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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涝暴过度发展内伤 专家:主因在城市规划
[日期:2010-07-27]  来源:景观中国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中央气象台日前再次发出应急响应,第四轮大暴雨将袭击南方,部分城市将继续面临内涝困境。据了解,已经肆虐的三场暴雨,令羊城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三次变“洋城”。

  这样的尴尬,并非广州独有,当极端天气越来越频繁时,越来越多的城市遭遇到“水困”。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应用水文气象研究院院长林炳章教授认为,形成“内涝”最大的原因并非降雨本身,而在于城市规划,由于现行城市防汛标准的制定基础大都源自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资料,没有反映近几十年的水文气象变化,随着气候变化的加剧,它们已显得“力不从心”。

  防汛标准早就过时

  “沿用至今的各城市防汛标准,所依赖的统计基础是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资料。”林炳章说。伴随气候变化,极端干旱和极端洪涝灾害将越来越多,以往也许10年才会出现一次的大暴雨,放在今天也许三五年就会出现;如果人们再以过去的防汛标准来指导城市的防汛建设,显然会“力不从心”。

  对于城市,过时的防汛标准会让建筑、道路被水淹没,而对于市民来说,过时的防汛标准则可能带来意想不到的后果。“这一次广州有那么多车辆被淹,除了其他因素外,也是防汛标准过时的一个间接灾难。”林炳章表示。

  城市规划有待改进

  “这次南方暴雨,反映出我们的不少规划还有待改进。”林炳章告诉记者,最直接的证据是,现在和上世纪80年代相比,高楼大厦数量急速膨胀,导致城市原来的地、水塘都被柏油马路所替代。而原本一场雨可以直接渗透到地下,如今却被柏油、水泥阻挡,不得不在地面积攒起来。

  同时,交通工具的增多导致停车位缺乏,许多汽车直接停放在具有泄洪功能的小马路上。一场强降雨后,本该在半小时内排走的积水,要花两三个小时才能排走;还有城市在发展的同时,大量建筑垃圾没有及时清运,堵塞在城市排水口,也加剧了“内涝”。“种种人为因素造成的‘城市内伤’,使得城市的防灾能力变得十分脆弱,这些应当引起人们的重视。”林炳章说,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在于科学地制定防汛设计标准并进行合理规划。比如,城市可以根据不同区域的地理条件、人口密度以及建筑物的重要性,而设定不同的防汛建设标准;与此同时,在提高短期预报和中长期气候预测准确率的基础上,政府部门也应该做好充分的预案。

  “雨岛效应”并非主因

  对于“城市雨岛效应”可能助推城市出现“内涝”一说,林炳章的看法是,这并非主因。“在业内,关于‘城市雨岛效应’还有不同看法。城市环境不一定导致雨水增多,即便有增雨效应也是有限的。城市的热效应有可能引起局部对流增强,但还需要看周边的水汽条件,这方面还需要更多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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