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人热议:小区绿地被侵占等行为应该得到纠正-国内动态|园林动态-中国风景园林网-中国风景园林领先综合门户
众人热议:小区绿地被侵占等行为应该得到纠正
[日期:2009-10-14]  来源:西部网  作者:赵松   发表评论(0)打印



  陕西人民广播电台10月11号播发了《长安区铭景园小区绿化带改建停车场,业主有苦难言》的记者报道以后,引起听众热议。面对小区内不断被侵占的绿地,业主该如何维权?陕西方强律师事务所律师白中伟接受记者专访,为大家指点迷津。

  眼看草坪将被改建成停车位,家住长安区铭景园小区的业主李女士既生气又无奈。负责小区物业的西安东庭物业公司为自身利益全然不考虑业主的做法,在现实生活中类似的例子还有很多。记者报道播出以后,昨天上午很多听众打来电话畅谈他们的看法。

  西安市民王女士:我觉得你们这个报道很有典型性和代表性,因为它反映的不是一个小区的问题,在我的朋友身边都出现过这种“挤绿”,把绿地挤掉。而且在管理部门和业主的关系方面,为了不引起争端,很多事情业主忍气吞声、听之任之,反正你没占到我家就行了。同时也反映了一个现在的物业管理和业主之间有一个争论的焦点,看来是个小事情但是我觉得是一个社会问题。

  广大听众认为,现如今,小区业主与物业公司的矛盾层出不穷,对于停车位的争论更是焦点话题。小区内狭小的停车空间让多数业主犯愁,每天回家之前先要考虑“抢车位”,这让很多业主苦不堪言。这个问题应该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

  陕西省社科院助理研究员、陕西方强律师事务所律师白中伟则从法律的角度给我们阐释了这个问题。他认为,停车位把绿化地给占了,而绿化地应该在规划当中是有比例的。比如规划当中说是绿地,那就是绿地,不能搞成停车场,它是一个公共利益。这是开发商或物业公司对全体业主的一个侵权行为,他侵犯的不只是一个财产权,侵占绿化还是一个居住舒适的权利。

  白中伟建议,小区业主如果遇到小区内绿地被侵占等行为,应该主动联合起来,与物业公司进行交涉。交涉未果的情况下可按照《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另外寻找其他物业管理公司。

编辑:songgaofeng | 阅读:
【 已有(0)位网友发表了看法  点击查看
网友评论(调用5条)  更多评论(0)
表情: 姓名: 字数
点评:
       
  • 请尊重网上道德,遵守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导致的法律责任
  • 本站有权保留或删除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评论即表明您已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最新推荐
企业服务
');var k=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