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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回收景区经营权 引发多方争议
[日期:2009-11-27]  来源:海峡都市报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关注理由:武夷山风景区、漳州火山岛地质公园、泰宁金湖、永安桃源洞……福建省这些风景绮丽的景区背后,活跃着许多企业的身影,他们是这些景区的目前实际经营者。

  近日,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加强世界遗产和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的通知》,明确禁止出让世界遗产和风景名胜区门票专营权。记者了解到,近几年来,福建省一些地方擅自出让或变相出让了景区门票专营权,目前福建省约超五成经营权已转让。经营权转让后,有的旅游资源被过度开发;有的景区知名度未提升反而下降,导致国有资产流失。这是此次福建省出台这个文件的主要背景。

  新政一出也引起各方争议。支持者认为,风景名胜资源无价,景区门票专营权禁止出让,景区“话语权”在政府,能最大限度地保障景区资源。反对者认为,新政缺乏执行可行性,景区门票被政府掌控可能导致旅游企业不愿再加大对景区的投资力度。

  不少风景名胜区经营权一转几十年

  昨日,记者了解到,目前福建省有13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38个省级风景名胜区。

  福建省风景区经营权出让模式主要有4种,即经营权租赁、经营权出让、合作开发经营以及承包开发经营。

  近几年来,福建省掀起了旅游景区经营权转让大潮,约超五成的景区经营权已部分或全部转让:“双世遗”武夷山风景区以特许经营权租赁方式,于1999年底转让给由新华都、筏总公司、腾龙公司等五家企业单位成立的武夷山旅游股份发展有限公司,转让期38年。

  2001年8月,“大金湖”30年经营权被转让给福建新恒基集团和福建省煤炭工业有限公司;福建华盈集团于2003年1月1日正式取得永安桃源洞———鳞隐石林风景区35年经营权;永泰青云山在2001年将其经营权转让给一家公司……另外,漳州火山岛地质公园、白水洋等景区经营权也是100%转让。福建省经营权全部转让的景区,门票专营权普遍归旅游企业。

  桃源洞经营权转让后景区发展反而缓慢

  省建设厅风景园林办许奇主任表示,福建省是风景名胜资源大省,近几年来,一些地方擅自出让或变相出让了景区门票专营权,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景区管理薄弱、资源破坏和国有资产流失。

  省建设厅风景园林办副调研员林国荣称,调研发现,原来开发商承诺的景区投资未到位,仅对有利润的景区宾馆加大投资,坐享门票收入,导致景区知名度越来越低。

  “比较典型的是永安桃源洞。”林国荣称,在经营权转让之前,永安桃源洞在省内外知名度均非常高,但经营权转让后,景区发展反而缓慢,知名度越来越低。

  2007年,永安桃源洞———鳞隐石林在建设部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综合整治中,由于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滞后;违反《风景名胜区条例》规定;风景名胜区未实行有效管理,环境卫生、旅游安全等管理混乱,被列入验收不合格的国内10大风景名胜区,要求限期整改。

  投资商前期投入补偿将出细则

  福建省出台的新政要求,福建省世界遗产和风景名胜区门票,必须由县级以上政府设立的世界遗产和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负责出售,门票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出让或变相出让世界遗产、风景名胜区门票专营权。对已出让或变相出让的,2010年6月底前,所在地市、县政府要按有关规定限期整改,收回门票专营权。

  许奇主任表示,今后福建省景区门票由政府来管理。

  但由于原来景区经营权不少是由当地政府转让的,情况比较复杂。明年政府回收门票专营权后,对于已获得景区经营权、前期已开发投入的该如何补偿,这些还须根据具体情况,出台相关细则。

  [业界声音] 是否加大景区投入旅游企业进退两难

  而对于禁止转让景区门票经营权这一新规。福建省不少旅游景区认为,这一政策缺乏可执行性。

  泰宁大金湖景区负责人郑先生表示,旅游业是个投资大、资金回收周期长的行业。对于经营权已100%转让的景区,今后景区管理、运营由企业来操纵,而门票却由政府来收,门票由政府来支配,旅游企业的利润由谁来保证?前期投入的资金由谁来补偿?漳州火山岛地质公园负责人季学强称,目前福建省的景区门票收入占到很大比重,没有门票收入的支持,根本无法保证景区的正常运行。永安桃源洞开发商———福建华盈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先生也表示,目前省内景区经营权均是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取得的,政府要收回门票经营权,将给予景区一个怎样的补偿?由于目前政策不明朗,景区配套设施是否继续投入,让企业进退两难。

  [专家观点] 景区资源无价要由政府来监管

  福建师范大学旅游规划中心游上副教授称,名山大川的经营权被转让后,不乏皆大欢喜的案例,四川国家级风景区碧峰峡,安徽黔县宏村,浙江横店、千岛湖就是成功的景区经营模式,但经营不善,甚至对景区造成破坏的项目也不少见。世界自然遗产资源湖南省武陵源风景区在转让之后,就因投资商要建“世界第一观光电梯”和滥建滥拆等行为,遭到联合国黄牌警告。收回景区门票经营权,景区由企业商业运作,由政府来监管,必将最大限度地保护旅游资源。

  专家认为,由于风景名胜资源是一种特殊的资源,其价值和效益往往难以评估,加上一些地方在转让过程中决策透明度不高,有急于求成的倾向,容易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如福建省有一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投资商一年仅上交18万元就可以经营40年;省内另一个国家级景区,投资商分享了67%的门票收入,社会反响强烈。

  武夷学院旅游系一位教授表示,自然、文化资源不可再生,其价值远远超过了旅游带来的经济收入,开发一旦出现问题,就会带来难以挽回的损失。目前在国家缺乏相关政策约束的条件下,开发商为牟取暴利必定会利用手中的经营权疯狂赚钱,很难保证资源不被破坏。而收回门票经营权,必然能对景区资源进行保护。

  但对收回景区门票经营权也有专家表示了不同的看法,武夷学院旅游系客座教授江用锋则认为,新政执行起来尚有很大难度,景区资源的开发、保护、配套设施等一系列费用,光靠政府财政是很难解决的,还需要众多企业的投资,而作为投资回报,景区门票经营权出让,是种好的方式。

编辑:justin |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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