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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大理为修公路拆毁唐代古城墙(图)
[日期:2010-04-19]  来源: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作者:   发表评论(1)打印



  我国《文物保护法》第17条规定,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但是,因特殊情况需要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必须保证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并经核定公布该文物保护单位的人民政府批准,在批准前应当征得上一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同意。

  村民们想不通,最后的道路施工方案竟然公然违反《文物保护法》,对古城遗址大肆破坏和野蛮施工。沈康生说,最后的施工方案,有关部门根本没有向村委会和村民们通报。

  村民告诉记者,修大丽(大理-丽江)公路时,已经破坏了东城墙,当时龙首关还未被定为州级文物保护单位,人们的认识有限,“但为何现在明知是文物,还要公然破坏呢?”

  大理市交通局党委书记赵勇超的解释是,“这是没办法的事,怎么都绕不过去。道路要修,上面是苍山,下面是洱海,中间是村民住房,很难考虑周全,肯定要破坏一部分的。”

  在村民们看来,这样的施工方案将使龙首关遗址遭到严重破坏乃至消失,使大理的旅游事业失去一个极具历史、文化和旅游开发的亮点。大理是我国著名的风景文化旅游区,境内有“风、花、雪、月”四大奇景,其中的“上关花”,就在这座龙首关城。近些年来,不断有投资者到此考察,希望对龙首关进行修复,从而开发以古典名胜为特色的旅游。目前,这一计划随着龙首关的破坏而流产。

  村民代表胡学书告诉记者,除了破坏文物,在龙首关内的施工将采用爆破、钻井、挖掘等作业,会大大增加地质灾害发生的几率,危及上关村村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上关村的地质灾害观察员,胡学书对此非常担心。他和沈康生等几名村民代表自去年以来,一直向有关部门反映,至今没有得到一个满意的答复。

  施工方连破两道城墙

  据了解,建设项目立项时,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文化局于2008年5月22日下发文件,根据《文物保护法》以及《云南省建设工程文物保护规定》的有关规定,需对沿线进行文物调查、勘探,坚持以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对龙首关遗址进行文物保护评价并出具可行性报告书,方可进行施工建设。对改扩建公路工程沿线进行文物调查、勘探,由大理州文物管理所负责,大理市文化局配合。

  既然在项目实施之初,就有文物部门依法介入并提出意见,为何最后的道路施工方案竟是穿城而过呢?

  大理市文化局给村民们的答复是,国道214线上关至北五里桥段涉及龙首关遗址,市文化局多次与市交通部门进行实地勘察,提出在尽最大努力保持城墙完整性的前提下,公路走向最好选择在南校场城墙缺口处的意见,这一意见也被规划部门采纳。最后省文物局批准的通过龙首关城墙的位置,与市文化局、交通局在勘察时统一的意见是一致的。但2009年,公路建设工程开工时,“由于设计方设计的龙首城道路走向与省文化厅审批的线路衔接上出现了偏差,加上施工方与文化部门衔接沟通不及时”。

  而工程指挥部的解释,则是“由于工期紧,工程任务重,施工过程中碰到道路走向偏高、涉及苍山保护等问题,施工方将路线往下移了100米,造成连破两道城墙的情况。”

  村民们告诉记者,这里苍山保护线标志位于半山腰位置,原设计公路路线位于山脚地带,海拔高度均在2200米以下,根本不存在触犯《大理市苍山保护管理条例》的问题,而且经过有关部门论证是可行的。交通部门的这种说法,是在为其违法行为开脱。

  2009年6月,大理市文物管理所得知此情况后,及时向州文物管理所汇报,并会同州文物管理所赶到现场进行调查。州文化局两次下达停工通知,称云南省文物局对公路修建出具了专门的《考古评价书》,州文管所特请交通局工程师到现场,对此作了详细说明。但交通局不履行有关手续,擅自施工,严重违反了《文物保护法》第17条的规定。州文化局要求立即停止施工,保护现场,并主动与有关部门衔接,待省、州文物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后,并由市文物局签发复工通知书后,方可复工,否则,将按有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罚和追究责任。

  但据村民介绍,工程从未因此暂停,一直在紧锣密鼓地进行着。

  问及为何文物部门下发两次停工通知都未理会,交通局赵勇超书记轻声笑了一下说:“文物部门不就是要钱嘛!要我们出考古发掘的费用。谈不拢就下达停工通知。现在我们已经把钱打给他们了,所以他们也就不说什么了。”

  赵勇超向中国青年报记者展示了他们给云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的电汇凭证及该所为其开具的发票,费用是224万元。记者查阅了《文物保护法》,因进行基本建设和生产建设需要的考古调查、勘探、发掘,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列入建设工程预算。

  赵勇超强调,扩建的214国道是云南省公路网主骨架之一,是连接大理、丽江、迪庆等地的重要路段,也是云南西部通往西藏和东南亚各国的重要路段,项目建设是必要的。

  2009年12月9日,国道214线上关至北五里桥指挥部给村民们的答复也强调说,“这是省政府重点项目之一,工程的建设对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落实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政策措施。改善公路基础设施,提高国道214线的通行能力,加快推进“6+1”滇西中心城市建设步伐,促进公路沿线人民群众的经济社会发展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我们支持国家重点工程建设,积极配合公路建设的工作,但我们实在不能理解的是,为什么明明可以绕开,偏偏要穿城而过,以破坏龙首关遗址为代价?”沈康生说。

  如何亡羊补牢

  目前,城墙被破坏是无可挽回的事实。谁该为此违法行为负责?接下来又该如何补救呢?

  2009年7月13日,大理州委副书记王桂芳组织召开了由州文化局、大理市人民政府、市文化局、214公路建设指挥部、市交通局及州、市文物管理部门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等参加的龙首关公路建设现场办公会。会议指出,由于衔接上的原因造成道路走向的改变,违反《文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要求施工方向州文化局作出检查。与会的领导和专家就如何弥补造成的破坏进行了讨论,认为避免新开挖而对城墙造成二次破坏,原则同意了公路通过龙首城的线路补救措施,即公路穿过南北城墙部分采用双拱桥,券门南北外面上书“龙首关”,券门内侧南北书“史冠南疆”和“百二河山”,其拱桥设计要以原城墙轮廓走向保持一致。公路建成后,应在遗址上立碑说明古城的演变情况及历史意义。为避免在建设过程中对地下文物造成破坏,在原城墙及城内中心区必须进行抢救性考古发掘,发掘费用由市交通局承担。

  这一处理结果让村民们很失望,没有任何人对破坏文物的行为负责,而有关部门对此的处理似乎也基本上默认了当前的事实。记者在现场看到,一边是考古人员在进行考古发掘,一边是公路建设仍在马不停蹄地进行。

  村民们认为,按现行方案施工的最终结果,将是整个龙首关内城和四道城墙被毁,相关部门提出的保持整体风格不变,根本无从谈起,所谓的券拱门修复也完全没有意义。“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写上‘龙首关’几个大字,这就是龙首关了吗?”

  村民们认为,实际上并不存在有关部门所说的“二次破坏”问题。“原设计方案是从原有的城墙缺口经过,且与西城墙保持50米的安全距离,较之目前对整个内城进行开挖的破坏来说,孰轻孰重,有关部门不会不知道。”他们对目前这一处理结果不满,按照原来的设计方案改线施工,才是亡羊补牢之举。

  沈康生、胡学书等村民代表告诉记者,对上关村民而言,若此时不尽力将龙首关古城遗址保护下来,他们将“上无颜面对先祖,下无法对后人交代,成为永远的罪人”。

  “我们也希望国道早日贯通,但这不能以违法行为牺牲我村的龙首关古城遗址为代价,更不能将我们置于泥石流的危险之中。”村民迫切希望有关部门能尽快出台措施,纠正不合理的施工方案,并制定科学的保护措施,使龙首关古城发挥其应有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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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楼
匿名 发表于 2010-4-19 19:54:09
中国人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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