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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采石场复绿工程的现状与对策
[日期:2007-04-13]  来源:园林科技  作者:朱育彬 张乔松 杨伟儿 贺漫媚 刘湘源 汤晓燕 王文典   发表评论(0)打印



朱育彬 张乔 杨伟儿 贺漫媚 刘湘源 汤晓燕 王文典
(广州市园林科学研究所  510405

 提 要:改革开放以来,遍布广东的三千多个采石场的石方开采给当地的农民提供大量财富的同时,严重破坏了广东的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和城市景观,给广东带来了一系列的生态环境问题。在环境问题日益受到重视的今天,广东各级政府开始着手开展采石场的整治和复绿工程。本文总结了笔者自2002年开始对我省采石场复绿工程现状的调研与分析,并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对策。
  关键词:采石场;复绿工程
  一、背景
  1 无序开采
  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广东地区进行了大规模的城镇建设,获得了巨大的发展。这些城市建筑和道路建设使石料和粘土需求剧增。面对着庞大的市场需求,在没有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各区自行审批及层级管理职责不分的情况下,广东采石场的开发管理一度跌入无序状态,采石场泛滥成灾。过度开采造成山河破碎,满目疮痍"。遍布广东的三千多个采石场的石方开采给当地的农民提供大量财富的同时,严重破坏了广东的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和城市景观,给广东带来了一系列的生态环境问题。其山体缺口产生的泥沙,也成为淤积城市基础设施、引发洪涝灾害的主要原因之一。甚至,石粉泥浆的污染还严重影响江河、流溪及饮用水源水质。

  2 复绿滞后
  广东涉及炸山采石、采土的规定不少,其基本原则是适度开采,谁开发,谁负责善后复绿。根据有关部门的调查,目前,就广东省原关闭的旧石场有1897个中,仅603个进行了复绿,复绿率只有18%。出现这种局面是由于当初政府为保证复绿采取了向开采者收取保证金制度,即规定采石场主交纳一定的复绿保证金,开挖结束后,如果采石场达不到复绿的标准,由政府动用保证金复绿。可是当矿老板把原来平缓的青山挖成悬崖峭壁,在上面绿化却成了科研难题,需要在岩石上凿洞填土,在石壁上粘泥"才能种树。复绿难点还在于已经关闭的无矿主采石场。经过几十年肆意开采,昔日秀丽茂密的山岭已面目全非,岩层裸露、石坑深达几十米,一片荒芜,还时有崩塌、滑坡等隐患。据测算,这样的环境绿化每平方米至少要花100元左右,一个中型的采石场至少需要以百万计的复绿费。而即使是保证金标准较高的广州,其保证金限额也不超过50万元。如此一来,保证金对复绿来讲只是杯水车薪,根本不足以开展复绿工程。

  广东采石场过度开发,复绿滞后,使采石场变成城市疮疤,导致水土流失、环境破坏,也影响了投资环境。某市领导曾说,最怕带外宾参观珠三角,一个个疮疤似的石场令外宾摇头叹息。因此,广东的采石场如何恢复生态、恢复绿色就成为广东投资环境建设和可持续发展不可回避的关键问题。
  3 他山之石
  随着社会对生态环保要求的不断提高,国内外对采石场裸露边坡的生态恢复治理日益引起重视。国外采石场复绿工作起步较早,且各有特色。如美国早在1977年国会通过并颁布第一部全国性土地复垦法规《露天采矿管理与土地复垦法》,要求开采前就要规划好采石场的开采与复绿工作,将开采与复绿方案同时报送,批准后才能进行开采。对于我们今天头痛的复绿资金问题,国外采取的做法多是谁开采谁出资负责复绿,避免了很多后遗症。日本是世界上较早开展高速公路建设的国家之一,至今已有6000km以上的高速公路, 高速公路两旁的坡壁绿化起步也较早,其主导思想是工程建设与绿化同步。总之,在采石场复绿和公路边坡防护的系统设计中,国际上特别是发达国家尤为重视植物复绿和工程的生态恢复效果,积累了大量成熟的技术和经验。

  我国矿石采掘量仅次于俄罗斯和美国,成为世界第三大矿业国家。虽然在1988年国务院制定了《土地复垦规定》,1998年又重新制定了《土地法》。但法制管理未落实到位,也一直没有一套严格的复绿工程规范来指导工作,所以,跟发达国家相比存在着比较大的差距。同时,国内在采石场复绿方面的研究投入还比较少,虽然也作了一些试验与应用尝试,但积累的经验相当贫乏,还很不成熟。而且,我国环保意识淡薄,采石场长期以来未把采石场复绿以及生态恢复列入采掘设计和规划中,致使后来的复绿工作成为一个重点和难点。
  二、现状
  1政府重视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环境生态意识的觉醒,采石场裸露边坡的复绿工作日渐引起政府部门的重视,提上了政府的议事日程。

  据广东省国土部门发布的信息[1],广东省现有采石场3272个。其中原已关闭的旧石场1897个,这些石场中未复绿的1284个,加上近几年拟关闭1375个,需要复绿的石场达2659个,复绿面积2500万平方米,共需投入资金19亿元。并说这次整治的重点是珠三角的七大城市,广州、珠海、深圳、佛山、东莞、中山、江门。这一地区的采石场将由现在的686家减少到200家以内。不准再开办30万立方以下的中小型采石场。珠江三角洲需要复绿的采石场有1120个,复绿面积1500万平方米,要求2005年年底前完成全部的复绿工程。
  广州市的国土部门说[2],全市共有338个采石场,复绿面积达15平方公里(1500万平方米)。要求花都区、从化市、增城市的采石场在2004年年底前完成搬迁。其余采石场于2005年年底前关闭。2003年年底前关闭的采石场要求在20056月前完成整治复绿工作。2003年底至2005年底还将关闭95个采石场,到20066月前全面完成复绿工程。
  2 资金困扰
  资金问题一直是困扰复绿工程的主要问题之一。首先是资金总量需求大,远不止上面提到的19个亿。如按1001平方米计算,2500万平方米就需要25个亿;再说2500万平方米这个数字可能也不够准确,实际面积可能远远超过这一数字。广州市338个石场面积就达1500万平方米,平均4.4万平方米一个;而余下的2321个石场(2659338)只有1000万平方米米,平均4000多平方米一个,这显然不合理。如按广州的平均数推算,我省2659个石场复绿面积将达过亿平方米,资金需求将达百亿之巨!

  根据我们参与的广州市南沙开发区73个石场的面积测算和复绿工程预算工作的实践,粗测估算与实测往往差异甚大。南沙73个石场原来估算的立面复绿面积是150万平方米,资金估算是1.26亿。后来,为了复绿工程招标有一个科学与详实的基础,业主委托有关专业单位进行了实地的测量和计算:立面的复绿面积实际为200 多万平方米,增加了30%以上,预算资金约为4亿多(含平面复绿工程),较原来翻了两番。
  因此,资金不足就成了我省采石场复绿工程的首要问题。同时,还带出了一系列的相关问题:工程资金的预算或拦标价一减再减;定标方案为价低者得;技术方案选造价低的,也不理会是否科学,是否具备长远效益;安全问题更是难以列入方案的考虑之中,陡峭的边坡也不请专业单位进行稳定性评价,飘出的危岩也不进行清理,给施工安全和长期安全造成了极大的隐患。
  由于资金严重不足而导致的片面强调节省,使得相当一部分已开展的复绿工程出现复绿效果差,安全隐患大,景观效益、长期效益、生态效益更是无从谈起的尴尬局面。有些甚至在岩面上喷绿油漆、挂绿色帆布来弄虚作假。
  3 技术落后
  由于长期以来对石场复绿的科学研究投入不足,使得这方面的成果很少,比较成熟的技术更是凤毛麟角。已复绿的石场尽管采取了一些措施对石场进行了复绿,但大多数只局限于对迹地的复绿。对于复绿难度大的,如坡度大的岩面或反坡面,办法不多,往往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仍是岩层裸露,不见绿色。可以说根本没有根据采石场的现状,按照现代生态学理论,因地制宜进行多样、综合、协调的技术方法进行生态复绿,致使采石场复绿效果差、生态环境和景观改善不明显,复绿的综合效益较低。还造成巨大资金重复投入,形成不良的社会影响。造成今天这个局面的主要原因是由于采石场复绿技术研究的滞后,在设计、施工上没有成熟理论和实践的指导。很多采石场的复绿工程一直都在摸索中,有的甚至无从下手。所以,在进行大规模的采石场复绿工程之前,制定一套科学可行的采石场复绿工程技术规范是非常有必要的。

  三、对策
  1 广开财源
  为了满足石场复绿的庞大的资金需求,必须开拓思路,广开财源。目前的资金来源主要有国土部门掌握的石场复绿保证金、一部分政府拨款和石场开采权的拍卖收入等。惠州市的国土部门则采取捆绑开采"的另类做法:每批一个新采石场,开采者要交环境复绿保证金",除了必须对现有的采石场复绿外,还必须义务复绿一个废弃的采石场。据说已有新审批的数家采石场接受了这一做法。最好的办法是进行综合开发利用,将废弃的采石场改造成为各式风景区或进行住宅区的开发,由开发者出资复绿。

  2 综合利用
  上面提到的综合开发利用,是解决资金问题和实现最佳的社会综合效益的方法,国内外都有成功的例子,如广州南湖的雅居乐楼盘就在一个石场上开发而成。还有珠海的板樟山森林公园、规划中的南沙大山姆公园、泰国的金佛山风景区等。因此,我们认为,我省采石场的复绿工程应在生态优先"和依照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要求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工程地质、边坡高度、环境条件和施工条件等因素,尽可能(并非一定)采用综合利用的方式,因地制宜,科学设计,把废弃的采石场综合开发成石雕公园、人工湖(人工湿地)及各式风景区或住宅区,使我省的部分采石场复绿工程实现最佳的社会综合效益。

  3 加强科研
  技术问题也是困扰石场复绿工程的关键问题。要做好这一难度甚大的生态恢复工程,理应科研先行。同时,采石场复绿问题十分复杂,牵涉的学科众多——生态学、岩石学、建筑工程学、植物学、园艺学等等学科。因此,应组织不同学科的科研机构进行联合攻关,加大科研的投入和科研的力度,并尽快地将科研成果应用于复绿工程中。

  4 编制规范
  上面提到,采石场整治复绿工程迫切需要一套科学性、安全性和操作性强的规范来指导。希望通过科学的调研分析,编制出一个技术先进、科学、合理的采石场复绿工程技术规范,避免盲目地进行采石场复绿工程,减少工程资金和大量的人力、物力的浪费,降低生态恢复的成本,减少资金重复投入的机率,以求达到良好的复绿和生态效果,使我省采石场复绿工程实现最佳的社会综合效益。笔者曾受广州市国土局南沙分局的委托,在20043月编制了《广州市南沙开发区采石场复绿工程技术规范》,对南沙采石场复绿工程的总的原则要求、复绿要求达到的生态效果、景观效果、经济原则以及工程对安全、土壤、植物选择等等作了明确的规范和要求,并应用于南沙开发区73个采石场复绿工程的招投标和工程监理工作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和一致的好评。

  参考文献:
1] 彭勇.广东投19亿复绿2659个采石场.2003.新华网广州820日电.
2] 谭景舜.全市338个采石场变绿地建园区.2004.羊城晚报311
.
3] 陈涛.采石场水土流失防治方法研究. 中山大学学报,2001
9.
4] 吴长文等.采石场水土流失防治探讨.水土保持研究.1997
Vol.4No.1.
5] 陈法扬.采石场水土流失治理技术. 中国水土保持.2002
No.5.
6] 罗松等.采石场遗留石质开采面阶梯整形覆土绿化方法研究.中国水土保持,2001No.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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