山造林省时省力省钱,但对森林资源、生态安全构成了严重的威胁,每年都有相当一部分的森林火灾祸起炼山,对生物多样性造成毁灭性破坏。

   同时,炼山造林会造成大气污染、加剧水土流失、可能造成塌方或泥石流等地质灾害;虽然炼山对林木前期生长有利,但由于地力衰退,不利于林木的后续生长。近年来,江西省推进生态立省、绿色发展战略,将生态保护和建设作为最大的民生工程。为了降低生产者的造林成本,江西省在禁止炼山造林方面实行了一系列激励机制,对没有炼山造林的,按实际造林合格面积给予适当补助;对购买造林机械的,财政也会给予补贴。造林生产者们应该想一想:如果为炼山造林解禁,他们就不可能享受到这些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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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楼
匿名 发表于 2009-12-15 19:39:26
炼山造林是一项造福子孙后代长久大计,国家应大力支持,但有些地方财政却中饱私囊,拿炼山为由,对林主施压,非但不予补贴,还给造林者种种遐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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