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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花卉博览会会徽征集启事
[日期:2010-05-21]  来源:中国花卉协会网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中国花卉博览会(以下简称“花博会”)每四年举办一届,已成功举办了七届,是目前国内规模最大、档次最高、影响最广的花事盛会,被誉为中国花卉届的“奥林匹克”。为了进一步加强花博会的宣传,扩大花博会的影响,促进我国现代花卉产业的发展,中国花卉协会决定公开向社会征集花博会会徽设计方案。现将征集启事公告如下:

  一、创作设计要求

  1、作品要突出花卉行业特色。

  2、作品应体现花博会集中展示我国花卉业发展新产品、新技术、新理念的特点。

  3、作品创意要新,内涵丰富、构图新颖、色彩明快,富有美感、动感和时代感,具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图案简洁、明了、大方,适合平面宣传和各种用途。设计稿应配一定文字说明。

  4、要特别考虑花博会每届在不同地方举办的特点,作品具有整体性和通用性。

  5、作品的风格、形式不限,但必须是原创,不得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否则所有法律责任由应征者承担。

  二、作品提交方式和要求

  1、提交A4纸彩色版、黑白版和电子版各一份。电子邮箱:suyoumin48@sina.com

  2、同时提交设计创意文字说明。

  3、提交中国花卉博览会会徽征集人员信息表一份。信息表请在中国花卉协会网站www.chinaflower.org下载。

  4、作品报送截止日期:2010年7月31日(以邮戳为准)。

  三、评选办法

  中国花协召集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本次征集的作品进行评审,评出入围作品5件,其中中选作品1件。

  征集评选入围和中选结果将在中国花卉协会网站和《中国花卉园艺》杂志等媒体上公布。

  四、奖励办法

  1、会徽中选作品奖励人民币5000元,并颁发证书;

  2、入围作品(未中选)奖励人民币1000元,并颁发证书;

  3、获奖者按相关法律规定自行纳税。

  五、应征要求

  1、会徽中选作品知识产权归中国花协所有。

  2、中国花协有对中选作品进行适当修改的权力。

  3、中国花协有权对选定会徽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

  4、所有应征作品一概不予退还,应征者应自留底稿。

  5、此次征集评选活动解释权归中国花卉协会秘书处。

  六、联系地址

  应征者将材料以邮寄方式递至:北京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8号中国花协办公室,邮编:100714,联系人:宿友民。

  电子邮箱:suyoumin48@sina.com

  电话:010-84238521传真:010-84238279

 

                                               中国花卉协会

                                                   2010年5月

编辑:justin |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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