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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林权改革探新路
[日期:2010-06-28]  来源:中国花卉报   作者: 俞言琳   发表评论(0)打印



  记者日前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厅了解到,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中,新疆一些地方推行集体林地公开拍卖等形式,探索创新了林权改革新路子。

  近日,新疆玛纳斯县召开了集体林地确权拍卖现场会。位于该县乐土驿镇周家庄村防洪渠东、今年春季造林中完成2100棵苗木栽植的林地被现场拍卖。每棵树以底价9元对外发包林权,承包期限为30年,中标者一次性付清承包款。经过几轮竞标,在10个竞标者中,郑家庄村的王金仓最后以每棵树16元、总价33760元的价格中标,比预计价高出了1万余元。王金仓与周家庄村委会签订林权承包合同,负责林的后期管护和成材后的经济收益。

  2007年玛纳斯县被确定为自治区林权改革试点县。为此,该县确定两个试点乡镇,引导村民自主选择“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推进林改工作,为全县林改积累经验。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全县13个乡镇场站的126个村全面推广林改。他们采取灵活确权方法,对村民发展林业积极性较高的,采取招标、出租、拍卖等形式,优先承包给本村村民。对一些群众不愿承包的纯生态林,出台优惠政策鼓励社会承包。他们还创新确权模式,积极探索“林带整体拍卖、林地使用权拍卖和宜林地使用权拍卖”三种确权模式,有效解决不同立地条件下林地的确权问题。并且把林带按条田、水系配备设置林带,整合成片,鼓励林业专业合作社和经营大户承包,集约经营。

  玛纳斯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林改后,村民领到了受法律保护的《林权证》,拿到实实在在的林权,扭转了过去“重造轻管”、营林成本高、成活率低、保有量少的被动局面,造林质量明显改善。近3年,玛纳斯县完成造林6.4万亩,完成计划的160%。每年新增造林面积2万亩以上。农民林业收入显着提高,平原人工林每年新增蓄积量2万立方米以上。去年,农民人均林业收入达1250元,占农牧民人均纯收入的12%。同时,农村基层可支配财力显着提高,大部分村招标拍卖林权后,集体收入大幅攀升,有力提升了新农村建设水平,村民普遍受益。2008年,乐土驿镇乐土驿村仅拍卖村主干道两旁的林地使用权就获利16万元。全县村集体林权拍卖,每年变现都在400万元以上。

  据了解,玛纳斯县有集体林地23万亩,现已确权16.32万亩,占集体林地面积的70.96%,集体防护林地发证率达到了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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