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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秀晨:关于支持发展重点小城镇的若干建议
[日期:2010-03-05]  来源:中国风景园林网  作者:刘秀晨   发表评论(0)打印



  中国风景园林网  2010年3月3日,全国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开幕,“两会”由此揭幕。曾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作为重要战略提出的发展小城镇成为本次两会的热议话题。全国政协委员、国务院参事、九三学社中央委员、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前北京园林局副局长、高级工程师刘秀晨在今年“两会”提出“关于支持发展重点小城镇的若干建议——要深入研究小城镇如何聚集人气”的提案。提案认为,发展小城镇,要深入研究小城镇的吸引力。下文为刘秀晨委员提案的全文:

刘秀晨

刘秀晨委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小城镇发展对经济、社会起到重要作用,不仅促进了农村劳动力就近创业、就业,而且使乡镇各项事业、产业得到较好的发展;不仅大部分城镇人居环境得到改善,城市化进程明显提速,而且大大推进了县、镇政治、经济、文教卫生一系列体制、机制和制度的改创新。小城镇的潜力之大、影响之深不可低估。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把发展小城镇作为重要战略提出,意义深远。

  城镇发展尽管总体上健康,但也存在不少值得关注的问题。小城镇对农民就业的吸引力不够,还不能吸纳较多劳动力。从长远看,大城市不可能全部承接所有民工,要解决农民尽量就近就业,建设乡镇家园,改变每年“侯鸟式”的就业模式。另外,他认为小城镇接纳农民安居创业的吸引力也不够。城镇建设多依靠县、乡(镇)政府和企业自身的力量,住房、教育、医疗卫生、文化和市政基础设施远落后于城市。农民安居更多地是考虑对下一代的培养等实际问题。同时土地、户籍等方面的政策也没有形成繁荣城镇的内在机制。还有,城镇发展也存在一些误区或认识上的不足:把城镇发展简单地看成是城市模式的扩张,把大广场、大市政、大搞美化当成主要任务,缺乏城镇发展的多维招数,与农民在城镇聚集的形成机制不完全挂钩等。

  要解决以上问题,刘秀晨委员建议可以从几个方面入手。一是各级政府要着重研究城镇能留住农民工在此创业、就业的多种需求。千方百计为小城镇聚集人气,让留在这里的人感到居住、就业、教育、医疗、环境和人际关系都能比较满意,感到在小城镇一样有奔头,加上割舍不了的乡情,使小城镇其正成为农民工的家园。二是要以发展重点城镇为主。由重点带动一般,每个城市都应先把有条件办好的小城镇给予重点扶持。第三,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同时驱动。让农民在不转为大城市居民的情况下,享受同样的福利待遇和备种社保。最后,发展小城镇,政府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哪些事,要有明确的界定。能做的要坚定不移推进,要很好地发挥各级政府和城镇自身两个积极性。比如,要请有经验、有水平的规划部门,认真做好实事求是的规划和实施要点。各项市政基础设施结合建设,农村予以各项实施,这些都可以由政府买单。城镇建设项目本身就是拉动内需,提供就业岗位的举措。当然还要完善小城镇社会公共服务设施,进一步理顺现行财政体制,给予小城镇更多的自主权等。

  发展小城镇,特别是重点城镇,聚集更多人气,把农民留住,是实践城乡统筹、缩小城乡差距、消除二元结构的切入点和归宿,是改革开放至今,触击深层矛盾的重大课题。刘秀晨委员呼吁发改委、住建部等国务院有关部门能更加关注小城镇发展,并拿出切实有效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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