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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景名胜之观点争鸣
[日期:2007-09-29]  来源:《风景名胜》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风景名胜之观点争鸣

为期两天的中国风景名胜区“护牌”会议上,数十位专家学者和风景名胜管理者围绕“维护风景名胜区的性质、功能和作用”这个主题直抒己见,出现了难得一见的争鸣场面。以下是部分有代表性的观点。

从现在开始,我们要“护牌”。

胡理琛 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常务理事、浙江风景名胜区协会会长

对于风景名胜区,以前我们都是在“树牌”,但是从现在开始,我们要“护牌”。这也许也是风景名胜历史上的一块里程碑,一个转折点。

直面现实,抨击时弊,推动风景名胜事业。

王秉洛 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副理事长、国家建设部风景名胜专家顾问、高工

本次会议主题直面现实问题,很有介入精神,通过抨击时弊并积极开拓进取,相信会为事业发展起到推动作用。我国风景名胜区体系已经为自然文化遗产及其赖以产生和存在的环境的保护和管理开辟了道路,创造了经验,发挥出综合的和整体的优势,值得进一步总结推广。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今年会议通过的《西安宪章》不就是以文化遗产的环境问题为主题吗?这是总结国际经验的结果,也是这些年来我们对我国文物保护一再提出的意见。要做的工作还多,望专业委员会的同仁共勉。

保护好自己的自然文化遗产,也是现代化的意识。

甘伟林 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常务副理事长

现代国家文明不单单只是高架桥、高楼大厦,更是要懂得保护自己的文化遗产,这才是现代文明,不然意识仍是落后的,国家也是落后的。保护好自己的自然文化遗产,也是现代化的意识。风景名胜区资源保护管理既是政府的事,也是全社会的事,同时是中国对世界的责任。国家应该成立一个专家管理委员会,让专家去设计、规划、管理风景区,这样才能使风景资源这一珍贵的自然文化遗产得到很好的保护。

现在国家社会经济发展快,对如何将自然遗产、历史遗产保护好提出了新的现实问题,其中最值得关注的,是对融自然、历史资源于一体的风景名胜,有必要给予应有的法律地位。风景名胜区作为社会公益性地域,应该不收门票或适当收取以对景区进行维护,而不是为了赢利把风景名胜区推向市场运作。这样必然导致景区被错位开发,一味追求经济效益,而忽视了环境效益和风景名胜区中值得传承的精神、文化和历史价值。

风景区城市化、商业化、人工化、资本化,归根结底是政府错位。

施奠东 建设部风景名胜专家顾问、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副理事长、浙江省风景园林学会理事长

今天的主题是风景区护牌。但是如果没有发黄牌、红牌的权利,护牌就没有力量。建设部领导应该表态,建设部采取什么措施和办法解决风景区的问题?

我们谈风景区的三化:城市化、商业化、人工化,其实还有一个资本化。这些问题归根结底是政府错位,没有把风景名胜当成子孙万代延续的资源,各级政府都采取急功近利、目光短浅的态度。经营城市就是卖地,经营风景区就是卖风景区。政府主要是保护职责,不是经营。风景园林精品很少、传世的少。大家都知道北京孔庙边的首都博物馆和像鸟蛋的国家剧院。我们不仅有卖风景区的,还充满与风景区和文化遗产严重不协调的外国设计。我们的爱国情怀何在?这是文化悲哀、民族悲哀。中国驻联合国日内瓦大使吴建民曾经说,外国向我们提出人权问题,我们有话回答;但是问我们中国的环境保护怎样?我们无话可说。

岳飞说得好:还我河山。

用科学发展观研究风景区城市化问题。

贾建中 中国城市规划院风景所所长、国家建设部风景名胜专家顾问

目前,风景区城市化有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城市有计划有引导地向风景区发展。城市发展战略向景区扩展。第二阶段是城市包围风景区。城镇全面向风景区发展,面积成倍扩大,城区建设和城市化包围、蚕食风景区,并且逐渐向风景区内部发展。第三阶段是城市化侵入风景区核心,风景区成为城市建设的重要部分。风景区被城市化。

风景区城市化表现出政府主导、有计划、全方位、向核心侵入的发展过程。关注十一五规划、用科学发展观研究利用风景区资源已经到了时候。

两大问题困扰风景名胜发展。

朱观海 江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高级工程师,建设部风景名胜专家顾问,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理事

当前我国风景名胜区事业在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存在着两大突出问题。一是由于仍有部分同志,特别是那些手中掌握着地方政策和决策权的领导同志,对风景名胜区这一国家特殊珍贵资源——自然和文化遗产资源——保护型社会公益事业的性质、定位依然认识不清,分不清风景名胜区事业同旅游业之间的根本区别,他们如同抓经济产业一样来抓风景名胜区工作,使一些风景名胜区出现了扭曲的产业化定位、背离的开发方向、异化的体制蜕变等“旅游产业化”危险趋向。二是我国风景名胜区现行管理体制的严重不适,存在着国家对各地风景名胜区的主管权力影响的诸多重大缺失,主要表现在:国家层面上对风景名胜区管理的权限及工作深度不到位,国家主管风景名胜区工作职能部门机构设置的强度不到位,国家对风景名胜区范围的法制建设力度、执法渠道及执法监督不到位等,这也是成为造成目前风景名胜区在保护和建设上种种矛盾和问题的主要客观原因之一。

还风景名胜区以持久活力和健康形态。

丁晓群 江西省旅游局副局长

中国风景名胜区既是一种物质形态,又是一种社会形态,还有许多更为复杂的因素注入其中,致使其性质、功能和作用始终未能得以规范、统一和科学地坚守。

认识的差异性表现为建立风景名胜区之初,国家利益或人类使命常易被宣传为一面耀眼之旗,而旗杆之下却多见局部利益、集团利益、短期利益甚至违法利益或明或暗地扭曲着风景名胜区的应有走向。五花八门的管理、经营模式其实就是这些混乱认识的外在表现。据此,功能和作用被异化。风景名胜区的负载毕竟是有限的,高密度地加入人工设施,高频度地引入人喧脚踏,高强度地吸附经济收益,原有的平衡被无情地打破,生态为此而乱,心态为此而难宁。这是令人忧虑的现实。打着发展旅游的幌子,行杀鸡取卵之实,堂而皇之,又分而食之,日渐衰退的风光是对这些举动的惩罚,没有善待之举,便不能维护风景名胜永远的容光焕发。“护牌”行动,就是要还风景名胜区以持久活力,以健康形态。

风景区申报硬,监管软,护牌才有生存和发展的空间。

周建国 江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总工程师

我认为各级政府和风景区、以及各个投资主体都是要护牌。这样才有生存和发展的空间。风景区需要立法,20多年还是一个暂行条例没变。申报上面硬,监管软,应该提高公众监督,舆论监督。

政府部门至少进入以下三个误区:风景资源低层次的开发、景点雷同化、把风景资源变相出让。

吴育华 浙江省建德市建设局 书记

目前对国家风景资源的认识,有些政府部门至少进入以下三个误区。第一是风景资源低层次的开发。有的领导不按客观规律办事,认为不搞旅游就是思想不解放,于是纷纷成立风景旅游管理部门,进行一些低品位、低层次的开发,希望一锄头就挖出一个景点。二是景点开发雷同化。以前是溶洞一阵风,现在又是古民居一阵风。不顾景点的差异性和区位优势,简直是涉外饭店门前摆粥摊。三是把风景资源变相出让。美其名曰:进入市场经济。把非常成熟的公益性和名牌景点当作商品变卖,带来一系列无法弥补的后遗症。

认识观念的模糊、实际运作的错位、体制存在障碍,维护风景名胜区的原真性、完整性和永续性,已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

丁夏君 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中国风景名胜区事业经历了创牌、树牌和亮牌,今天到了面临诸多问题与挑战,需要进入护牌的阶段。这表明:维护风景名胜区的原真性、完整性和永续性,已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

风景名胜区当前最大的问题是认识观念的模糊、实际运作的错位。某些地区政府的短视,开发商的唯利,管理体制的缺位,给风景名胜区的保护与永续利用罩上了阴影,带来了灾难。

风景名胜区当前最难的问题是体制存在障碍,内涵被支解淡化。作为社会公共产品,风景名胜区目前成了任由各方利益主体割取的“唐僧肉”,从而使风景名胜区在统筹整合资源,保护景区环境和服务百姓公众方面受到极大限制。因此,呼吁体制的归一,还需政府正视、专家出招、社会推助。

风景名胜区当前最需改进的问题是普及宣传与培育人才。风景名胜事业的发展需要被人知晓、被人认同;需要培育人才、传承大业。只有当保护与有续利用风景名胜资源成为社会公众的共识,风景名胜区走出困境,赢得未来才有光明的前景。

解决风景区保护的财政投入不足,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做出了有益的尝试。

刘卫 杭州市建委副主任、总工程师 中国风景名胜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

我们也应该从政府方面考虑问题。说到底是一个钱的问题。体制缺陷直接导致的另一个问题,是对风景名胜区保护的财政投入不足。许多风景名胜区因此只能“靠山吃山”、“以景养景”,最后过度开发,损失惨重。

在这一方面,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做出了有益的尝试。管委会具有政府职能,统一西湖风景名胜区区域内的保护管理,而风景区的保护建设同时被列入杭州地方公共财政。杭州坚持“免费公园”制度,西湖国家风景名胜区免收门票,把西湖环湖游还给百姓和游客。

中国的风景名胜规划应该由中国自己的专家来做。我们应该吸收中国历史文化、民族文化来建设风景名胜。

夏泉生 无锡市园林局总工程师

在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建设方面,我们并不反对学习国外先进的学术思想和经验,但中国风景名胜区内(包括自然名胜和人文历史名胜),近十年内出现的不合时宜地盲目引进不了解中国文化的外国规划师、设计师,使得中国风景名胜特色异域化,各地名胜趋同化,自然景观人工化的趋势越来越严重,同时也出现了大量的劳民伤材、严重的建设性破坏,所受损失无法挽回。

中国的风景名胜规划应该由中国自己的专家来做。现在风景区有很多洋设计,没有充分考虑中西差异。比如邀请澳大利亚专家设计的太湖风景区不但堆了大面积假山和人造沙滩。与自然规律、与风景资源特征不相符。我们应该吸收中国历史文化、民族文化来建设风景名胜。

保护风景资源,保护国家形象,增强中国软硬实力,增强和谐文化的渗透力。

李金路 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风景园林所所长,教授级高工

保护风景资源,增强中国软硬实力。举国必须针对风景资源树立战略意义的价值观而不是目前的价格观。要依托风景资源,保护国家形象,增强和谐文化的渗透力。

从中国传统文化看,任何一个地区都存在着两个层面的管理:一个是城市人民政府,另一个是遗产资源政府。前者属于世俗空间,按市场经济规律运转,完全以人为本,方便人与人交往,层次较低;后者属于神圣空间,按自然规律演替,人要适应遗产的属性而不是相反,利于人神沟通,层次较高,它是城市生态和历史文化的“本底”,城市万变不应离其“宗”。上述两极世界应因阳平衡发展,“一极独霸”必然损坏生态、文化、环境的多样性和自我协调机制,最终反损自身。

不能忽略对田园风景的保护。

陈大卫 国际环境美学学会理事、风景名胜杂志社主编、编审

人的生存环境——“可居性”,已成为风景资源价值的重要内容。风景名胜区中的田园山水弥足珍贵,她是人类与自然长期相处共同创造的成果。田园山水是中国“耕读社会”的理想家园,很多古村落、古镇都坐落在田园山水之间,我们在保护古镇、古村落的时候,不能忽略对田园风景的保护。

现在很多田园山水是只见山水而不见田园,在城市化的进程中和旅游开发中变异为公园山水,这种趋势应引起足够的注意。田园山水贵在既有田园又有山水,像杭州龙井、梅家坞的茶园村落非常和谐,是保护得很成功的范例。保护好这些田园,就是保护了一种文化、一种历史、一种审美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风景名胜区的发展应当坚持“风景名胜为本,历史文化为魂”的宗旨。

米运昌 山东省泰安市泰山管委会副主任,副研究馆员

我认为此次中国风景名胜专业委员会提出“护牌”作为会议主题是十分正确的。年会针对当前我国风景名胜区事业发展中出现的种种弊端向社会提出忠告,其意义是深远的。

当前,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城市中,人们已经十分关注自己的居住环境,这对风景名胜区发展中出现的无序、超度开发,视风景名胜区为经济开发区的不良行为,应当是一种警示。我国风景名胜区的发展应当坚持“风景名胜为本,历史文化为魂”的宗旨。古人“仁者乐山”、“智者乐水”就是“天人合一”的最好阐释。人与自然的和谐应当在中国风景名胜区中得到最完美的体现。风景名胜区只有突显中华民族的精神文化特色,才会有无限的生命力。也只有这样,才会在社会发展中生发出不可估量的景观效益。风景名胜区当以愉悦身心,启迪人们的精神文化达到服务社会的目的。我相信,业者的呐喊一定是有用的。

风景名胜传承“天地人和风景美”,与山水共存亡、同社会共兴衰。

张国强 建设部风景名胜专家顾问 高级工程师

中国风景区历经数千年的文化选择与发展,没有追求某种单一的极端化观念,一直在传承着“天地人和风景美”的中华文明特征,有着“与山水共存亡”、“同社会共兴衰”的发展轨迹,在当代国家行业分类中属于公共设施与服务事业。然而,在极化思维流行的浪潮中,风景区正面临着人工化、城市化、商业化等三化倾向的冲击。例如:“人为的黄金周加剧了人流集聚、资源浪费、环境污染、社会矛盾和国家安全等压力”,也“正在掏空节日的文化内涵”。又如:有的风景区采取高门票制度,使老、少和低收入人群难以游览,阻隔了风景区与大众的亲和特征。这些现象对风景区的健康发展均形成严峻挑战和负面影响。风景区高票价还阻碍了风景区与大众的亲和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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