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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湿地保护成社会热议话题
作者:饶春艳 11月28日上午,拉鲁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举行了景观建设项目开工仪式,按照工程计划,明年旅游旺季来临时,拉鲁湿地内除了目前已有的观景台和观光栈道外,可能还将新增3个下沉式钢化玻璃观景平台、木制观光栈道、湿地前后大门、藏式康体路面及前庭、中庭、后庭小型广场。拉鲁湿地有望成为拉萨又一处新的生态旅游景点,向游客开放。 本报11月29日报道后,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市民纷纷质疑:拉鲁湿地是“拉萨之肺”,成为旅游景区后,会不会影响环境?把湿地当成家的野生动物又该怎么办 [反对方] 普通市民:像是肺上长了肿瘤 “作为拉萨一名普通市民,想对拉鲁湿地建景观区说两句。”11月29日上午,西藏电视台导演柯克打进本报热线,对拉鲁湿地景观区的建设提出了质疑:“太不可思议了,拉鲁湿地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我觉得应该尽量减少人为破坏。它可是拉萨的肺啊!修建那么多人工建筑,就像是肺上长了个肿瘤。拉鲁湿地和其他城市的湿地不一样,海拔高,又是全国唯一的城市内陆天然湿地,生态脆弱,破坏容易,保护起来很难,我坚决反对在里面建景观区。” 评审会 :大部分专家不赞成 一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针对是否在拉鲁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建景观区,相关部门今年曾先后举行了两次专家评审会,与会的大部分专家当场提出了异议,认为此做法会给拉鲁湿地带来不利影响,没有投赞成票。他说,国家某部委一位专家前几年在拉鲁湿地进行考察时曾指出,自然保护区应该以自然保护为主,不要有任何人为干涉,“最好连景观树都不要栽。” 法律规定:核心区不得建设施 另一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自治区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办法中第23条明确规定:核心区和缓冲区不得建设任何生产设施;实验区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破坏资源或景观的生产设施。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入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缓冲区只允许从事科学研究观测活动。据悉,已经开工建设的拉鲁湿地景观项目,属于湿地核心区范围。 [赞成方] 开发生态旅游可以促进旅游业 拉萨市旅游局副局长王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对于拉鲁湿地要建景观区的事情,他还不是很清楚。不过,王平说,如果真正开发成生态旅游,对于拉萨旅游业来说,还是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建景观区 市民近距离感受湿地 参与设计的四川国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张毅宏说,拉鲁湿地景观改造工程完工后,可以给市民提供一个近距离感受湿地风光的平台。设计图纸考虑最多的还是环境保护问题,观光栈道尽量靠近湿地南侧修建。 “游客正常速度沿观光栈道参观一圈,大约需要半小时,湿地风光一览无余。”承建该工程第一标段的成都市浦江七建工程有限公司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施工将尽最大限度降低对拉鲁湿地内动植物的影响。第二标段施工方拉萨市达孜县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工作人员称,沿湿地南侧修建的前庭、中庭、后庭小型广场会安放休闲椅,供市民和游客参观时休息。 [湿地背景] “公园”到湿地用了好几年 1999年5月25日,自治区人民政府正式批准建立拉鲁湿地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2005年7月23日,经国务院批准,拉鲁湿地升级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1999年进入拉鲁湿地任管理站站长至今的曲扎告诉记者,9年前刚到拉鲁湿地时,进入湿地过林卡、洗衣服、钓鱼、谈恋爱的市民数不胜数。工作人员刚将东边的市民请出去,西边又是人满为患。“因为人为干扰,野生动物也少,湿地里几乎看不到几只鸟。保护之初,拉鲁湿地的芦苇覆盖面积只占整个核心区的30%,现在,芦苇覆盖面积已达到了70%。我们希望拉鲁湿地二期保护工程完工后,通过蓄水,让湿地北面部分草地也能变成沼泽,长出芦苇来。”曲扎说。 曲扎说,通过劝导和教育,随意进入湿地的人越来越少。2002年,管理站偶然发现通过蓄水,能让退化成草地的湿地恢复成沼泽地。清理泥沙,灌水,到2002年的春天,工作人员在湿地西侧发现草地上冒出了几根芦苇嫩芽,此后,在水的滋润下,芦苇开始“疯长”,昔日光秃秃的草地,如今被成片的芦苇、灯芯草、西藏蒿草掩映。2001年,湿地开始投食诱鸟,4年后,随着湿地环境大大改善,黄鸭、斑头雁等候鸟不请自来,以前没见过的沙鸥、白鹭、黑颈鹤等也来到拉鲁湿地,成为环境改善成果最好的见证者。 拉鲁湿地是目前国内海拔最高、面积最大的城市天然湿地,核心区面积6.6平方公里,占拉萨市城区面积的11.5%。拉鲁湿地每年可吸附拉萨市区环境空气中5475吨尘埃,处理1000吨以上的城市污水。此外,通过光合作用,拉鲁湿地平均每年吸收7.88万吨二氧化碳,产生5.37万吨氧气,在海拔3500米以上的拉萨,如此数量的氧气尤为珍贵,因此拉鲁湿地被誉为“拉萨之肺”。
编辑:Aggi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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