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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建筑历史 保护文化遗产--中建院建筑历史研究所
[日期:2009-01-07]  来源:中国建设报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研究建筑历史 保护文化遗产 

——写在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建筑历史研究所创立五十年之际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建筑历史研究所是1958年由梁思成和刘敦桢先生创办的、我国较早涉足文化遗产研究与保护的科研单位。该所原属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1983年之后历经一系列改革与名称变更,现隶属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是一个集产、学、研为一体的企业科研单位,具有国家城市规划甲级资质、建筑设计工程甲级资质和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是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建筑历史与理论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是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团体会员。该所现有职工18人,在读研究生3人。其中工程院院士1人,高级技术人员5人,中级技术人员10人,具备硕士、博士学位者占60%%以上。所资料室藏有逾45年积累的大量历史资料,包括档案图纸近9000张,历史照片逾10万张,专业图书资料上万册。

  该所事业发展领域为中国建筑历史研究和文化遗产保护,科研水平均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历年来科技成果和咨询项目共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20余项,2007年获国资委和国家文物局联合授予的“文物保护特别贡献奖”。

    缘起与发展

  在我国,用现代建筑学的方法研究中国建筑史始于上世纪30年代由朱启钤创办的、以梁思成教授、刘敦桢教授主持的中国营造学社,至今已有70年的历史。建国以后,各大学相继设立建筑历史教研组,东南大学、清华大学、同济大学、重庆建筑工程学院等院校的建筑系还先后设立了专门的研究室开展教学和研究工作。1958年,建筑工程部建筑科学研究院(简称建研院)成立建筑理论与历史研究室(简称历史室),聘请梁思成教授、刘敦桢教授为主任,开展研究工作,并在东南大学建筑系设立分室,这是由建设部设立研究建筑历史的专门机构之始。

  历史所自1958年创立后,曾经达到130余人的规模,在全国范围开展广泛的建筑遗产调研与资料采集,同时作为全国建筑历史研究的中心机构。后经“四清”至“文革”等一系列政治运动,曾于1964年解散,1973年又在新的建筑科学研究院内重新组建,隶属情报所。1978年重建,队伍规模维持在20~30人。1983年,建筑科学研究院改组为中国建筑技术发展中心,历史室改设为建筑历史研究所(简称:历史所),再次经历了体制转轨的振荡。此后,随着机构的变更,先后为中国建筑技术研究院和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的建筑历史研究所。1992年,历史所作为我国唯一的建筑历史研究事业单位纳入了“企业化管理”,一向由国家拨发的课题费不再设立,职工工资不再由国家统一拨付,以建筑历史研究为“主业”的整个所面临了生存危机。历史所开阔思路,大胆创新,探索出一条走出困境、生存发展之路——文化遗产保护规划事业。不但保证了历史所继续从事基础研究(建筑历史研究),而且在对文化遗产保护规划事业的成功探索中有效结合了学术研究与社会需求,创造高水平的社会效益,成功地由一个依靠国家拨款的事业性研究单位,转换成一个自给自足、代表行业技术前沿、发挥巨大社会效益的国有企业中的研究与咨询机构。

    工作发展阶段

  历史所(室)自成立以来,科技发展历程基本可划分为下列3个阶段:

  第一阶段:初创时期1958~1965年。该期科技发展特点表现为起步阶段。即:虽然这一阶段的人才队伍规模达到130多人,但在科技工作方面以大量基础调研为主要内容,同时作为全国建筑历史研究的中心机构,组织全国专业力量开展第一部《中国古代建筑史》的编撰。

  第二阶段:初级发展时期1972~1995年。该期间迎来了一次发展高潮。即这一时期的人才队伍维持在20人上下,但省部级课题研究数量和学术专著的出版数量均达到高潮。研究方式的特点表现为对第一阶段积累的大量基础资料的整理出版和补充研究,推出了一大批建筑历史研究成果。其中除《中国古代建筑史》(1980)和《营造法式大作研究》(1981)之外,大部分研究内容的目的倾向于设计应用参考价值,包括《浙江民居》(1984)、《中国伊斯兰教建筑》(1985)、《中国美术全集》(1988)、《中国古建筑大系》(1993)、《中国江南古建筑装修装饰图典》(1994)等。

  第三阶段:深化发展时期1996~2008年。该期科技发展特点表现为新的发展阶段。主要特点有:建筑历史研究的水平突破资料整理为主的状态,进入理论层次,研究内容的系统性、学术性明显加强;随着介入文化遗产的保护工程咨询,新拓展了有关文化遗产保护工程、特别是保护规划方面的科技内容,包括理论与规范研究、重点科研基地的建设等;随着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开展,建筑历史的研究工作与文化遗产的保护咨询遂形成互动发展关系。

    科研成果建筑历史研究

  在建筑历史研究领域,历史所50年来踏实勤奋,精于钻研,取得了一批批突破性成果。有通史类、专题类、古建筑类型史类、建筑理论类等。

  在这些研究成果中,第一部《中国古代建筑史》和《中国古代城市规划史》、五卷本《中国古代建筑史》的2、5两卷、《营造法式大木作研究》、《中国古代城市规划、建筑群布局及建筑设计方法研究》、《中国科学技术史·建筑卷》(2008)和《中国民居研究》等著述均在我国建筑历史研究史上具有重要意义。

  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研究

  历史所近15年来不但承担遗产保护项目,还致力于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的相关研究工作,受理了国家文物局、建设部和科技部的十余项课题,完成与开展的重要课题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及《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要求》、《遗址保护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中国大遗址保护规划设计综合研究》、《实施重大文化遗产地综合保护示范行动研究》、《大遗址保护规划规范》、《中国大遗址保护规划主要对策研究》等。

    咨询成果

  历史所近15年来完成的文化遗产保护规划与工程项目涉及长城、故宫、敦煌莫高窟、云冈石窟、高句丽王城与贵族墓葬等5处世界文化遗产,涉及丝绸之路(中国段)、杭州西湖、元上都遗址、良渚遗址等11处中国预备申报世界文化遗产项目,涉及各地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60余处。近年,历史所的文化遗产保护和建筑历史研究成果获得6项建设部华夏科技一等奖,4项国家文物咨询中心优秀工程奖,在建设部和国家文物咨询中心都保持了连续4年的获奖记录。其中,具有显著集成创新价值的主要项目有:《高句丽王城、王陵与贵族墓葬保护规划》——该项目是我国第一个成功探讨的考古遗址类保护规划世界文化遗产申报项目,事关我国东北地区的边疆国土和民族稳定问题,具有显著的国家软实力建设意义。

  《吐鲁番文物保护与旅游发展总体规划》——该项目是我国第一个区域性的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总体规划,事关新疆地区的稳定与发展,开创了我国文物保护规划编制技术的新阶段。《“十一五”国家重要大遗址保护规划纲要》——该项目是我国第一次尝试全国范围的大规模遗址群保护总体规划技术,其规模在世界遗产保护领域尚属首例,为我国重大文化资源保护开创“中央政府主导”的新局面作出有效的技术支撑。该项目囊括了中华文明史上最具价值的100处大遗址,创立了国家大遗址“整体保护”体系。《故宫总体保护规划大纲》——该项目是我国第一号文化遗产故宫历史上第一个按照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理念要求编制的大型古建筑群保护规划大纲,为实现故宫的“整体保护”奠定了基础,在我国同类遗产中具有示范意义。《敦煌莫高窟保护总体规划》——该项目是我国第一个国际合作文化遗产保护总体规划,是我国第一个按照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理念要求编制的大型石窟寺保护总体规划,在我国同类遗产中具有示范意义。《国家汶川地震灾后重建规划·文物抢救保护修复专项规划》——这是我国第一个灾后重建的专项遗产保护规划,项目针对地震对遗产造成的实际灾情作出了有效的探讨。

  目前正在进行的,在国家甚至世界遗产保护规划领域都具有创新意义的主要项目有:世界超大型“线形文化遗产”保护总体规划探讨项目《长城保护总体规划纲要》、中国与东亚五国联合申报的世界大型“文化线路”保护规划探讨项目《丝绸之路”(中国段)保护与管理规划》(48个申报点)、世界文化遗产中独一无二的“文化景观”类型《杭州西湖保护管理规划》、探讨在中国城市建成区大型考古遗址实施“整体保护”的规划项目《隋唐洛阳城遗址保护总体规划》等。

    发展趋势

  2007年,历史所以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突出成就获得国资委和文物局联合授予的“文物保护特别奖”,表彰文件中指出,历史所“科技水平国内领先,科研成果独树一帜,在国际文化遗产保护科技领域具有重要影响,为保护中华民族文化遗产、维护国家文化安全、建设先进文化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了突出贡献”。

  2008年1月,历史所正式挂牌为“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成为文化遗产保护规划领域的科研和技术平台。基地以整体保护、和谐发展、集成创新为指导思想,重点研究文化遗产,特别是国家重大文化遗产(含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的理论体系与技术规范,探讨和创新多学科、多层次、多领域综合集成的规划技能,组织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学术交流,开展规划理念和专业技术培训,为推进我国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理论和技术水平的整体提升提供科研平台。

  作为国有大型企业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的相对特殊的一份子,历史所在新时期保持了在建筑历史研究领域的国际学术领先地位,确立了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领域的国内技术领先地位。历史所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发挥自身优势,借助科研基地的新起点,力争成为新时代的佼佼者、国家文化遗产研究与保护事业的中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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