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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遗产保护需要自尊
[日期:2010-05-21]  来源:中国建设报  作者:诤儒   发表评论(0)打印



  本该遗臭千年的,现在却成了个你争我抢的“香饽饽”:据媒体报道,山东两县和安徽某市为争夺所谓的“西门庆故里”,最近打得是一片火热。

  原来只是小说里才生动鲜活的人物,历史上虽有其人,却也没有什么突出的建树,三国佳丽大乔小乔,其“故里”竟然引发了5省7地的争夺。

  而与此相映成“趣”的是:作为国家AAA级景区的荆州张居正故居,俨然成了“麻将馆”,好几个包间内都有人打麻将;北京明残长城城基部分被毁,核心保护区内建起近千平方米的房屋……

  争夺与破坏,热闹与荒凉,在利益的驱动下,伪文化遗产与真文化遗产,命运竟是如此的不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需要自尊,不能着眼于短期的可能的经济效益,迎合低级媚俗的需求,漠视传统文化之根本,从而迷失了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真正意义。

  众所周知,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保持民族文化的传承,是连接民族情感纽带、增进民族团结和维护国家统一及社会稳定的重要文化基础,也是维护世界文化多样性和创造性,促进人类共同发展的前提。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同时还是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据说,在山东某县正在施工的狮子楼旅游城二期工程中,“西门庆府院”是一大看点。这里主要为《金瓶梅》中西门庆几房妻妾的住所,将请专人扮演《金瓶梅》中的各色人物,游客可以参与其中,扮演西门庆,体验一把“人间极乐”。试问,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弘扬的是一种什么文化?对社会将起到什么样的作用?而作为助推手的地方政府,在其中又是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

  保护历史文化遗产需要自尊。自尊,就意味着尊严,不能为了抢一个所谓的“名人”故里,借此发展旅游以便获利,而丧失了起码的道德底线。

  自尊,同时也意味着自信,建立起自己本土文化的自信,是对于自己土生土长的历史文化、优秀传统,对于真正能够体现先进文化的历史文化遗产,给予充分的尊重。

  充分发挥城乡规划作为公共政策的调控作用,加强引导和指导,建立尊重与自信,保护真实的历史文化遗产,弘扬先进的社会文化,这是一项重要的责任。诤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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