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等八市被授予“国家森林城市”称号-国内动态|园林动态-中国风景园林网-中国风景园林领先综合门户
武汉等八市被授予“国家森林城市”称号
[日期:2010-04-28]  来源:荆楚网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为期两天的第七届中国城市森林论坛昨日在汉开幕。武汉等八市被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授予“国家森林城市”称号。

  全国政协副主席白立忱出席开幕式并讲话。全国绿化委员会副主任、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省领导罗清泉、李鸿忠、宋育英、杨、赵斌、郑心穗,武汉市市长阮成发等出席。全国政协常委、民建中央副主席王少阶主持开幕式。

  “国家森林城市”荣誉称号是我国对一个城市在生态建设方面的最高评价,最能反映城市生态建设整体水平。本届城市森林论坛的主题是“城市森林·低碳城市·两型社会”。

  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2004年—2009年,武汉市累计投入城市森林生态建设资金近300亿元,森林、湿地面积已占该市国土总面积50%以上,剔除水面后的森林覆盖率达35.56%,形成林在城中、城在林中、城湖交错的效果。

  与武汉市一起获得该称号的,还有呼和浩特、本溪、宁波、新余、漯河、西昌、遵义等7个城市。至此,我国“森林城市”已达22个。

  开幕式后,参加论坛的全体代表前往汉口江滩,种下一片“城市森林论坛林”。

  森林城市给市民带来什么

  花费6年时间、耗资300亿元锻造的国家森林城市,到底给武汉市民带来了怎样的实惠?武汉市林业局专家介绍,从空中俯瞰江城,三分之一的土地被森林覆盖,市民出门最多500米即可见到绿地,1000米可见到公园。

  首创“水乡林城”模式

  百万市民家门口坐享风光

  在原有的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中,水域不计入森林覆盖率。武汉湖泊水域面积达779.6平方公里,要达到森林覆盖率35%的“国标”难上加难。

  怎么办?中科院院士李文华评价,滨湖滨水的武汉做足了“水文章”,在全部达到或超过38项硬指标的同时,创造出全新的“水乡林城”模式。

  30多亿元改造两江四岸,建成汉口、武昌、汉阳、青山江滩公园,80%的岸滩披绿,形成全长26公里的江滩景观带,其中汉口江滩每天有约10万人健身、休闲、赏景;中心城区建成38个湖泊湿地公园,近百万市民坐在家门口就可欣赏湖泊景观;大东湖生态水网连通东湖、沙湖等6个主要湖泊,水网绵延400平方公里,沿岸百万人受益,沿江生态更趋自然。

  首创亲民指标

  新增50万亩“森林氧吧”

  在38项硬指标之外,武汉市首次提出亲民指标:到2010年人均生态游憩地面积达到49.82平方米。目前这一指标已经完成,预计到2015年提高到70.02平方米。

  武汉市林业局“创森办”负责人称,在现有金银湖、杜公湖两大湿地公园的基础上,该市还将新建或续建东湖、黄陂日光湖、江夏汤逊湖、新洲马泽湖4大湿地公园;以服务居民500米出行半径为目标,建设一批1万平方米以上规模的森林绿地。

  6年来,武汉新增50万亩“森林氧吧”,每天多释放出2.5万吨氧气,可供近900万市民呼吸4天。

  首创“蝶恋花”布局

  绿线连起森林生态网

  “武汉就像一只美丽的蝴蝶,落在一朵五彩梅花之上。”武汉市林业局“创森办”负责人形象地描述:长江干流构成的生态水轴和九峰—蛇山—龟山构成的生态林轴,为“蝶身”;骨干道路、河流等林水生态廊道,串起48个城市公园和11片城市小森林,为“蝶翼”。

  而整个武汉城市圈就像一朵梅花:大别山、桐柏山等森林片区构成5个绿色花瓣,长江、汉水及其湿地水网构成蓝色的花柄和枝干,森林湿地构成黄色花蕊,1+8城市发展区构成红色花蕊,水系、道路防护林带构成绿色脉络。

  陪林科院首席专家逛东湖

  昨日下午的各地代表实地考察活动中,一头白发的77岁老人盛炜彤格外引人注目。他的身份是国务院参事、中国林科院首席专家,此前多次到过武汉。“树种丰富,树层次感强,青翠欲滴,很漂亮!”进入东湖风景区时,老人评价道。他曾在东湖游过泳,来到湖边,让他再次产生下水一试身手的冲动。

  记者告诉老人,现在每年都有大批鸟类在东湖栖息、越冬,他听后十分高兴:“不仅要把它们吸引过来,还要让它们见到人不怕,这才真正说明人与自然的融洽。”

  老人下榻在汉口香格里拉宾馆。他说,从楼上向下看,感觉“房子有点儿挤”,建议在居民区外围地区留出足够的绿地,多向市民提供像东湖这样的休憩绿地。获得“国家森林城市”称号后,武汉要精心管理,加强环境保护,如加大本土树种的种植比例,多种枫树、杨树等,实现生态多样性,提升绿化美观程度,使绿化色彩更加丰富。

编辑:justin | 阅读:
【 已有(0)位网友发表了看法  点击查看
网友评论(调用5条)  更多评论(0)
表情: 姓名: 字数
点评:
       
  • 请尊重网上道德,遵守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导致的法律责任
  • 本站有权保留或删除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评论即表明您已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最新推荐
企业服务
');var k=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