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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建设部门出台小区绿化建设导则
[日期:2008-07-31]  来源:中国台州网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花卉草坪地 
  记者昨日从市建设规划局了解到,为促进新建居住区环境绿化建设的可持续发展,提高我市新建居住区的品位和档次,《台州市居住区绿化建设导则(试行)》已于近日出台,将为城市居住区绿化建设提供依据,这是我市首部居住区绿化建设导则。

  “由于气候、土壤等自然条件的不同,每个城市都有自己的植被分布特点,绿化带的建设也有不同的要求。”市园林处副主任陶杨华表示,《导则》是在充分考虑台州的气候、土壤、植被条件的基础上进行编制的,为台州的城市居住区量身打造的,让城市居住区绿化建设有了依据。

  《导则》对住区绿化建设的规划设计种植材料等环节作了详细规定,并体现出了鲜明的台州特色。比如,考虑到我市土地资源少、人口多的特点,《导则》提倡垂直绿化,并对如何实施作出了具体指导。《导则》还提出要开发和应用乡土植物,重视园林植物的多样性。 


附件1:

台州市居住区绿化建设导则(试行)

1、总则

1.1为促进新建居住区环境绿化建设的可持续发展,提高我市新建居住区的品位和档次,科学引导绿化建设,改善城市环境,推进城市化进程,根据《浙江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和《浙江省城市绿地植物配置技术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居住区绿化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导则。

1.2居住区环境与城乡居民生活息息相关,居住区环境建设的总体目标应该做到美观、温馨、舒适、健康、节能。

1.3在依据国家和本市现行相关绿化标准、规范的前提下,本导则适用于全市居住区的各类绿地。已建成的居住区在改造时参照适用。

2、规划导则

2.1居住区绿化设计应坚持以下原则:

2.1.1前期介入、同步规划原则。提倡规划、建筑、园林三合一的同步规划,园林景观规划从前期开始介入总体规划的策划,以达到景观与居住建筑环境的和谐统一。

2.1.2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原则。居住区绿化环境应体现为民服务,创造良好的人性化环境。以协调园林景观与住宅环境的关系为基础,营造建筑、环境、人的良性循环,创造稳定持续的园林景观。

2.1.3经济性原则。顺应市场发展需求及地方经济状况,注重节能、节材,注重合理使用土地资源。提倡朴实简约,反对浮华铺张,并尽可能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达到优良的性价比。

2.1.4生态优先、因地制宜原则。以生态学基本理论为指导,合理地规划绿地,最大限度地利用土地资源和高效节能措施。保留利用好原有的植被和地形、地貌景观。以强调植物造景为主,最大限度提高居住区环境中的绿地率和绿化覆盖率,达到改善环境质量,创造生态和谐、养护简便的优美景观。

2.1.5适地适树、植物多样性原则。应注重开发和应用乡土植物,自然群落不是由单一的植物区系所组成的,而是多种植物与其他生物的组合。符合自然规律和风貌的园林建设,必须重视生物多样性。从某种意义上讲,重视园林植物多样性是一个模拟和创建自然生态系统的过程。园林植物配置注意乔、灌、结合,植物群落可增加稳定性。高中低充分利用空间,能提高生态效益,有利于提高环境质量。

2.2居住区绿地规划技术经济指标:

2.2.1总体规划指标控制:居住绿地占住宅建设项目用地总面积的比例(绿地率)为一般住宅≥30%。

2.2.2各种元素指标控制:合理控制各项指标,其中软底水体面积一般控制在绿地总面积的10%—20%,道路地坪面积≤15%总绿地面积,硬质景观小品面积≤5%总绿地面积。

2.3居住区绿地规划技术要点:

2.3.1充分发挥住宅环境绿化的健身娱乐和文化休憩功能,以满足各年龄层次的居民需求。老人活动区、儿童活动区的选址不得影响居民的私密性,使居住安静环境不受干扰破坏。

2.3.2绿地规划平面构图曲线应注意舒缓流畅,直线应注意简洁大方,平面构图图案应注意整体美观,满足高处俯视观赏效果。

2.3.3居住环境中沿城市道路一侧,力求使住宅区环境园林景观与城市道路景观融为一体。

2.3.4充分利用住宅建筑的屋顶、阳台、墙面、车棚、地下车库出入口、地下设施通风口、围墙等进行立体绿化,增加绿化覆盖率。

2.3.5住宅环境中宅间绿地,在住宅建筑不同朝向布置合适的绿地宽度,以满足防护、美化和基础种植作用。

2.3.6居住环境中地下、半地下建筑顶板上的平台绿化一般要结合地形特点及使用要求,根据平台结构的承载力及小气候条件进行种植设计,要解决好排水和草浇灌问题。平台上种植土厚度必须满足植物生长的要求,一般参考控制厚度见下表;对于较高大的树木,可在平台上设置树池栽植。

 种植物
 种植土最小厚度(㎝)
 花卉草坪地   30
 灌木  50
 乔木、藤本植物   60
 中高乔木   80

2.3.7住宅环境中道路绿地应统一布置,不同路段的绿化布置形式应有所变化。

2.3.8提倡设计生态停车场,周边或场地内种植的乔木应具有庇荫、隔离和防护功能。乔木分枝点高度应>2.8m。为达到隔离防护作用应选择常绿枝茂密、耐修剪的灌木。停车场周边,无法种植庇荫乔木的,可结合棚架,种植攀援植物,增加一定的庇荫空间。

2.3.9建筑屋顶自然环境与地面有所不同,应种植耐旱、耐移栽、生命力强、抗风力强、外形较低矮的植物。

2.3.10住宅环境绿地植物规划必须根据住宅建筑周围环境、立地条件,结合景观要求、实用功能、防护要求综合考虑,按照“适地适树”的原则进行植物配置。植物种类规划应做到多样统一,合理确定基调树种、骨干树种和一般树种。

2.3.11植物种类选择以适应本地区生长的乡土树种为主,强调植物景观的地域性和对环境的适应性。植物种类宜丰富多彩,体现植物材料的多样性。绿地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下的,一般不低于20种;绿地面积在1000~2000平方米的,一般不低于30种;绿地面积在2000~3000平方米的,一般不低于40种;绿地面积在3000~10000平方米的,一般不低于60种;绿地面积在10000~20000平方米的,一般不低于80种;绿地面积在20000平方米以上的,一般不低于100种。

2.3.12绿地中地形处理,可结合原有自然地形,创造微地形的高低变化,有利地形排水和植物生长。微地形面积大小和相对高程,必须根据住宅绿地周围环境,土方基本就地平衡的原则加以控制,微地形相对高程的变化一般控制在0.5~1.5m,不宜堆叠大规模的人造假山。

2.3.13绿地中建筑小品处理应注意体量与住宅环境空间协调,景观与使用功能相结合,以体现建筑小品实用、装饰、点缀的要求。

3、设计导则

绿地设计的目的是为居住环境创造亲近自然的室外空间,同时必须满足美观、温馨、舒适、健康、节能的要求。

3.1地形设计:

3.1.1绿地中坡地的起伏变化应注意整体性,忌局部小范围的局促变化。

3.1.2绿地中水体设计应提倡自然软底为主,保持水质清洁。水体的深度应结合功能并注意安全。沿水体近岸2m范围内水深不得大于0.7m,无护栏的园桥、汀步附近2m范围内的水深不得大于0.5m。水体的驳岸应因地制宜结合岸边绿化自然布置,宜采用植被或天然石块等驳岸材料为主。

3.1.3绿地中山石设计提倡以自然置石的土包石为主,可结合地形采用卧石与立石的有机结合。慎用人工假山,可结合环境适当点缀,并注意控制人工假山的规模与高度,做到兼顾安全,人工假山应与水体、植物有机结合,与周围环境协调。

3.2种植设计:

3.2.1植物配植树种选择以体现地域性植被景观的乡土树种为主,适当引进成熟的能适应本地区气候条件的新树种。宜采用观花、观叶、观果植物有机结合,同时兼顾保健植物、鸟嗜植物、香源植物、蜜源植物、固氮植物等。

3.2.2合理控制不同植物类型的比例,居住区绿地不同于一般城市绿地,住宅环境冬日需要阳光,酷夏更需遮荫,因此在居住区中不宜过多使用常绿树种。

3.2.3摒弃植物“大色块”的结构形式,科学配置植物群落结构,以乔木为绿化骨架,乔木、灌木、地被、草花、草坪有机结合,形成稳定合理的人工植物群落。

3.2.4植物配植应合理组织空间,平面疏密有致,结合环境创造优美流畅的林缘线。立面高低错落,结合地形创造起伏变化的林冠线。

3.2.5住宅建筑的基础绿化应根据不同朝向和使用性质进行布置。保证建筑通风采光的要求和创造自然优美的植物景观,选择花、叶、果、姿优美的乔灌木。

3.2.6根据本市土地资源少、人口多的特点,重视提倡垂直绿化。住宅建筑山墙和公共建筑周边有条件的地方或住宅建筑内高于lm各种隔离围墙或栏杆,宜种植观赏价值较高的攀援植物。在有限的土地面积内可用各种造型构架种植攀缘植物,增加绿色覆盖率。

3.2.7绿地中地下停车场出入口处、地下设施出风口等构筑物,可结合构架、围护设施布置管理较粗放的攀援植物,以达到美化和屏蔽的作用。

3.2.8绿地中提倡大量采用胸径在8~15cm的青壮树龄苗木。确属需要可少量点缀胸径在15~25cm的乔木,严格控制胸径在25cm以上的乔木种植。凡采用的大乔木宜有饱满的树冠,严禁采用无树冠乔木。

4、附则

4.1本导则自发文之日起试行。

附件2:

台州市居住区绿化建设常用园林植物种类

 

   

常绿乔木

罗汉、黑松、雪松、日本柳杉、柳杉、湿地松、桧柏、龙柏、日本五针松、池杉、日本花柏、侧柏、醉香含笑、龙柏、塔柏、杨梅、苦槠、枇杷、碧桃、杜英、广玉兰、白兰花、樟树、月桂、乐昌含笑、冬青、山杜英、珊瑚树、木荷、女贞、银桂、木犀、丹桂、金桂、红翅槭、樟叶槭、浙江樟、青冈栎、香港四照花、蚊母、秃瓣杜英、常青白蜡、红花木莲、乳源木莲、深山含笑、柏等

落叶乔木

水杉、银杏、金钱松、落羽杉、朴树、池杉、榔榆、榉树、珊瑚朴、麻栎、垂柳、枫杨、桑、构树、无花果、枫香、杜仲、悬铃木、李、垂丝海棠、樱花、鹅掌楸、玉兰、紫玉兰、厚朴、二乔玉兰、檫树、杏、梅、桃、合欢、刺槐、槐树、龙爪槐、黄山栾树、臭椿、香椿、楝树、乌柏、鸡爪槭、红枫、鸡爪槭、羽毛枫、重阳木、栾树、无患子、七叶树、柞木、石榴、五角枫、赤桉、梓树、光皮树、柿、三角枫、江南桤木、喜树、薄壳山核桃、楸树、南酸枣、灯台树、苦楝、蓝果树、黄连木、碧桃、池杉、香椿等

常绿灌木

龟甲冬青、金丝桃、金叶女贞、阔叶十大功劳、蚊母树、南天竹、海桐、火棘、含笑、小叶黄杨、冬青卫矛、夹竹桃、红花继木、洒金珊瑚、杜鹃、小叶女贞、栀子、茶梅、铺地柏、构骨等

落叶灌木

日本小檗、蜡梅、玫瑰、七姐妹、棣棠、紫荆、锦带、木芙蓉、木槿、紫薇、月季、山麻杆、无花果、溲疏、八仙花、绣线菊、金钟花等

常绿藤本

木防巳、南五味子、云南黄馨、迎春、中华常春藤、络石等

落叶藤本

薜荔、地肤、凌霄、紫藤、木香、野蔷薇、南蛇藤、葡萄、爬山虎等

水生植物

莲花、金鱼藻、水烛、野慈菇、唐昌蒲、芦苇、泽泻、花叶竹芋、水芋、灯心草、千屈菜、荷花、睡莲、三白草、水葱、再力花、小香蒲、野茭白

   

凤尾竹、青皮竹、阔叶箬竹、桂竹、筱竹、金竹、早竹、雷竹、毛竹、刚竹、四季竹、棕竹、龟背竹、孝顺竹、佛肚竹、金镶玉竹、斑竹、紫竹、苦竹、唐竹、菲黄竹、菲白竹、翠竹

地被、花卉

鸡冠花、千日红、紫茉莉、石蒜、芍药、毛莨、红花酢浆草、一品红、代代花、长春花、牵牛、全缘叶紫珠、马鞭草、寒菊、大吴风草、二月兰、美人蕉、一串红、凤仙花、车前、芭蕉、金盏菊、翠菊、瓜叶菊、菊花、鸢尾、万寿菊、蝴蝶花、茉莉、射干、麦冬、凤尾兰、蜘蛛抱蛋、吊兰、玉簪、紫萼

   

雀舌草、狗牙根、牛筋草、画眉草、黑麦草、早熟禾、鸭跖草、结缕草、高羊茅

台州市建设规划局办公室      2008年6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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