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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2010年倾力实施城建“十大工程”
[日期:2010-02-26]  来源:燕赵都市报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25日,记者从石家庄城市建设“三年大变样 推进城镇化”工作调度会上获悉,按照省五项基本目标要求,今年石家庄将倾力实施两(厂)场建设、绿化提升、城中村改造、特色街道建设等“十大工程”,全力推动城市功能大提升,县(市)城镇面貌大改观。

    石家庄确定实施的“十大工程”提出,今年将完善县城路网结构,坚持主干道改造升级和支路网优化改造并举,逐步构建“便捷、安全、高效、生态、多元”的综合交通体系;进一步提升县城建设品质,重点建设一些具有较高环境品质的街道、迎宾大道、公园绿地和单体建筑,打造具有地标性的精品力作;以城中村改造和拆迁治理为重点,深化县城更新改造;实施城市容貌卫生与景观建设攻坚活动,打造特色突出、生态美观、舒适宜人的城市景观环境。

    两(厂)场建设工程

    进一步加快两(厂)场建设力度,32个污水处理厂全部建成,确保达产达标运行,四组团县(市)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全部达到国家一级A标准;16个垃圾处理(填埋)场全部建成投用,做到保建成、保质量、无污染;各县(市)和矿区全部按标准征收污水、垃圾处理费,保证足额征收。

    绿化提升工程

    加大公园广场建设力度,没有建成公园的县(市)年内必须建成一座综合性公园,已建成的要进行升级提档,打造精品公园,到2010年底各建成2至3个面积不低于1万平方米(四组团县(市)建成2至5个面积不低于2万平方米)的综合性公园,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0平方米。

    加强街心景点建设,建成城区的一个风景,到2010年底各建成3至8个面积不低于3000平方米(四组团县(市)建成5至10个面积不低于5000平方米)的绿地。另外,对城区出入口进行拆违拆陋、绿化美化,将出入口有碍观瞻的破旧建筑一律拆除,并进行高水平的绿化建设。不断提升城区绿化水平。

    实施升级进位,已建成市级园林城市的要争取晋升省级园林城市,已建成省级园林城市的要努力打造国家级园林城市。

    城中村改造工程

    各(县)市和矿区要对城区内所有城中村改造进行统一规划,年内完成编制。全面启动城中村改造,到2010年底至少完成1—2个城中村的整体改造。

    特色街道工程

    各县(市)和矿区要结合县域特色、文化历史背景,确定一条特色街道,通过对街道两侧建筑实施“穿衣戴帽”、粉刷装饰,实施便道铺装、绿化完善、夜景提升等,将其打造成为彰显文化内涵、具有独特魅力的特色街道。

    样板街道建设工程

    每县(市)要筛选1—2条主要街道,重点实施便道铺装、绿化完善、占道清理、广告拆除、牌匾整治、墙体整修、夜景提升和架空线入地,全面整治,一次到位,形成环境整洁、设施完好、景观优美、秩序井然的高标准样板街道。

    路网建设工程

    各县(市)和矿区都要新建成或改造一条城区内交通主干道,加强支路建设,完善路网结构。要逐步改善城区排水管网,新建道路必须实施雨污分流,实现排水畅通。

    拆迁治理工程

    继续加大拆迁力度,重点对县城出入口、过境国道、省道两侧破旧、危陋建筑、违规违章建筑进行大规模拆除,做到应拆尽拆。同时,结合改造特色一条街,对城区内有碍观瞻建筑进行拆除。

    市容卫生工程

    强力推进城区环境卫生整治,城区脏乱差现象得到根治。做到城区垃圾日产日清,并加强清扫队伍建设和配套环卫设施建设。全面清除道路两侧、集贸市场、城乡接合部各类积存物。规范治理马路市场、占道经营,保持市容卫生秩序。规划建设一批便民市场,使占到市场全部实现退路进厅。-夜景照明工程

    对城区主要路段、重点区域、大型公共建筑及标志性建筑的夜景照明,高水平做好景观照明设计,塑造兼具实用性和艺术性的城市夜景,大力推进绿色照明。

    景观整治工程

    对各类广告牌匾统一规划。按照自然性、实用性、观赏性和亲水性相统一的原则,加强城区水系治理,构建近水、亲绿、宜人的休闲娱乐空间和城市风光带。

编辑:justin |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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