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文物保护单位“群园建筑”整体修缮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08-06-03] 来源:中国园林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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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广东
工程名称: 广州市文物保护单位“群园建筑”整体修缮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广州市番禺区老干部活动中心
代理单位: 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投资规模: 110.000万元
建筑面积: 0.000平方米
工程简介:
建设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海傍路69号
招标内容:按招标单位提供的《番禺区“群园”现场勘察与修缮方案》全套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及补充说明,承包施工图纸中包含的室内外修缮、装饰、强弱电、给排水、消防安装、防雷设施工程及白蚁防治等。
预计发包价:约110万元,按总价承包。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报名条件:
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
2008年 6月10日(工作时间: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2:00时~4:00时)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经报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备案,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一楼大堂(市桥街白沙路101号)
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国家文物局授予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如中标公司无防雷和白蚁防治工程资质,该两项工程由中标公司分包给具有防雷和白蚁防治施工资质的公司完成);
4、本工程所采用的施工材料必须符合文物保护工程质量的要求;
5、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国家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职业资格证书;
6、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8、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9、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10、投标人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
11、投标人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12、投标报名单位有关人员须按照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关于重新发布〈投标资料签署须知〉的通知》( 2006年10月11日)的要求签署诚信声明(详见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
13、投标申请人须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有效IC卡后方可办理报名手续。(IC卡办理可查询“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www.gzzb.gd.cn”,电话:020-28866107 28866106);
14、为避免投标单位使用不同版本的投标申请函、诚信声明、法人代表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没有违反招标公告要求的承诺书而引起的评审争议,投标单位提交的投标申请函、诚信声明、法人代表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没有违反招标公告要求的承诺书须按附件的格式填写,如未按附件格式填写或未填写完整的,将视为未响应招标公告要求而作资审不合格处理。。
15、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证明书(须按附件三格式填写,授权委托证明书中受托人多于一人的将视为报名无效。)
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且少于等于20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20名时,随机抽取20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报名期限: |2008-6-10
联 系 人: 李 工
联系电话: 020-83308315
联系传真:
联系地址: 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备 注:
招标单位:广州市番禺区老干部活动中心
联系人:王 科
联系电话:84813032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 工
联系电话:83308315
一、接受报名及资格预审工作执行《关于发布〈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正式投标人确定方式的规定〉和〈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规定〉的决定》(穗建法[2005]161号)及市招标办《关于重新发布加强投标报名和资格预审管理的通知》(穗建招[2006]8号)规定。
二、本工程依法根据《关于转发〈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设立最高报价值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06]539号)设置投标最高报价值。
三、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一份),《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一览表中要求提交的各项资料复印件须出示原件复核,复印件或扫描件资料必须清晰,并按上述顺序排列打印页码,装订成册,同时每页复印件盖上公司法人公章(其它代表章均不予认可)并盖上骑缝章,否则其报名资料将视作无效。
四、其他说明:
1、投标报名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证明书中的被委托人、本工程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到场,并带备有效身份证以备查验,否则为无效报名。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参加摇珠会和答疑会,但必须按照约定的时间准时参加发标会和开标会,发标会和开标会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见证下进行,具体时间另行书面通知。
2、报名时要准备发资料文件袋,并在文件袋的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报名单位、联系电话、地址,盖上报名单位公章。
3、资格预审以投标报名单位所提交的报名资料为准,投标单位应确保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如被发现有任何虑假、隐瞒情况者,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五、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1)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投诉传真电话:84898880;(2)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电话:84833337;(3)广州市番禺区监察局,投诉电话:84636701署名投诉。投拆以正式书面投拆文件为准,并署名和加盖法人公章。
六、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和 番禺区建设信息网(网址:http://js.panyu.gov.cn)等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七、本招标公告使用GZZB200612-001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