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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标准翻译出版工作管理办法》出台
[日期:2008-08-12]  来源:中国建设报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日前公布了《工程建设标准翻译出版工作管理办法》。这是该部为适应工程建设标准化的发展、规范工程建设标准的翻译出版工作、保证工程建设标准外文版质量而制定的。办法适用于工程建设标准的翻译及出版发行。

  办法明确,工程建设标准翻译出版工作,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的翻译出版工作,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统一组织,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负责有关具体工作。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翻译出版工作,可由标准的批准部门委托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或其他有关单位组织开展。

  办法规定,工程建设标准的翻译出版,应当根据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规划和计划,分期分批组织实施。工程建设标准翻译出版工作的经费,可以从财政补贴、科研经费、企业资助、发行收入等渠道筹措解决。

  办法还对工程建设标准翻译出版的管理机构、工作机构及职责等作了规定。办法指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负责牵头成立工程建设标准翻译出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工程建设标准翻译出版工作办公室,该办公室设在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办法还要求,工程建设标准的翻译计划,应按照实际需要、配套完善、保证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确定。符合下列条件的工程建设标准优先列入翻译计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国际贸易、经济、技术交流需要的重要标准,与以上标准相配套的标准。而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列入翻译计划:未正式批准的工程建设标准,已废止的工程建设标准,未经备案的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其他不应翻译的工程建设标准。

  根据办法,为统一工程建设标准英文版出版印刷格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还组织制定了《工程建设标准英文版出版印刷规定》;为保证工程建设标准英文版翻译质量,还制定了《工程建设标准英文版翻译细则(试行)》。

编辑:jojo |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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