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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全国林业经济运行状况报告发布
[日期:2010-01-18]  来源:中国政府网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2009年,是全面推进现代林业建设的关键之年,也是我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全面实施的关键时期,各地区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林业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国家大局,狠抓中央扩大内需及各项林业政策落实,林业经济整体企稳向好。总的看,生态建设进一步加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全面展开,林业产业发展保持稳定,生态文化建设形式多样,林业政策取得重大进展,主要林产品进出口出现回暖迹象,但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形势依然严峻,林业基础建设仍需加强,林业经济好转的基础尚需巩固,林产品进出口前景不容乐观,林业经济运行中面临的困难和挑战仍较多。

  一、生态建设进一步加强

  2009年,全国共安排造林计划8220万亩(其中包括2008年四季度新增投资中安排的造林任务3820万亩),比2008年增长13.99%。据电快报统计,全年完成造林面积8827.35万亩,比2008年增长9.92%。其中,人工造林5838.28万亩、飞播造林343.51万亩、新封山育林2645.56万亩,分别占全年计划任务的121.0%、102.4%和86.5%。林业重点工程完成造林6708.20万亩,占全部造林面积的75.99%。另外,还完成中幼龄林抚育面积11970万亩。

  2009年,全国参加义务植树共计5.9亿人次,植树24.8亿株。其中,有4.1亿人次直接参加义务植树劳动,栽植树18.1亿株;另有1.8亿人次通过间接方式履行植树义务,折合栽植树木6.7亿株。义务植树尽责率为63%,较2008年提高4个百分点。

  截至2009年底,全国林业系统已建立森林生态系统、湿地生态系统、荒漠生态系统、野生动物和野生植物5种类型自然保护区2011处,面积18.42亿亩,约占国土面积的12.79%,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46处,面积11.55亿亩,构成了我国自然保护区的主体。这些自然保护区有效保护着我国90%的陆地生态系统类型、85%的野生动物种群和65%的高等植物群落,涵盖了20%的原生林、47%的自然湿地和30%的典型荒漠地区,对维护生态和生物多样性、促进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截至2009年底,全国共发生森林火灾8808起,其中重大火灾35起,特大火灾1起。火场总面积319.72万亩,受害森林面积68.97万亩。因森林火灾伤亡110人,其中死亡39人,重伤25人,轻伤46人。与2008年相比,森林火灾次数下降38%,受害森林面积下降12%,人员伤亡下降37%。

  2009年,全国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16751万亩,与2008年基本持平。各级森防机构采取积极有力的预防和除治措施,遏制了灾情发展,减轻了灾害损失。全年完成防治面积14155万亩,占发生总面积的84.5%,最大程度地降低了灾害损失。

  二、中央扩大内需等政策得到落实

  2008年四季度以来,为有效应对全球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的冲击,中央采取了一系列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重大举措。在中央扩大内需新增投资中,中央先后分三批安排林业投资,投资总额达到148.2亿元,其中:第一批36.5亿元,主要用于天然林资源保护、重点防护林建设和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试点;第二批22亿元,全部用于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第三批89.7亿元,主要用于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等林业重点工程和林业基础设施建设。

  第一批新增中央林业投资计划落实情况。截至2009年11月底,2008年新增中央林业投资到位36.5亿元,累计完成36.40亿元。完成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项目13个,三北防护林项目14个,长江、沿海等防护林工程项目34个。14个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已全部开工建设,2009年底可全部建成。

  第二批新增中央林业投资计划落实情况。截至2009年11月底,第二批新增中央林业投资到位22亿元,累计完成21.7亿元。119个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已开工110个,其余项目2009年底可大部分建成使用。

  截至2009年11月底,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共计到位资金66亿元,到位率71.3%,累计完成投资59.65亿元。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各建设单位已全部开工,竣工面积539万平方米,占总工程量的68.8%。交付入住10.8万户,占总户数的68.9%,其余工程结转2010年春或初夏竣工;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也于2009年10月底启动试点,安排试点任务2400户,预计到2010年春节前可取得初步成果。

  第三批新增中央林业投资计划落实情况。第三批新增中央林业投资因计划下达较晚,受季节影响,一些地方造林困难,加上2009年8月~9月份持续干旱,影响了工程进度,一些高寒地区的工程项目错过了最佳施工期。截至2009年11月底,第三批新增中央林业投资到位57.73亿元,累计完成28.6亿元。682个建设项目已开工284个,预计2009年底前绝大部分项目可基本建成。

  另外,据国家统计局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快报显示,截至2009年11月底,受造林任务超额完成、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等扩大内需政策实施的影响,全国林业及相关行业完成投资比2008年同期均大幅增长,其中:营造林完成投资537.57亿元,同比增长66.9%;木材加工业完成投资890.02亿元,同比增长25.4%;家具制造业完成投资587.06亿元,同比增长26.0%;造纸及纸制品业完成投资1086.13亿元,同比增长19.7%。

  三、林业产业发展企稳向好

  2009年,为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林业产业的影响,国家林业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了《林业产业振兴规划(2010~2012年)》,进一步明确了林业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截至2009年11月底,全国规模以上林业工业企业生产情况逐月好转,林业产业发展基本面保持稳定。

  据国家林业局初步统计,2009年林业产业总产值(按现价,下同)达到1.58万亿元,与2008年相比增长9.81%,增速回落5.13个百分点,林业产业形势呈现企稳向好态势。2009年全国木材产量预计6938.21万立方米,比2008年减少14.43%,回落到2007年木材生产水平,原因是2008年受地震灾害和雨雪冰冻灾害影响,清理受损林木和灾后重建导致木材产量大幅增加。2009年材产量12.06亿根,与2008年基本持平。人造板产量11353.36万立方米,比2008年增长20.65%。

  另据国家统计局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月度统计,截至2009年11月底,全国主要林产品产量比2008年同期普遍增长。全国累计生产木质家具18260万件,比2008年同期增长2.7%;实木地板9515万平方米,比2008年同期减少3.5%;实木复合地板27183万平方米,比2008年同期增长0.7%。林业相关行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增长速度较快,其中木材加工业比2008年同期增长17.1%,家具制造业比2008年同期增长8.5%,造纸及纸制品业比2008年同期增长9.7%。(见表1)

  


  

  据国家统计局重点林产品价格监测数据显示,11月上旬主要经济林果价格环比下降,苹果价格3.87元/公斤,比10月下旬下降4.6%;柑橘2.44元/公斤,比10月下旬下降5.7%。

  2009年10月下旬,国务院正式批准了《全国油茶产业发展规划(2009~2020年)》,这是从国家层面针对单一树种批复的专项规划,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油茶产业的高度重视。各油茶产区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加快油茶产业发展,成效明显。2009年全国新造油茶林134万亩,改造低产林298万亩,油茶产量达到89万吨。

  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取得新进展

  2009年,在中央林业工作会议精神的激励下,国家林业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精心谋划、周密组织,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积极响应中央号召,把林改作为当前农村改革发展的重要突破口,认真部署、全力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

  福建、辽宁、江西、浙江、云南、河北、湖北、安徽、重庆9省(市)基本完成了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主体改革任务,河南、贵州、四川、湖南、内蒙古、陕西、山西、广西、吉林、海南、江苏、黑龙江、甘肃、广东14省(区)改革已全面铺开,天津、北京、山东、青海、新疆、宁夏、西藏、上海等省(区、市)正在进行林改试点。截至2009年9月底,全国已确权的林地面积达15.14亿亩,占集体林地总面积的59.42%,其中承包到户林地面积为9.96亿亩,占确权面积的65.7%,核发林权证的林地面积为11.36亿亩,占已确权林地面积的75%。发放林权证4804万本,拿到林权证的农户数为4391万户。

  截至目前,全国已建立林权管理交易服务机构480多个,集体林权流转面积达7270万亩,流转金额达192亿元。全国林权抵押面积达2260万亩,获得贷款132亿元。森林保险投保面积达1.77亿亩,保险金额为820亿元。全国已建立各类林业专业合作组织3.6万多个,1300万农户加入合作组织,经营林地面积达到1.26亿亩,有效地解决了单家独户分散经营的困难。

  林改扩大了农村就业空间,呈现出“城里下岗、山上创业”,“一户承包、全家就业”的可喜局面。据2009年初步统计,已经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13个省份,林改开展以来已吸纳劳动力3689.3万人,农民人均纯收入4922.7元,其中:来自林业的收入为613.9元。林改有力地推动了农村的政治文明建设,促进了林区社会和谐稳定。全国已调处林权纠纷57万起,调处率为开展林改的县发生林权纠纷案件的83.8%,消除了大量历史遗留问题和不稳定因素。

  五、林业重大政策取得新突破

  (一)国家林业局联合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银监会、保监会出台了《关于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林业发展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该意见对加大林业信贷投放、开发林业信贷产品、拓宽林业融资渠道、完善财政贴息政策、健全林权抵押贷款制度、建立政策性森林保险制度做出了明确规定。

  (二)国家林业局联合财政部修订并出台了《育林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新办法降低了征收标准,规定育林基金征收标准由现行的20%降低为不超过10%,减轻了林业生产经营者的负担;明确了育林基金的计征依据和征收环节,规范了育林基金的使用和管理,明确了林业基层单位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予以妥善解决。

  (三)启动了中央财政森林保险保费补贴试点工作。2009年中央财政在福建、江西和湖南3省开展了森林保险保费补贴试点工作,在省级财政至少补贴25%的基础上,中央财政再补贴30%的保费。

  (四)探索建立森林抚育财政补贴政策。按照中央林业工作会议明确的“开展造林苗木、森林抚育补贴试点,中央财政对造林优质苗木、中幼林和低产林抚育给予补贴,并逐步扩大试点范围”精神,今年中央财政安排2009年中幼林抚育补贴试点资金5亿元,并在11个省区和大兴安岭集团公司开展试点补贴工作。

  (五)继续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提高中央财政补偿标准。国家林业局会同财政部研究修订并出台了《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按照中央林业工作会议精神,从2010年起对属集体林的国家级公益林,中央财政补偿基金补偿标准由每年每亩5元提高到10元,国家林业局会同财政部修订并联合印发了《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其中明确规定:中央财政补偿基金依据国家级公益林权属实行不同的补偿标准。国有的国家级公益林平均补偿标准为每年每亩5元,其中管护补助支出4.75元、公共管护支出0.25元;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国家级公益林补偿标准为每年每亩10元,其中管护补助支出9.75元、公共管护支出0.25元。

  (六)落实2009年有关省区集体林改工作补助经费2.43亿元。中央财政累计下达集体林改工作经费25.48亿元,其中:2007年安排15.79亿元,2008年安排7.26亿元,2009年安排2.43亿元。除上海市的24万亩集体林外,其余都已安排了林改工作经费。

  (七)明确了以林区“三剩物”和次小薪材为原料生产加工的综合利用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印发通知,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销售的以三剩物、次小薪材、农作物秸秆、蔗渣4类农林剩余物为原料自产的综合利用产品由税务机关继续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办法,具体退税比例2009年为100%,2010年为80%。涉及林业的有8类综合利用产品,即:木(竹)纤维板、木(竹)刨花板、细木工板、活性炭、栲胶、水解酒精、炭棒和以沙柳为原料生产的箱纸板。这是国家鼓励林业资源综合利用的一项重要政策,充分体现了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必将对促进林业生态体系和产业体系协调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六、生态文化活动形式多样

  2009年,全国生态文化活动形式多样。1月16日,第一部《中国湿地百科全书》面世。2月3日,“2009年关注森林活动”在北京启动。3月28日,来自党中央和国务院各部门的185名部级领导参加义务植树活动,这是共和国部长义务植树活动自2002年启动以来连续开展的第八个年头。4月3日,全国绿化委员会、中国绿化基金会与国家林业局联合举办生态中国颁奖典礼。5月7日,第六届中国城市森林论坛在浙江省杭州市举办。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政协副主席、关注森林活动组委会主任王刚出席开幕式并讲话。6月15日,国家林业局机关响应有关倡议,举行了“中央国家机关抵制商品过度包装万人签名”活动,所有局领导均参加了这一活动。7月23日,国家林业局政府网实现访问量突破1000万次。8月1日~2日,第二届中国生态文明建设高层论坛在黑龙江省漠河县举行。9月26日,第七届中国花卉博览会开幕式在北京展区主场馆广场隆重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全国绿化委员会主任回良玉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刘淇共同为博览会揭幕。10月19日,中国生态文化协会成立一周年庆典暨全国生态文化示范基地、全国生态文化村授牌仪式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11月1日,以“森林产品、健康时尚”为主题的2009中国义乌国际森林产品博览会在浙江义乌国际展览中心开幕。12月23日,关注森林活动开展10周年总结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会见了全体与会代表。

  七、主要林产品进出口形势总体向好

  据海关统计,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2009年前10个月主要林产品进出口同比仍然下降。从单月看,自2009年3月以来林产品进出口出现回暖迹象后,5月~10月呈现振荡回升的态势,其中,7月、9月两月出口环比明显增加,9月当月的出口额实现同比增加。总体来看,我国林产品进出口整体形势已显示出总体向好的趋势。

  (一)主要林产品进出口运行情况1月~10月全国主要林产品进出口贸易总额477.06亿美元,同比下降10.98%,低于全国外贸降幅9个百分点,占全国进出口总额的2.72%。其中,进口总额为202.44亿美元,同比下降14.13%,低于全国外贸进口降幅4.87个百分点,占全国进口总额的2.54%;出口总额为274.62亿美元,同比下降8.51%,低于全国外贸出口降幅11.99个百分点,占全国出口总额的2.87%。(见表2、图1)

  


  



  

  (二)主要林产品出口形势1月~10月主要林产品出口同比依然呈下降趋势,但部分产品环比开始振荡回升。受国家两次调整林产品出口退税政策的影响,木制家具出口在平稳中回升,但强化地板和复合地板的出口继续下降。胶合板(含复合木地板)1月~10月累计出口量456.71万立方米、金额20.46亿美元,同比分别下降28.3%和31.5%。10月当月出口量50.83万立方米、金额2.26亿美元,环比分别减少15.5%和11.5%。

  纤维板(含强化木地板)1月~10月累计出口量115.56万吨、金额6.94亿美元,同比分别下降30.9%和27.8%。10月当月出口量16万吨、金额9345.49万美元,环比分别增长6.35%和5.30%。

  木制家具仍为我国第一大宗出口林产品。1月~10月累计出口量1.99亿件、金额93.30亿美元,同比分别下降1.75%和增加2.41%。10月当月出口量2153.14万件、金额11.12亿美元,趋于平稳。

  纸类产品1月~10月累计出口量493.22万吨、金额61.27亿美元,同比分别下降7.14%和5.8%。10月当月出口量52.08万吨、金额6.53亿美元,环比分别降低15.64%和14.86%。

  (三)主要林产品进口形势1月~10月主要林产品进口同比仍处于下降态势,但大部分产品进口形势有所好转。资源性产品进口仍然竞争激烈,原木进口降幅有所收窄。由于不断加大境外森林资源合作力度,推动锯材、纸浆进口增长。主要林产品进口情况如下:

  原木1月~10月累计进口量2309.50万立方米、金额32.71亿美元,同比分别下降9.3%和26.6%。10月当月进口量218.41万立方米、金额3.38亿美元,环比分别降低13.57%和16.47%。

  锯材1月~10月累计进口量792.04万立方米、金额18.31亿美元,同比进口量增长34.12%,进口金额增长8.14%。10月当月进口量88.87万立方米、金额2.14亿美元,环比分别降低10.62%和9.43%。

  纸浆1月~10月累计进口量1171.07万吨、金额56.58亿美元,同比进口量增长41.81%,进口金额下降5.08%。10月当月进口量107.2万吨、金额5.94亿美元,环比分别降低21.21%和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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