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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水灾:“怨天”更要“尤人”
[日期:2010-07-26]  来源:新京报  作者:蒋高明   发表评论(0)打印



  如果在短短几十年内,发生的十几次自然灾害都是“百年一遇”的,人类对自然的破坏就难逃其责。

  最近,长江大水再次将国人的心提了起来。提起长江流域的大水,人们很自然记起1998年那场洪水。当时,专家们称1998年大水是继1931年和1954年两次洪水后,发生的一次全流域型的特大洪水。而2010年长江大水的程度和危害,显然超过了1998年大水。

  对今年的长江水灾,一些专家本能的解释依然是气候异常导致,是“天灾”。我国长江上游地区,天公总是不作美,前段时间连续大旱,西南五省出现了人畜饮水困难;现在长江上游又大涝,奔腾的洪水无处去,袭击脆弱的城市。从客观上看,这肯定是气候变化的原因。在自然面前,人类还是摸不透老天爷的脾气。其实,关于今后长江会不会发大水,曾有人于去年和前年都预测长江洪水会卷土重来,但一些专家表示不可能,而且非常自信地辟谣。他们仅依据气象数据做出预测,却忽视了人的行为也会加重甚至诱发自然灾害。

  且以这场大水为例,分析如下:

  第一,长江中上游植被破坏,从根本上动摇山体植被拦蓄功能。云南砍伐热带森林种植橡胶、转基因桉树,湖北一带放火烧山,种植纸浆林。经济效益有了,水的涵养功能却消失了。西南山地由于山高、坡陡、土壤抗蚀性差,加上降水量大,其生态系统实际上很脆弱,但这种脆弱性在未受人类干扰的前提下不会表现出来。一旦将天然植被砍伐,普通暴雨就造成洪涝灾害。虽然经济林、人工纯林都属于森林,但它们的水源涵养能力比起天然林来,要差很多。

  第二,将奔腾的河流拦腰截断,建大小发电站,挡住了洪水的去路。高峡出平湖,发电效益提高了,但抗旱防洪的功能可能就会下降。这是因为,没有水的时候,为了发电效益,水库是守住水不放的,这就加重了下游干旱;当水太多的时候,就开闸放水以自保,这就加重了下游的洪灾。中国建造大型水坝2.2万个,占全世界大型水坝总数的45%。从旱涝发生频次增加来看,人类无休止地“改河建库”,可能是导致长江流域水灾和旱灾的“人祸”重要原因。

  第三,围湖造田,大面积湿地消失,蓄洪能力降低。湖北素称“千湖之省”,上世纪50年代,湖北面积百亩以上湖泊1332个,其中面积5000亩以上的湖泊322个。然而,由于“围湖造田”,加上上游拦水,近几十年来湖北每年消失15个百亩以上湖泊。洞庭湖位于湖南省北部,长江荆江河段以南,是中国第三大淡水湖,原为古云梦大泽的一部分,由于泥沙淤塞、围垦造田,完整的洞庭湖现已分割为东洞庭湖、南洞庭湖、目平湖和七里湖等几部分。当天然湿地变成陆地后,洪水没地方去,只好袭击城市和农村。城市里的水泥地面,没有蓄水的功能,城市雨水系统设计时,根本没有考虑大量“客水”在短期内涌入。

  第四,拉直海岸线,填海造田,将近海湿地填为平地。即使到了长江入海口,人们对自然的改造过程也没有停止,甚至变本加厉,“围海造田”就是明显的例子。或许有人会说,这对洪水的作用不大,但人类对大自然改造引起的负面作用是逐步积累的。陆地上水分通过大气环流得以与海洋交换。如果陆地上湿地减少,则云就很难形成,即使有云,因地表干燥,这样,上气(云)不接下气(湿地),降水格局就可能发生改变。“围海造田”增加的是陆地,但消失的是有重要生态功能的近海湿地。

  痛定思痛,我们必须接受数次长江洪水教训。只有保护自然,回归自然,与自然搞好关系,才能有效抵御各种自然灾害。我们不能总是在自然灾害面前“怨天”不“尤人”,用“百年一遇”、“千年一遇”回避人类的责任。如果在短短几十年内,发生的十几次自然灾害都是“百年一遇”的,人类对自然的破坏就难逃其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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