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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普陀山旅游市场专项治理活动启动
[日期:2007-08-18]  来源:浙江普陀山管委会  作者:张明华   发表评论(0)打印



  为积极推进普陀山旅游行业的诚信建设,不断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近日,普陀山管委会根据省、市旅游局《关于开展旅游市场整顿规范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普陀山实际,制定下发了《普陀山旅游市场整顿规范专项行动方案》,这标志着普陀山以治理整顿“零负团费”为主要内容的旅游市场专项治理活动正式启动。
    该《方案》确定的旅游市场专项治理重点:

    一是全面加强旅游合同管理。在全山范围内全面推行省旅游局和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国内旅游合同》示范文本;督促旅行社和游客签订书面旅游合同,并将旅游行程中游客所需的各项费用告知游客,做到明明白白消费;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合同约定为游客提供服务;加强对自费项目的管理,组团社所有自费项目必须向游客告知,公开自费项目的真实内容和价格,由旅游者自主选择,并写入合同的《行程安排表》中,保证自费项目行为合法,内容公开,价格合理,选择自主。

    二是全面推进诚信建设。把诚信建设作为规范旅游市场的重要举措,在全山大力开展“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为主要内容的诚信道德教育,深入开展“诚信示范点、店、商亭”创建活动,牢固树立“诚信为荣,失信为耻”的观念和意识。同时加快诚信档案建设,努力打造诚信旅游品牌。

    三是加大旅游市场秩序的监管力度。结合普陀山景区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分阶段确定检查重点,邀请市旅游主管部门对本山所有旅行社进行一次普查;以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和突击检查为突破口,以游客投诉热点难点和社会各界较为关注问题为切入点,加大对欺诈宰客、以次充好、无证拉客、进行商业贿赂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查处力度;通过明查暗访等形式,对旅游行业和重点领域中的旅游广告、旅游合同、旅游购物、旅游自费项目进行清查,确保市场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四是不断提高旅游服务人员素质。加强对合法从事景点导游(领队)人员、各行业旅游服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培训和就业意识培训。并以贯彻落实《导游人员管理办法》为契机,强化导游(领队)队伍建设,提高导游(领队)业务能力和服务意识,提高旅游服务人员素质。

    五是建立健全旅游市场监管长效机制。通过建立旅行社信用等级制度和资质等级制度,评比出信用良好、业绩突出的旅行社,为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提供直观的服务质量和信誉等级信息;宣传和引导旅游者成熟理智消费,以“文明出行,诚信旅游”为契机,在各景点显著位置及网络、短信平台为游客提供相关旅游提示、消费提示等各项服务,引导理性消费;通过在媒体公示旅游产品基本价格来引导游客选择适合自己的旅游产品,自觉抵制“零负团费”现象,确保旅行社做到明明白白服务,游客享受明明白白消费;组织旅游企业和旅游从业人员开展签订诚信公约、承诺公开和透明旅游产品价格等行业自律活动,积极推动诚信服务、优质服务,给消费者提供优质的旅游产品。
    据了解,此次旅游市场专项治理活动时间为150天,即从8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组织发动阶段,时间为10天(8月1日至8月10日)。主要工作:一是制定旅游市场整顿规范专项行动方案;二是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三是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统一思想、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第二阶段为集中整治阶段,时间为110天(8月11日至11月30日)。主要工作:一是对本山所有旅行社及各类旅游广告、旅游宣传册、旅游名片进行一次普查;二是改变管理方式,采用不定时管理办法及以“局局联动”等形式,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重点管理;三是加大依法查处力度,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相关法律予以从严处理;四是各成员单位对在专项行动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疑难事件、典型事件,要专题向管委会进行汇报,由管委会同市旅游主管部门联系沟通,共同进行处理。五是定期开展各种类型的学习培训工作。第三阶段为总结巩固阶段,时间为30天(12月1至12月30日)。主要工作:一是各成员单位对旅游市场整顿规范专项行动工作进行总结,上报总结材料;二是巩固整治成果,各成员单位完善出台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旅游市场管理。

摘自 中国风景名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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