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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荣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 森林覆盖率达54.9%
[日期:2010-05-17]  来源:福州新闻网  作者:佚名   发表评论(0)打印



  记者从市林业局获悉,全国绿化委员会日前决定,授予21个城市(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区)”荣誉称号,福州市光荣上榜。

  受国务院委托,全国绿化模范城市评选活动由全国绿化委员会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从2002年开始评选,每两年评选一次,是我国绿化领域的最高荣誉,也是这一领域要求最严、规格最高、分量最重、含金量最足的一个奖项,是国家赋予一个城市绿化水平和生态环境建设的最高荣誉,也是国家衡量一个城市生态优良、和谐发展的重要指标。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部署下,在全市人民和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福州市以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建设绿色福州、生态福州、宜居福州为目标,全面推进城乡绿化工作,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高城市竞争力。近5年来,全市每年造林绿化面积均在20万亩以上,沿海防护林面积增加了3倍。省市领导带头参加义务植树,市民植绿爱绿热情高涨,积极参与绿地认建、树认养等。我市目前基本形成以林木为主体、分布合理、植物多样、绿化效果好的城市园林绿地系统和环福州绿色屏障,城在林中、林在城中、生态良好、景观优美的滨江滨海省会城市初步建成。

  截至目前,福州全市森林覆盖率达54.9%,城市郊区山区森林覆盖率达56.28%,城区拥有绿地总面积6407.48公顷,中心城区新增园林绿地2787公顷、公园绿地820公顷,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36.29%,绿化覆盖率达41.15%,城市人赋予一个城市绿化水平和生态环境建设的最高荣誉,也是国家衡量一个城市生态优良、和谐发展的重要指标。

  福州市有关领导表示,福州荣获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称号,是国家对福州多年来开展城乡国土绿化工作和改善生态事业的充分肯定,也是福州市城市品位不断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不断提高的充分体现,对于福州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推进海峡西岸省会中心城市建设,建设绿色和谐宜居环境,不断优化投资环境,进一步推进海峡两岸深入交流和合作,做响城市绿色品牌都有着积极而重大的意义。

  今年,福州市将大力推进城乡绿化一体化,推进绿色城市、绿色村镇、绿色通道、绿色屏障“四绿”工程建设,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活动,不断提高全市森林覆盖率和城市绿化率,不断开创全市绿化工作新局面,努力把我市建设成山川秀美、人与自然和谐、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生态优美之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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