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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在西湖景区内施工要先制定方案以防污染
[日期:2008-12-08]  来源:新华网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杭州市政府日前公布实施《杭州西湖文化景观保护管理办法》,建设施工应当事先报送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方案进行备案,否则将要面临最高1万元的罚款。

  西湖文化景观的保护对象包括西湖文化景观保护区内南宋至清代(公元13-19世纪)形成的“三面云山一面城”的空间环境、自然山水等等。

  其中,“三面云山一面城”的城湖历史空间关系就是由西湖水域和南山、北山峰峦系列及杭州城沿湖景观构成,西湖水域涉及外湖、西里湖、小南湖、岳湖、北里湖。

  杭州市市长蔡奇表示,西湖的水就是一湖文化,如果湖水被弄脏了,那就不是西湖了。

  根据《办法》的规定,今后凡是经批准在西湖文化景观保护区内从事建设活动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须在施工前制定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方案,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方案进行论证,并报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备案。

  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未在施工前将方案报送备案的,由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责令补办,并可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据了解,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还将加强对西湖文化景观的日常监测,形成记录档案,妥善保管;并提出日常监测报告,报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编辑:songgaofeng |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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