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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拟建“森林工程纪念林”
[日期:2009-11-24]  来源:三峡都市报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记者日前从区森林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为动员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爱绿植绿护绿活动,加快森林工程和森林城市建设步伐,规范林绿地认建行为,万州正着手规划建设森林工程纪念林。区绿化委员会已正式向全区印发了《万州区森林工程纪念林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办法》规定:森林工程纪念林基地林木绿地认建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部门服务和自愿、依法、无偿的原则,禁止强迫命令和强行摊派。林木绿地认建不得冲抵全民义务植树的法定年度任务。

    认建活动实行“认建统养”方式,即认建的林木绿地由纪念林基地业主单位统一管护,管护费用由认建者承担。认建期限原则上为终身,也可以协议的方式进行约定。

    据介绍,对认建费用或捐赠实物价值达到一定数量的,可享有不同的权利和荣誉。比如,单位团体在100万元以上者,个人达10万元以上者,授予《万州区林木绿地认建纪念证书》,并为其在所认建的林木、绿地悬挂或树立认建荣誉牌;凡个人认建者均授予纪念徽章一枚。

    在认建期间,认建单位和个人未按协议要求履行出资或捐赠实物的,基地业主单位有权中止其认建协议中的相关权利。

编辑:justin |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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