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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中国国土绿化状况公报
[日期:2010-03-19]  来源:新华社 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2009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国土绿化部门及社会各界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纪念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为动力,努力克服国际金融危机和特大旱情等自然灾害造成的不利影响,全面落实中央林业工作会议、全国造林绿化和森林原防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扎实推进国土绿化和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显着成效。

  一、全民义务植树运动蓬勃开展

  各级领导率先垂范,义务植树蔚然成风。胡锦涛、吴邦国、温家宝、贾庆林、习近平、李克强、贺国强、周永康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参加了首都义务植树活动。胡锦涛总书记在植树时指出:“深入开展义务植树活动,不断扩大国土绿化面积,是实现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举措。希望全社会大力弘扬植绿、护绿、爱绿的文明新风,积极参与义务植树活动,注重科学、提高质量、加强管护,确保种一棵、活一棵、成材一棵。要通过一代又一代人的不懈努力,使祖国大地变得更加秀美。”春季植树期间,在党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全国政协、中央军委领导和共和国部长及地方各级党政军领导干部的带领下,适龄公民踊跃参加义务植树活动,再一次掀起了全民植绿、兴绿、护绿的新热潮。

  义务植树组织管理得到加强,地方法规、规章相继颁布。北京市出台了《绿化条例》,制定了义务植树登记考核、验收管理、责任区和基地等3个管理办法;内蒙古出台了《义务植树条例》;安徽省、陕西省西安市出台了《古树名保护条例》;甘肃省建立了义务植树任务通知书、登记卡制度和义务植树考核管理办法。目前,已有江苏、安徽、江西、河南、新疆等18个省(区、市)颁布了《绿化条例》或《义务植树条例》,规范了依法治绿的途径,增强了公民参加国土绿化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义务植树形式不断创新,尽责率逐步提高。北京市强化街道和乡镇义务植树属地管理制度,开展了城乡手拉手义务植树活动,明确了绿地认养、购买碳汇、以资代劳等18种义务植树的形式。上海市在各区县、乡镇普遍设立义务植树点,针对中心城区市民植树积极性高但植树地块少的情况,通过跨区协调、优势互补,组织市民开展绿化造林活动。福建省启动了“百片绿地、千株古树”认建认养活动,每个设区市确定10处以上的林地绿地、100株以上的古树名木,供社会认建认养。江西、河南等省区的铁路、公路、河务等管理部门出资解决苗木费用,沿线各级政府组织群众完成整地、栽植任务,推进通道绿化。陕西省延安市深入开展“我为延安种棵树”活动,3年来全国各地已有17万人参加。

  义务植树宣传发动深入广泛,公民绿化意识显着增强。广东省开通植树热线,为群众提供咨询服务。重庆市开展“森林重庆知识竞赛”。内蒙古自治区张贴义务植树宣传画4万多份,发放传单96万份。上海市开展了以“共建绿色家园,同迎世博盛会”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印发了《上海市民义务植树宣传手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把3月12日至4月12日确定为自治区绿化宣传月,通过手机发送绿化公益宣传短信200万条。农业部以“让绿色覆盖中国”为主题开展了全国种草绿化宣传周活动。河北、黑龙江、辽宁、湖北、江西、重庆、青海、甘肃、四川、西藏、新疆等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了“种草、爱草、护草”的宣传活动,共印发各类宣传、技术资料12万多册。中国石油华北油田公司还开展了“绿化电视片展播”活动。

  据统计,2009年有4.1亿人次直接参加义务植树,栽植树木18.1亿株,另有1.8亿人次通过间接方式履行植树义务,折合栽植树木6.7亿株。全年共有5.9亿人次参加各种形式的义务植树活动,植树24.8亿株(含折合株数)。截至2009年底,累计有121.1亿人次参加义务植树,植树563.3亿株。

  二、现代林业建设扎实推进

  林业改革取得重大成效。2009年6月,党中央召开了新中国成立60年来的首次中央林业工作会议,对林业改革发展作出全面部署。在中央林业工作会议精神的鼓舞和推动下,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取得了重大进展。目前,已有福建、江西、浙江、云南、辽宁、河北、湖北、安徽、重庆、贵州10省市基本完成了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任务,另有12个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已全面推开,其他省(区、市)正在进行改革试点。全国完成林地及林木确权面积1.01亿公顷,占集体林地的59.4%,发证面积0.76亿公顷,占集体林地总面积的44.6%。与此同时,公共财政支持林业发展制度逐步完善,农村林业金融制度开始建立,集体林木采伐管理机制改革取得突破,林权流转行为逐步规范,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建设扎实推进。随着改革的深入推进,林业成为新的投资热点,社会资金开始向林业流动。林改后,农民和林地的潜能不断释放,农民造林育林护林的积极性空前高涨。在国家造林面积持续增长的同时,农户、企业等社会造林面积大幅度增加,广大农村出现了全家护林、合作护林、精心护林的可喜局面。

  生态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森林生态系统建设成效明显,全年完成造林588.47万公顷,森林面积大幅度增加,森林质量明显提升,森林保护进一步加强。据第七次森林资源清查,全国森林面积1.95亿公顷,比上一次清查净增0.21亿公顷;森林覆盖率20.36%,净增2.15个百分点;活立木蓄积量149.13亿立方米,净增11.28亿立方米;人工林面积0.62亿公顷,净增840万公顷,继续保持世界首位。三北防护林工程重点区域治理得到加强,工程建设与小城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突出重点区域治理、封山(沙)育林和特色产业基地建设,累计完成造林118.64万公顷。沿海防护林工程实现了基干林带合拢。退耕还林工程完成荒山荒地造林和封山育林118.68万公顷。长江防护林工程两湖两库治理效果明显,林业血防工程建设规模进一步扩大,太行山绿化工程建设涌现出山西长治等一批典型,珠江防护林工程、平原绿化工程稳步推进。天然林保护工程区全年完成公益林建设154.2万公顷,其中,人工造林27.81万公顷、飞播造林15.33万公顷、封山育林111.1万公顷,管护面积达1.04亿公顷。湿地生态系统保护恢复取得新成效。实施了湿地生态保护恢复工程,启动了第二次全国湿地资源调查,全国新增国家湿地公园试点62处,国家湿地公园试点总数达到100处,新增浙江杭州西溪湿地1处国际重要湿地,中国国际重要湿地总数达到37块,成功举办了“中国首届湿地文化节”,全国湿地保护面积达到1795万公顷,占自然湿地总面积的49.6%,比2008年增加0.6个百分点。荒漠生态系统治理继续推进。颁布实施了《省级政府防沙治沙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组织开展了中期督促检查工作;继续推进全国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建设,启动了第四次全国荒漠化沙化监测。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完成营造林建设任务45.77万公顷。生物多样性保护得到加强。全年新建国家级森林公园22处,新增面积8.3万公顷,新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4处,新增面积7.7万公顷。全国森林公园总数达到2458处(含白山市国家级森林旅游区),总面积达到1652万公顷。全国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总数达到2012处,总面积达到1.23亿公顷,占国土面积的12.8%,为85%野生动物种群、65%的高等植物群落,以及300多种国家重点保护的珍稀濒危野生动物、130多种珍贵树木提供了良好的栖息环境,大熊猫、朱鹮、金丝猴、苏铁、红豆杉等一大批濒危物种野外种群、数量稳中有升,一大批珍贵的森林风景资源和林业自然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

  林业产业体系初步形成。经国务院批准,颁布了《林业产业振兴规划》。一年来,木材加工、木浆造纸等传统产业发展顺利,森林旅游、木本粮油等新兴产业方兴未艾。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设取得新成效,全年完成速丰林基地建设75.8万公顷,累计完成速丰林基地建设730.87万公顷,初步形成了以粤桂琼闽地区、长江中下游地区与黄河中下游地区和东北三省、内蒙古地区为代表的工业原料用材林基地。以森林公园为龙头的森林旅游产业继续保持快速增长。全年森林公园共接待游客3.3亿人次,占国内旅游总人数的17%,增长20%;直接旅游收入219亿元,增长21%,均高于国内旅游涨幅(分别为11%和16%),带动社会综合旅游收入近1800亿元。经济林成为农民致富的重要资源,全年全国经济林种植与采集业产值达到3700亿元,实施了《全国油茶产业发展规划》,全年生产油茶良种嫁接苗近4.2亿株,新种植油茶林8.93万公顷,改造低产油茶林19.87万公顷。全年林业产业总产值达到1.58万亿元,同比增长9.8%。其中,福建省林业产业总产值达到1460亿元,浙江省达到1434亿元,广东省达到1419亿元,江苏省达到1136亿元。

  生态文化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全国各类生态文化协会、学会、促进会、研究会相继成立,各种采风、创作活动踊跃。中国湿地博物馆、退耕还林展览馆建成。以国家级森林公园为主建设了30处生态文化教育示范基地。一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基地落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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