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命建筑”与“破窗理论”
注册· 登录· 新闻投稿· 新闻搜索· 热评新闻· 图片新闻· 网站地图· Rss订阅· 加入收藏
首页 |
Home
 园林新闻 |
News
 规划设计 |
Planning & Design
 工程 |
Garden Engineering
 植物 |
Landscape Plant
 科技 |
Science & Technology
 教育 |
Education
 法制 |
Legal System
 风景名胜 |
Famous Scenery
 园林城市 |
Garden City
 世界园林 
World Garden
风景园林师 |
Landscape Architects
 园林论文 |
Papers
 园林图库 |
Photo
 人才 |
Job & Recruitment
 园林市场 |
Business
 图书频道 |
Publications
 园林论坛 |
Forum
 网址导航
Navigation
首页规划设计频道理论探索  rss订阅
      高级搜索 
“短命建筑”与“破窗理论”
日期:2008-04-03     来源:中国文化报     作者:   我要评论()



    江苏无锡市要将一座高98米、建成仅7年的高楼炸掉,在原址上再盖一座250米的新楼。市民认为太浪费,而规划局有关人士强调炸掉大楼“政府并不吃亏”,“建一个新的更大的医院,政府花掉10亿多人民币,而转让一个老医院地块就获得12个亿,应当说政府实现了盈余”。而此前人们已听到了太多类似的事儿:广州天河城西塔楼、“西湖第一高楼”、青岛铁路大厦……其中甚至竟有刚刚落成的建筑,例如,重庆市鱼洞水鸭凼隆盛大厦交房仅半年就被拆掉,成为全国“最短命”的建筑,数十名刚拿到新房钥匙或刚装修完的业主,转眼就成了拆迁户。诸多“短命建筑”造成的浪费和对环境发展的负面影响难以估量。 

    按照我国《民用建筑设计通则》的规定,重要建筑和高层建筑主体结构的耐久年限为100年,一般性建筑为50年到100年,但我国建筑的实际使用年限远没有这么长。统计数据显示,我国房屋建筑的平均使用年限不到30年。据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副主任童悦仲说:“我国城市住宅寿命低于50年的情况相当普遍,使用年限短已成为我国住宅的突出问题。”而在欧美等发达国家,房屋的使用年限要长得多。美国房产的平均使用年限约为80年,瑞士、挪威等约为70年至90年。 

    “短命建筑”在我国的出现,很重要的一条就是,人们不能以理性的态度对待“老屋”,盲目崇拜新式建筑,在城市建设中追求整齐划一,“随意、残忍”地对老旧建筑一拆了之,这有悖于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其实,拆除建筑并不是旧城改造的惟一方法,改造旧建筑往往事半功倍;即使某个建筑确实不适合在原来位置,将其迁移也比拆除后重建更为节约。这样的例子国内外都有。既然如此,为什么还会有那么多的建筑“中道崩殂”呢?对此,以往多从如何科学制定或严格执行建设规划方面来论述,这当然是十分必要的。但是,真正造成中国“短命建筑”层出不穷乃至有可能成为世界“爆破第一国”的原因,却还有着更加深层次的原因。 

    近年来,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令全球瞩目,但我们的综合国力和发达国家仍有很大差距。其中固然有基数的问题,但也有不少被“破窗理论”式的投资增长方式消耗掉了。 

    在英国,建筑平均寿命高达132年,居世界首位,不仅建筑质量受到高度重视,规划、设计也经过详细论证。同时,英国非常注意对建筑物的维护、加固和病害处理,以延长建筑使用年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可是为什么当今的中国人对自己的东西破坏起来就那么的毫不心痛和手软呢?江南大学一位教授分析的原因:一是规划部门短视,只看眼前,不顾长远;二是长官意志,“拍脑袋”工程。一些大型建筑的规划设计,全凭少数决策者“拍脑袋”或者在领导划定的圈圈里论证,新任领导上任看着不顺眼,于是一声令下又要拆除。 

    所谓“破窗理论”是说,打破一扇窗子可以推动一系列交易行为的发生,从而可以带来商机、创造财富。而实际上“破窗理论”制造了一个只看增量、忽略存量的陷阱。表面上看,打破窗子的行为确实能够促使交易产生,会使当年的GDP受益;但从存量来看,社会并没有因此增加财富,始终只拥有一块好窗子。如果它不被打破的话,这笔钱完全可以投入其他领域产生出新的财富。同样道理,假如我国的建筑寿命可以再长些,把节约下来的庞大资源用作他途不是更好吗? 

    目前,中国正在倡导建设“节约型社会”,要求善用社会资源、走可持续发展道路。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中华民族生存发展。”而类似“短命建筑”等隐性浪费现象同样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精神相悖,因此,必须通过立法,对随意拆除可正常使用建筑物的行为进行严格限制和规范,以逐步减少乃至最终杜绝“短命建筑”。 
【 已有位对此新闻感兴趣的网友发表了看法  点击查看
阅读: 次   录入:jojo评论 】 【 推荐 】 【 打印

中国风景园林网独家稿件声明:该作品(文字、图片、图表、音频、视频)特供中国风景园林网使用,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载。

已有位对此新闻感兴趣的网友发表了看法
参与讨论:字数 姓名:

  • 请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相关法律法规
  • 本站所有评论只代表网友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 本站有权保留或删除网友评论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网友的评论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热点推荐
企业服务
COPY RIGHT RESERVED 2007 - 2008 中国风景园林网 WWW.CHL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