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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风景园林行业专家库》的通知
[日期:2008-07-31]  来源:中国风景园林学会信息委员会  作者:chla   发表评论(0)打印



  各有关单位:

  为了便于风景园林行业的相互交流与合作,满足风景园林行业发展的需要,特组织在中国风景园林网上筹建《风景园林行业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风景园林行业专家库征集范围:

  1、从事园林文化、古典园林、园林教育、世界遗产以及风景名胜区建设等大专院校的教授及科研院所的专家学者;

  2、园林设计单位从事多年园林设计园林建筑城市规划有一定影响力的资深设计师;

  3、园林绿化企事业单位从事并精通园林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项目管理、监理以及造价预算的高级工程技术人员;

  4、园林科研单位从事并精通园林植物遗传育种、组织培养、切花保鲜、病虫害防治、栽培养护、古树复壮的高级科研人员;

  5、园林企事业单位中,对行业管理、法制建设、发展战略、企业管理等具有丰富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

  6、园艺机具和设备、园林标识、雕塑小品等设施生产单位的高级工程设计人员;

  7、擅长盆景插花制作的专家技术人员以及赏石收藏家。

  二、风景园林行业专家库的筹建工作现已开始,希望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推荐。国内专家的收集,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主管部门、大学或学会(协会)组织推荐;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的专家推荐工作委托所在地学会(协会)、大学或园林部门负责组织。专家资料将汇集显示在中国风景园林网(www.chla.com.cn)的风景园林专家库中。

  三、报送材料要求:

  1、《风景园林行业专家登记表》一式两份(其中一份纸质材料、一份电子文档,电子文档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送中英文登记表),相关表格可以从中国风景园林网下载(http://www.chla.com.cn/html/2008-07/9739.html)。

  2、风景园林专家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

  3、专家登记表必须由推荐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或经同行业中的学科带头人和权威专家教授签字推荐。

  4、报送材料请务必于2008年10月1日前寄至中国风景园林网。

  四、联系方式:

  单位:中国风景园林网

  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17号甘家口大厦1409。

  邮编:100037

  联系人:王贞 王昀昀

  电话:010-88360800;88364851  传真:010-88361800;88361443

  信箱:editor@chla.com.cn; messagefj@126.com

  2008年5月6日

    注:此次专家库资料收集延期一个月,截至日期11月10日。详情请关注“关于继续进行《风景园林行业专家库》筹建工作的通知”。

 
编辑:jojo |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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