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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届济南国博会评奖方案
[日期:2009-09-21]  来源:中国风景园林网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中国风景园林网 第七届中国(济南)国际园林花卉博览会将于2009年9月22日在泉城济南隆重开幕,济南国际园博园于9月23日正式对外运营。期间将举行评奖活动,详情如下:

  为保证第七届中国(济南)国际园林花卉博览会(以下简称"第七届园博会")评奖活动的客观性、公正性和有效性,根据有关竞赛章程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奖范围

  参加第七届园博会室内、室外展的所有城市、单位和个人均有资格参与评奖。

  二、评奖原则

  (一)评奖委员会的评奖结果为最终结论。

  (二)评奖采用每个评委无记名投票方式。

  (三)评委不得参评与本人有关的展园或作品。

  (四)评奖过程公正、公平、公开。

  三、评奖机构

  为保证评奖工作的公正性、专业性和国际性,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建司成立"第七届中国(济南)国际园林花卉博览会评奖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奖委员会"),评奖委员会成员由国内外风景园林园艺专业资深专家组成。

  四、奖项设置

  (一)组织奖

  优秀组织奖

  (二)室外展园综合奖

  1、特别奖

  2、金奖

  3、银奖

  4、铜奖

  5、优秀奖

  (三)室外展园单项奖

  1、设计奖:设置金奖、银奖、铜奖

  2、施工奖:设置金奖、银奖、铜奖

  3、植物配置奖:设置金奖、银奖、铜奖

  4、建筑小品奖:设置金奖、银奖、铜奖

  5、植物展品奖:设置金奖、银奖、铜奖

  (四)室内专业展览奖

  1、插花展:设置金奖、银奖、铜奖

  2、盆景展:设置金奖、银奖、铜奖

  3、赏石展:设置金奖、银奖、铜奖

  4、书画展:设置金奖、银奖、铜奖

  5、摄影展:设置金奖、银奖、铜奖

  (五)其它奖项

  对部分只参展不参评的展品,给予特别荣誉奖。

  五、评奖办法

  (一)组织奖评奖办法

  由评奖委员会对各参展城市和单位的参展组织情况进行评定,确定各奖项归属。

  (二)室外展园综合奖评奖办法

  在整个会展期间分两次进行评定,每次3到5天,第1次于园博会开幕前进行,得分占总分的60%,第2次在闭幕前进行,得分占总分的40%。

  (三)室外展园单项奖评奖办法

  由评奖委员会在园博会开幕前进行评定。

  (四)室内专业展览奖评奖办法

  各参展城市、单位和个人需填写《参评申请表》,在指定日期内提交评奖委员会,评奖委员会对参展作品进行评审后,确定各奖项归属。

  六、评奖标准

  由评奖委员会最终确定

  七、奖励

  由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第七届园博会组委会联合颁发奖杯(或奖牌)和获奖证书。

  八、颁奖

  作为第七届园博会闭幕活动的组成部分,在闭幕式上进行颁奖,具体事项由评奖委员会办公室根据评奖的具体情况,报组委会确定。

  九、申请

  所有参展单位须按照本方案的规定,填写好相关申请资料,并在指定日期内提交到评奖委员会办公室,方可参加竞赛。申请资料包括《室外展评奖申请表》、《室内展评奖申请表》。

  十、解释

  本方案由第七届园博会组委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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