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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沙黄阁镇农民安置区(二期)B地块小区园建绿化等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08-05-28]  来源:中国园林网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项目编号:
  招标类型:工程招标
  地区:广东
  工程名称:广州南沙黄阁镇农民安置区(二期)B地块小区园建绿化等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局
  代理单位: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投资规模:1,500.000万元
  建筑面积:0.000平方米

  工程简介:
  一、建设单位(发包人):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局
  项目管理单位:广州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二、工程项目名称:广州南沙黄阁镇农民安置区(二期)B地块小区园建绿化等工程
  建设地点:南沙区黄阁镇
  工程概况:黄阁镇农民安置区二期B地块建筑群体位于广州南沙开发区黄阁大道侧,本次招标针对园建工程部分、绿化工程及区内组团路(即宅前路)与园路的道路、给排水工程等部分,工程造价约1500万,本工程施工图设计已经完成。
  资金来源:土地开发资金
  三、招标内容:黄阁镇农民安置区(二期)B地块小区内园建工程(含小品、园路、花坛、广场铺装、排水排污、室外给水、围墙、路灯、绿化景观照明、园林设施及设备安装)、绿化工程等,采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合同的形式招标。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报名条件: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持有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
  3、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城市园林绿化一级或以上资质(非广州市属单位须具有由广州市市政园林局颁发的有效的《外地园林绿化施工企业进穗施工注册登记备案证》);
  4、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近年内(2005年4月~2008年4月)在广州地区独立承建至少一项公开招标的与拟建工程类似的中标合同价不低于500万元的工程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且必须同时提交类似业绩所属业主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以便资格预审委员会对该业绩进行现场考察或咨询;
  6、提供由审计机构审计的2007年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
  7、项目负责人一名,须具有园林或类似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不能担任其他在建项目或其他正在投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该项目负责人必须已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注册);
  8、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园林或类似专业工程师以上职称;
  9、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管理人员中必须但不限园林工程师两名;
  10、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中必须包括但不限于:推土机、压路机、挖土机、平地机、粉喷桩机、砂井桩机、混凝土搅拌机、三合土混合料搅拌机、测量监测仪器、试验设备、修剪车、喷药车、洒水车、起重车、挖掘机、打夯机、自卸车等至少各两台。(自有设备附发票复印件,租赁附租赁合同);
  1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12、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3、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14、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1年内投标申请人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15、投标申请人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
  16、投标申请人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17、投标申请人有关人员须按照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2006年10月11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关于重新发布《投标资料签署须知》的通知”的要求签署诚信声明。
  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格预审方式
  1、符合性审查,详见《资格预审审查表》。
  2、首先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并将资审结果在交易中心网上进行公示。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才能进入下一阶段的摇珠。
  六、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当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大于等于5名且不超过12名时,则全部为正式投标人。当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12名时,随机抽取12名成为正式投标人。若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家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2)正式投标人将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公开随机抽取确定,届时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必须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出席。如投标申请人未能按时到达摇珠现场,则认为自动放弃本次摇珠,放弃本次投标。(摇珠确定正式投标人的时间为:资格预审网上公示截止时间的下一个工作日上午10:30分进行,业主或招标代理不再另行通知,各投标单位根据网上公示自行前来。)迟到或未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出席,责任自负。
  (3)摇珠由业主(或招标代理)负责组织,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见证,南沙区监察、招投标管理机构等部门现场监督。
  (4)摇珠编号按报名流水号(顺序号)自动产生。
  (5)摇珠机由业主(或招标代理)或业主(招标代理)指定的人员操作。
  (6)如摇珠机出现故障,则按以下办法判断摇珠结果是否有效:
  ①摇珠的球下落时被卡住或下落过程中出现其他故障时,则出现该故障之前摇出的球全部有效。
  ②球已落入转盘底部孔洞中但不能滚出或滚出时被卡住,则该球有效。
  ③在摇珠过程中出现破损的球,破损的球如仍能分辨号码则有效,不能分辨号码则无效。
  ④摇珠过程中出现突然停电或其他原因导致摇珠机不能正常工作,则按交易中心采用的备用办法继续摇珠。
  投标申请人取得投标资格后放弃投标的,由招标人对该行为予以记录并报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备案,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备案将对经查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投标申请人依法进行处理。
  七、参加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文件的投标申请人代表需出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项目负责人职称证原件、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原件以备审查。报名单位必须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IC卡后方可办理报名手续。
  八、报名参加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交装订成册的资料如下:(一正本、一副本,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副本必须与正本保持一致)
  1、资格预审文件目录(格式自定);
  2、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负责人)和拟派出负责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签署的诚信声明;
  3、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4、资格预审申请函;
  5、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具有法人代表签名或盖章的参加本项目投标报名的投标申请人代表有效授权书;
  6、投标申请人单位简介、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的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须盖上公章;
  7、近年内(2005年4月~2008年4月)在广州地区独立承建至少一项公开招标的与拟建工程类似的中标合同价不低于500万元的工程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且必须同时提交类似业绩所属业主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以便资格预审委员会对该业绩进行现场考察或咨询;
  8、由审计机构审计的2007年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
  9、拟投入本工程的人员情况(所投入人员须提交身份证、学历证及职称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须盖上公章。资格预审资料中所报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与报名时所报的项目负责人一致,否则取消预审资格);
  10、拟投入本工程的机械设备情况(如为自有,则应提供购置发票、产权证明;如为租
  报名期限:|2008-6-3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20-28667426
  联系传真:020-28667416
  联系地址: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备注:
  业主名称: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局
  项目管理:广州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28667426
  传真:28667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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