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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湿地地权引发的保护困难
[日期:2009-08-28]  来源:中国广播网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黄河湿地保护困难在哪里?这是此次黄河湿地万里行希图破解的问题。

  饶有意味的是,对这个问题,黄河湿地管理部门的回答惊人的一致:"没有‘地权’,制约了黄河湿地的保护。

  地权为何会成湿地保护的头号问题?湿地的地权该不该归管理部门所有?这是母亲河遭遇的湿地之殇。

  无奈濮阳县2/3的湿地被种上了庄稼

  想用自己管辖的土地,还要掏钱去租。这是濮阳县黄河湿地管理中心办公室主任张洪北不得不面对的现实。

  张洪北说,资金不足是制约湿地保护的主要因素,目前濮阳县黄河湿地管理中心有个想法,一方面向上级部门申请专项保护资金,另一方面依托湿地资源,构建造血机制。

  今年4月,张洪北去山东引进了两只大雁,打算依托湿地资源搞特种养殖。有湿地这样丰富的资源,不用太可惜了。当他把养殖手续办好,准备大干一场时,问题来了——濮阳县约3万公顷的湿地,约2/3被当地农民耕种。如果想占地搞大雁养殖,得向村民掏钱租地,每亩地一年至少要600元。

  还有1/3的土地不能搞养殖吗?张洪北说,根据距离黄河的远近,湿地分核心区、实验区、缓冲区,核心区是绝对不能搞养殖的,剩下的1/3的土地属于核心区,在哪儿搞养殖既破坏生态,又影响河道安全。

  尴尬管辖的湿地被别人开发成景区

  洛阳湿地管理部门,同样遭遇了自己的湿地被别人占的"尴尬"。8月18日,在洛阳孟津扣马村黄河湿地,洛阳市黄河湿地管理处负责人王文博被告知,要带人进入自己管辖的湿地,需要买门票。

  王文博解释说,自己领的人是黄河湿地万里行志愿者和随行记者,不是来旅游的,应该免票。但门卫说,这里已被开发成旅游景区,得买门票。经过一番周折,王文博和志愿者们进入了这块湿地。王文博抱怨说,这是自己管辖的湿地,来这里就是上班,现在被开发了,难道自己上班还要买门票?

  孟津的这块湿地挂着两块牌子,一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一是某景区。为何这块湿地被开发成了景区?王文博说,因为没有地权。

  在这块湿地,记者看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里种的有小麦、有荷花,还有棉花。

  湿地里种这些农作物,不影响野生动植物吗?王文博说,如果是少量地种植小麦,对鸟儿还有好处,但是棉花和荷花,鸟儿是不吃的,这里的荷花号称万亩,极大地挤占了鸟儿的生存空间。

  为给湿地上的野生动植物提供一个好的生存环境,2005年成立的洛阳市黄河湿地管理处,历经4年时间,在协调有关部门后,今年修了道"生态长城"。"生态长城"是道铁丝篱笆,在离黄河约200米处,构建了一条长96公里的保护带,在这片区域,不得种植庄稼,也不允许有任何建筑物或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为鸟类提供了一个VIP包间。

  困境谈了整整4年,才要回部分湿地

  孟津黄河湿地保护区总面积15000公顷,"生态长城"也就是18平方公里,约合两公顷,这么小的VIP包间够鸟儿住吗?

  王文博说,为争取这么大的面积,和村里、乡里谈了4年,不容易呀!他们的工作策略是逐步蚕食,今年弄一块,明年再扩大点,逐步扩大湿地保护的地盘。

  在"生态长城"修建前,孟津扣马村黄河滩营利性的挖沙活动,也对鸟儿的生存造成了不利影响。

  今年1月,河南一媒体报道,孟津黄河湿地是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曾是鸟儿的乐园,现在由于挖沙船等的"入侵",大鸨、东方白鹳、金雕等"常客"越来越少,现在的鸟儿不足往年的七成。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张战平副教授对孟津黄河湿地的现状表示忧虑:湿地保护区种有多种农作物,还有挖掘机挖坑筑坝,核心区游人络绎不绝,当地发展农业和经营旅游业的活动与湿地管理部门管理行为之间的冲突时有发生,使得湿地管理工作处于尴尬的境地。

  亮点黄河风景名胜区成为不失地孤例

  湿地管理部门的确缺乏有效的手段,来制止侵占湿地的行为。

  2006年4月,北京市顺义区有个别墅楼盘自称"中国首个在湿地里种出的别墅"。别以为这是开发商为吸引买家故弄玄虚,在这一楼盘的项目区域内,还真的有方氏渠、夏县营等几块湿地。更让当地湿地管理部门郁闷的是,在湿地上"种出"的别墅竟然手续齐全。

  水流走,鸟高飞,地是别人的,张洪北以此来形容当前湿地保护的困境。

  作为中华民族的母亲河,黄河湿地保护困难在哪里?对这个问题,从上游的三门峡到下游的濮阳,黄河湿地管理部门的回答,竟然惊人的一致:"没有‘地权’,制约了黄河湿地的保护。"

  在沿黄河湿地中,郑州的黄河风景名胜区成为不失地的孤例。公开资料显示,1981年成立的黄河风景名胜区拥有黄河湿地160公顷,横跨黄土高原与黄淮平原两个地貌形态景观区。此地负责人介绍,该区域内黄土类型齐全、横跨两种地貌,由于属于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区内地权归属清晰,开发建设与种植行为绝迹,为动植物提供了良好的栖息和生长环境。

  前瞻湿地只有立法,才能避免"失地"

  从全国管理现状看,中国的湿地面积正在逐步减少,曾有媒体报道,我国10年内湿地面积减少了5万平方公里。

  河南经东律师事务所的成永律师说,按照中国现行土地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所有土地属于全体人民所有,湿地也属于全体人民,政府代表人民行使这个权力,农民当然不能拥有湿地的地权,不过,由于河南的湿地没有立法,既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耕种或开发行为是违法行为。如果进行开发或建设,土地管理部门就可以批准,湿地管理部门的确无权干涉。

  摆在湿地管理部门面前的问题是,农民即使没有任何手续,非法占有湿地,湿地管理部门也无权将其赶走,只能协调土地管理部门执法。

  而另一个不成文的惯例,也使当地农民认为占湿地种庄稼,天经地义。

  王文博说,清朝时皇帝曾下令,黄河滩上的湿地,谁开垦归谁所有,不用向官府交粮,黄河湿地垦种行为实际一直没有停止过。

  不过,5年前,黑龙江已向乱占湿地行为说不!2004年8月1日起,中国首部地方性湿地保护条例《黑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正式实施,擅自进人湿地自然保护区将属违法行为;2006年4月2日,陕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也通过了《陕西省湿地保护条例》,以立法的形式对有"地球之肾"之称的湿地资源加强保护。

  湿地只有立法,才能避免"失地",收复"失地",这是河南沿黄河湿地管理部门共同的心声。

编辑:Aggie |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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