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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 关于创建园林城市的几点思考
[日期:2011-01-24]  来源:保定日报  作者:宗义   发表评论(0)打印



  今年,市委、市政府发表了“绿色宣言”:举全市之力,全面打造园林城市森林城市,力争把保定打造成京津冀区域最绿、最美、最生态宜居的一流城市。

  建设园林城市是走低碳之路的必然选择

  森林是生态的基础,绿色是环境的灵魂。建设园林城市、森林城市,让森林进入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是当今世界城市建设的潮流。就我市而言,更具特别重要的意义。

  我市是世界自然基金会在中国确定的低碳试点城市和国家发改委确定的全国8个低碳试点城市之一,这是我市的金字招牌。从各国各地的实践看,低碳发展最有效的途径是工业直接减排和森林间接减排,与工业减排相比,森林固碳投资少、代价低、综合效益大,更具经济可行性和现实操作性。研究表明,林生长1立方米,平均吸收1.83吨二氧化碳,释放1.62吨氧气,1公顷森林平均涵养水量1000多立方米。建设园林城市、森林城市,是走低碳发展之路的必然选择。

  城市是否宜居,城市绿化是最直观、最基础、最科学的衡量标准之一。很多“长寿之乡”其共同特点就是森林覆盖率高、负氧离子含量高,能够悦目、怡心、养性。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生活环境越来越被人们所重视,搞好生态建设日益成为人们迫切的需求。

  一座城市,一看建筑,二看树木。建设园林城市、森林城市,不仅改变了城市钢筋水泥的冰冷外貌,也为城市现代化建设增添了勃勃生机。同时,城市森林对于维持城市的生态平衡、涵养水源、净化空气、调节温度、降低噪声、美化景观等具有独特的作用,城市的绿化品位上去了,更能彰显人文景观和自然生态景观魅力,也能在很大程度上提升城市的功能。

  更新理念引导高起点规划实施

  建设园林城市、森林城市,不是单纯地在城里种满树,而应该架构一个能充分体现城市文化底蕴的生态群落,倡导一种与自然生态相呼应的和谐生活模式,形成一套科学、完善的生态城市建设规划体系。因此,在规划制定和实施过程中,要强化“四种理念”:

  一是没有生态化就没有现代化的理念。“树给人让路”,还是“人给树让位”,是园林城市、森林城市建设中不可避免的问题,必须要有宁可少一点建筑、也不能少一片绿地,

  宁可少一点收益、也要多一点生态的理念。坚持“新城区先建绿、后建城,旧城区先扩绿、后扩建”的原则就显得必要。

  二是既要全面开花又要实施大工程带动的理念。既要注重实施身边增绿的“细胞工程”,见空布绿、见缝插绿、破硬建绿、拆墙透绿、拆违建绿、垂直挂绿、屋顶造绿,加强道路、居住区、单位庭院等基础性绿化,又要注重规划实施能够迅速提品质、树形象的震撼性项目。目前,我市正在谋划实施的防洪堤景观廊建设、府河生态景观建设、东湖、西郊万亩生态园、城市主干道等重大城市建设项目,计划新增绿化面积580余公顷,植树28余万株,有助于大幅度提升城市森林覆盖率和净增量。

  三是生态与经济社会效益双赢的理念。建议坚持生态优先的原则,“挤”出更多的地块种树、建公园,让市民享受更多绿色,呼吸更新鲜的空气。建议走生态带开发的道路,通过打造高标准生态区,带动周边土地增值和开发,如我市军校广场、植物园、东湖的带动效应就非常明显。

  四是绿线也是红线的理念。只要是审批通过了的规划,必须做到一张蓝图绘到底。对于作出的绿化控制性指标,应当像执行红线控制一样,不容降低绿量标准,不允许突破绿线控制。

  全民事业还需全民动员

  创建园林城市、森林城市是一项造福子孙、造福社会的公益事业,是一项规划浩大的系统工程,短期内,在人力、物力、财力方面的缺口还非常大,解决这些客观存在的矛盾,必须全体动员,全社会共同行动,既要强化政府推动,也要注重市场力量。

  春季和秋冬季是植树造林的黄金时节,可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植树宣传月”活动,使创建园林城市、森林城市活动宣传常态化、身边化,营造“人人有责任、人人想绿化、人人做绿化”的氛围,使创建森林保定成为科学的、自觉的、深刻的全民行动。

  “门前三包”制度依然需要严格落实,企事业单位、社区、街道的造林绿化也不容忽视。全面启动“绿色企业”、“绿色学校”、“绿色小区”、“绿色街道”、“绿色单位”等创建活动,积极开展建设“公仆林”、“青年林”、“双拥林”、“巾帼林”等冠名纪念林等行动。此外,可以规划专门区域,采取结婚种同心树,出生种同龄树,金婚、银婚种长寿树等方式,鼓励市民认购、认养树木。

  居民是园林城市、森林城市的受益者,也是参与者。近3年来,全市1050余万人(次)参与义务植树,造林42万余亩,栽植各类树木4200余万株;主城区确定的近3000个庭院,新增绿地面积达1500亩,植树60余万株。这些充分说明集腋成裘、积沙成塔,小庭院也能做成大风景。

  机制创新保障城市绿量

  创建园林城市、森林城市是一项系统工程,绿化率、公益设施配套率、生物多样性、污染治理、林业产业化、生态文化等指标涉及林业、园林、城建、环保、文化等各个部门。因此,在城区建设规划审批等环节,应把森林城市相关指标作为必达标项目,由相关部门严格把关。推行“多城同创”,把创建森林城市、园林城市、卫生城市、文明城市、双拥模范城市、低碳发展示范城市结合起来,形成协调联动的管理机制不失为一个好办法。

  推进林权制度改革,按照“政府规划、市场运作、业主经营、社会参与”的运行机制和“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原则,大力发展非公林业,吸引社会各界参与造林与林亩管护是必不可少的。

  植树造林是十年工程、百年工程,更多的精力应向后期养护倾斜,跳出“春种一棵苗,秋收一根柴”的怪圈。根据现有育林基地区域分布情况,利用退耕还林地、新民居建设置换土地等,对育林基地进行建设,力求多培育、储备优良树种,推广先进的管林、育林技术,为建设森林城市起到示范作用。

  “前人栽树,后人乘凉”。园林城市、森林城市建设既造福当代,又泽被后世,朴实的古训应成为我们的自觉行动。人类从森林中走出,最终又带着城市回到森林,这是一次更高层次上的回归和超越。有着深厚文化底蕴的古城保定,理应在全省争当宜居宜业城市建设的排头兵,在京津冀都市圈加速崛起中重塑发展优势、增强综合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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