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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柏县园林绿化管理中心机构编制方案
[日期:2009-09-21]  来源: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根据桐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桐编(2001)6号文件批复,桐柏县园林绿化管理中心为副科级事业单位,隶属县城乡建设局管理。其机构编制方案确定如下:

  一、主要职责

  桐柏县园林绿化管理处是具体负责县城区绿化事业的部门,承担园林行业管理职能。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有关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按照县城总体规划,制定全县的园林绿化专业的发展规划。

  2、负责城市公共绿地及环境绿化的建设和管理。

  3、按照规划设计要求,组织实施园林绿化工程

  4、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县园林绿化工程预决算。

  5、承担城区绿化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城区义务植树活动。

  6、承办县政府及城建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工作实际,内设4个股室。

  1、办公室

  负责园林处综合协调,上传下达、文秘、接待等日常事务;负责财务及后勤保障工作。

  2、业务技术股

  负责城市绿化的规划、设计;负责制订绿化方案、绿地养护管理方案;负责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监督、管理,帮助解决施工中的疑难问题及做好技术指导;负责编制工程实施计划和工程预决算;检查生产计划的完成情况,协调管理单位的生产情况。

  3、绿化管护股

  负责县城区公共绿地的养护管理(包括修剪、整形、施肥、打药、浇水、培土、清理杂垃圾、病虫害防治、管护);负责各种车辆机械的使用、维修及养护;负责检查、处理在县城区域破坏损害园林绿化苗木草坪等设施的各种违法行为。

  4、公园管理室

  负责城区内公园各项管理工作。

  三、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和经费管理形式

  桐柏县园林绿化管理中心事业编制4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经费实行差额预算管理。

  主题词:机构编制  园林绿化处△  方案   通知         

  抄  送: 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                     

  桐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2年4月30日印发     

  (共印30份)

 

编辑:xuzj |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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