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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南阳市园林小区、园林单位评选办法》和《南阳市园林小区、园林单位评选标准》的通知
南阳市建设委员会文件 宛建[2005]124号 签发人:张德钊 ---------------------------------------------------------------------- 南阳市建设委员会 《南阳市园林小区、园林单位评选标准》的 通 知 各县市区建设局、城区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态环境和景观环境建设,促进全社会园林绿化工作的开展,提高城市居民生活质量,根据省建设厅通知要求,结合我市绿化实际,特制定了《南阳市园林小区、园林单位评选办法》和《南阳市园林小区、园林单位评选标准》,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附:⒈《南阳市园林小区、园林单位评选办法》 ⒉《南阳市园林小区、园林单位评选标准》 ⒊南阳市园林小区、园林单位申报表
二00五年六月十二日
附件1: 南阳市园林小区、园林单位评选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态环境和景观环境建设,促进全社会园林绿化工作的开展,迅速提高城市居民生活质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建市级园林单位、园林小区活动,主要在市中心城区和各县市开展。 第三条评选办法及程序:南阳市园林单位、园林小区每年评选一次。参评单位于每年6月底前自愿向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南阳市园林小区、园林单位评选标准》,组织专家对申请单位进行实地考核验收。经考核验收符合标准者,由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授予"南阳市园林单位、园林单位"称号,并向全市公布。 第四条申报"南阳市园林小区、园林单位"须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一)填写申报表内容,按照《南阳市园林小区、园林单位申报表》逐条填写,填报内容要实事求是。 (二)申请单位的基本情况及园林小区、园林单位创建工作开展情况的文字材料。 (三)反映单位或小区绿化建设与管理情况的录像光盘 (VCD或DVD)。 第五条园林小区、园林单位经命名后,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复查一次,由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定期组织复查。因工作不力,管理不善,绿化建设与管理出现滑坡,确实不符合《南阳市园林小区、园林单位评选标准》者,由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公布取消其《南阳市园林小区、园林单位》称号。 第六条县市(镇)可参照执行。 第七条本规定由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八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2: 南阳市园林小区、园林单位评选标准 一、严格遵守城市绿化有关条例、法规,单位职工、小区居民自觉爱绿造绿,保护绿化成果。 二、单位领导重视园林绿化工作,组织机构健全,措施得力,运作有序,管理得当,绿化效果明显。 三、高起点、高标准编制单位总体绿化规划,有绿化规划设计图纸,并确保按规划进行实施。院内布局以植物配置为主,乔、灌、花、草布置得当,生长茂盛,建筑小品点缀适当,环境优美、整洁,富有特色。 四、小区、单位绿化面积占总面积的35%以上,绿地率达35%以上,绿化覆盖率达45%以上,绿化面积占可绿化面积的95%以上。 五、小区、单位范围内卫生整洁,垃圾清运及时,无废物堆积死角,厕所清洁卫生,无粪便堆积,无臭味;水电安全设施完好。 六、沿街围墙实施拆墙透绿,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附属绿地及院内花坛以草皮花木覆盖,品种丰富,管理精细,无黄土裸露。 七、有一定数量的立体绿化面积。 八、绿化管护工作落实到人,有专人养护,花木草皮无损坏现象;植物修剪及时,无病虫害,无人为损坏现象、无缺株、死株、死枝现象。 九、小区、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与园林建设同步运行,不影响单位、小区的整体绿化效果。 十、积极参加社会绿化工作,完成或超额完成上级分配的全民义务植树任务。 附件3: 南阳市园林小区、园林单位申报表 申报单位(公章): 申报时间:年 月 日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详细地址 邮政编码 园林绿化规划设计图纸 有 规划设计单位名称 无 园林绿化管理及养护机构队伍 有 管理、养护职工人数 无 单位、小区占地总面积(亩) 绿地占地面积(亩) 绿地率(%) 绿化覆盖率(%) 墙体垂直绿化面积(平方米) 屋顶绿化面积(平方米) 小区、单位沿街围墙长度(米) 沿街透空围墙长度(米) 门前“三包”责任落实情况 上级分配的义务植树完成指标 实际完成情况 单位、小区的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有 管理与保护职工人数 无 园林绿化管理、养护的资金经费来源 近三年平均每年养护投入经费 申报材料目录 备注
编辑:cand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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