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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首次开评园林小区单位
[日期:2010-06-25]  来源:芜湖新闻网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记者昨天从芜湖市住房与城乡建委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单位、居住小区绿化建设,营造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人居环境,芜湖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办公室正式决定启动园林小区和园林单位的评选工作。至今年年底,芜湖至少60%以上的居民区将被打造成“花园小区”,城市主干道沿街单位90%以上都将实施拆墙透绿。

  据芜湖住建委负责人介绍,按照国家园林城市标准,新建居住小区绿化面积占总用地面积30%以上;旧居住区改造,绿化面积不少于总用地面积的25%。芜湖将抓好新建小区的建设规划,留足用好居住小区绿化用地。在旧居住区的绿化改造上,芜湖将拆违建绿,见缝插绿,确保旧居住区绿地面积不少于总用地面积的25%。“在以上新老居民区园林创建的基础上,我们将积极开展园林小区评选,确保全市园林小区占60%以上。”该负责人说,届时芜湖各小区的人居环境将得到全面改善。

  在单位绿化方面,芜湖将按照国家园林城市的标准,加强单位庭院的绿化美化工作,确保全市园林单位达到60%以上。同时,芜湖目前正在组织城市主干道沿街单位拆墙透绿工作,要求城市主干道沿街单位90%以上实施拆墙透绿,提高城市主干道的绿视率。

  芜湖市创园办负责人称,此次芜湖园林小区(单位)评选范围是芜湖市规划区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部队和2万平方米以上的居住小区,评选标准有管理制度、绿化建设、绿化管养、环境质量等4项指标,园林小区(单位)每年评选一次。对已命名的园林小区(单位)实行动态管理,每三年复查一次、合格的保留称号,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撤销称号,并在媒体上公布。

编辑:songgaofeng |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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