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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泸州:政府出钱 帮你扮靓空中花园
[日期:2010-05-14]  来源:泸州日报   作者: 蔺艳霜   发表评论(0)打印



  空中花园,是私享的乐土。但从现在起,政府将出钱帮你打扮你的青葱楼台。

  来自市创建园林城市办公室的一个好消息,在市政府、市规划建设局的大力支持下,一份关于《城市立体绿化奖励试行办法》已于日前出台:泸州市建成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部队、学校以及个人等,建成区范围内新建立体绿化,即可享受相应补贴。

  市创园办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城区现已建成的各类建筑约有200万平方米的屋顶面积有条件发展绿化,大力发展立体绿化,是投资最少,见效最快,立足于现有土地条件,迅速提升城区绿化面积的有效途径。因此必须依靠和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城市立体绿化建设,共同努力,力争到2012年,中心城区内新增垂直绿化10万平方米以上,屋顶绿化10万平方米以上。目前,国内立体绿化发展较好的城市,如成都、重庆,在创建国家园林城市过程中,政府都提供了政策和资金支持,采取政策引导、以奖代补的方式,推动城市立体绿化建设。因此,城市立体绿化奖励办法的实施很有必要,将吸引和鼓励更多的社会单位和个人共同参与城市立体绿化建设,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缓解城市热岛效应,增加城市绿量,有效推进城市立体绿化建设活动。

  《办法》规定:单位在管界范围内新建的垂直绿化,包括堡坎、墙面、廊、桥等构筑物体垂直绿化,种植其他藤本植物的,按种植槽面积计算,每平方米补助人民币25元;单位新建的100平方米以上屋顶绿化按实际栽植面积每平方米补助人民币30元。

  个人在管界范围内新建立体绿化,可赠送立体绿化苗木

  单位新建立体绿化预按本办法相关规定获得奖励的,应在施工前将建设方案报市园林局审查;个人实施立体绿化的,立体绿化方案应参照《泸州市屋顶绿化及垂直绿化技术导则试行》,并报市园林局备案。

  单位或个人立体绿化施工完成后,由市园林局组织相关单位验收,验收合格后,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一次性领取补助费。奖励补助费从“泸州市绿化发展战略专项基金”中列支。

  另外,各类建设项目应按规定配套建设的屋顶绿化,不属于此奖励范围。

  城市立体绿化概念

  城市立体绿化是指利用城市地面以上的各种不同立面条件,选择适宜的植物,栽植于人工创造的环境中,使绿色植物覆盖地面以上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空间结构的表面,利用植物向空间发展的绿化方式。它的主要形式有屋顶绿化、阳台绿化、墙体绿化等。

  目前全世界很多城市都十分重视立体绿化、垂直绿化和空中绿化,这已成为全世界绿色运动的一部分。立体绿化不仅可以对人产生良好的心理效果,而且改善环境、净化空气、美化城市,同时对建筑物本身能起到隔热节能和降低噪音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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