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全国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专题资料|园林数据库-中国风景园林网-中国风景园林领先综合门户
1998年全国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
[日期:1998-10-28]  来源: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1998年12月28日至30日,建设部在广东省佛山市召开了 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座谈会。建设部副部长赵宝江到会并讲话, 建设部城建司副司长李东序主持会议并作了工作报告,建设 部城建司副司长郑淑玲和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全军绿化委 员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分管负责同志及园林城市 城建园林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共106人参加了会议。

一、会议回顾了改革开放二十年来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取得了显著成就。

 会议认为,改革开放二十年来,我国城市园林绿化事业,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国民经济的迅猛发展,全民绿化 意识不断增强,各级政府普遍重视,社会各界积极参入,使 城市园林绿化事业进入快速、健康、全面发展的新时期。截 止1997年底统计, 全国绿化覆盖率达25. 53%,绿地率20. 57%,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为5.54平方米,市容市貌大有改观, 城市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会议认为,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人口快速增加, 城市园林绿化工作也面临着一些新的问题。主要是:一些城 市和部门绿化意识不强,重视不够,绿化指标难以落实;城 市用地紧张,市民拥有的公园绿地等活动空间相对减少;城 市绿地系统规划执行不力;城市绿量不足,城市生态环境恶 化,城市特色不明显,科技力量薄弱,绿化整体水平不高的 问题比较普遍;侵占绿地和人为的破坏绿化成果的现象屡禁 不止;绿化资金不足,现有绿化难以有效的维护和管理;园 林绿化工作的机械化程度低,劳动强度大,职工的工作生活 条件还比较差、待遇低,不利于队伍稳定和园林绿化事业的 发展等。这些问题,都困扰着城市园林绿化事业的发展,必 须引起高度重视,认真的加以研究解决。

二、会议确定了今后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重点

关于今后一个时期城市园林绿化的工作,会议确定,要 以加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为目标,以改革为动力,以创建园 林城市活动为手段,进一步加强行业管理,加强法制建设,加大工作力度,加大政府投入,提高职工队伍素质,提高整 体绿化水平,全面推进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发展,不断改善城 市的生态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一)把学习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改善生态环境 建设的重要指示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来抓。

要深刻领会和全面贯彻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生态环境建设的重 要指示精神,把园林绿化放在加强生态环境建设,促进国民 经济与社会、人口、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这个大局中去思 考,去认识,去运作。坚持以改善城市坏境为己任,为人民 负责,为历史负责,为子孙后代负责,尽职尽责的去做好各 项工作。要把满足市民的需要作为城市建设和园林绿化工作 的基本出发点,把能否改善城市的生态环境,作为衡量城建 工作和园林绿化工作好坏的重要指标。今后城建工作就是要 以创建园林城市为重点,搞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给市民创 造一个良好的城市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各 级城建园林部门要把园林绿化工作摆上重要日程,以建设部 〖1998〗184号文件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指导工作。

(二)积极主动的搞好新一轮机构改革,进一步加强行 业管理职能。随着城市生态环境建设任务的加重,在新一轮 机构改革中,城市园林绿化行业管理职能只能加强,不能削 弱。这次国家机关机构改革,国务院赋予建设部的城市园林 绿化职能范围由原来的建城区扩大到城市规划区。各地要进一步明确职能,采取积极措施,加强城市规划区内的绿化工 作的组织领导和行业管理。各地要加强对园林设计研究院所 的改革,加强园林科研队伍建设。要通过当地政府尽快协调 理顺体制,明确职责。园林管理部门要积极的研究政策,制 订措施,切实把城市规划区内的绿化工作规划好、建设好、 管理好。对于目前一些城市园林绿化行政管理部门职责不健 全,职能不到位,对于有的地方实行企业化管理,管理职能 被非常设机构取代等问题要在这次机构改革中予以理顺。

(三)要坚持政事分开、政企分开的原则,集中精力抓 好城市园林绿化行业的政策法规建设和全行业的管理。园林 管理部门要通过改革从具体的事物中解脱出来,把主要精力 放在抓行业管理、制定宏观政策法规、技术标准规范、市场 的培育与管理和执法监督方面来,制定和贯彻产业政策与保 护、规划、建设管理政策,编制并实施好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加强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创建园林城市活动和城市全 民义务植树活动,搞好大中型园林骨干工程建设。要通过改 革,把该管的事管起来,把该抓的事抓起来,把应该履行的 职能履行好。

(四)要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的规律,搞好园林内部改革。园林规划设计单位要按照部里 有关勘察设计行业改革的的统一规定和要求进行改革。园林 工程建设要在规范园林工程市场,加强监督管理的基础上,逐步推行招标投标制度。施工单位要率先转为企业,推向市 场。园林苗圃要引进市场调节机制,面向市场搞培育繁殖, 面向社会参与市场竞争,有条件的可以直接转为企业,条件 不成熟的可先转为企业化管理,逐渐推向市场。绿化养护管 理工作要引入竞争机制,面向社会,公平竞争。公园行业不 宜过分强调其经济效益,不能搞“以园养园”,更不能以任 何理由转让、拍卖或进行股票上市,要始终贯彻“为人民服 务”的思想,面向社会,服务大众,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 务水平。

(五)高度重视和大力加强园林绿化法制建设,依法维 护和巩固城市绿化成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 厅),要全面开展一次城市园林绿化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 查城市绿地规划的实施情况、地方立法与执法情况、执法队 伍建设情况、侵占绿地情况、砍伐移植树情况、损坏绿化 设施情况、园林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和市场监督管理情况、古 树名木的保护管理情况等。对尚未建立园林专业执法队伍的, 要尽快建立起来;对侵占绿地、砍伐移植树木审批手续不规 范的,要予以规范;对园林施工企业资质和工程市场尚未进 行管理的,要按照规定加强管理,规范市场。要开展集中宣 传活动,加强宣传报道,发挥舆论导向与新闻监督作用。 三、会议对创建园林城市活动提出具体要求 会议指出,创建园林城市活动,是城建行业全面贯彻中 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指示,提高城市建 设水平,加强城市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的重要措施和基本手段,必须坚定不移、卓有成效地坚持下 去。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把创建工作提到重要的议事日 程,切实加强领导,在创建活动中要注意:一是不盲目效仿, 坚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走特色之路。要科学规划,科学 决策、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杜绝千篇一律,一 个模式,要注重发挥本地区、本城市的自然文化等自身优势, 不拘一格的创造特色绿化,走新路子,上新水平。二是不盲 目攀比,坚持实事求是,逐步推进,走全民绿化之路。要实 事求是,逐步推进,综合治理,全面提高。要贯彻“一切为 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的宗旨,发动社会力量搞绿化, 抓好城市全民义务植树工作,注重搞好城市大环境绿化。要 在普遍绿化上下功夫,在提高整体绿化水平上做文章,在大 中型绿化骨干工程上求突破。三是不急于求成,坚持领导真 正重视,措施真正到位,走科技兴园之路。创建园林城市活 动,是一件长期的、持久的、全面的社会系统工程,是城市 建设发展的必然需求,是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也是时 代发展的大趋势。要在绿化意识上进一步增强,领导进一步 重视,措施进一步加强,政策进一步到位,力度进一步加大, 扎扎实实的搞好城市园林绿化工作。要高度重视园林科研工 作,切实提高城市绿化水平。对已经被命名园林城市,要实 行动态管理,建立复查制度。对停滞不前、发展缓慢、管理 不利、水平下降的要予以警告、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的, 要取消称号。 会上,部分城市介绍了创建园林城市的经验和做法及园 林政策法规建设等有关情况。对当前城市园林绿化工作中的 问题展开讨论,提出了一些建议。会议还组织参观考察了广 东省佛山市、中山市、南海市等城市的园林绿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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