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标报名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或园林绿化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 二、报名资格要求: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企业介绍信和报名人身份证(法人委托代理人);5、法人委托书(限本工程);6、岗位证(五大员证,预算员证停止使用,启用造价员证);7、至少提供一项近三年本项目拟派建造师或项目经理500万元以上已完工的类似工程业绩。8、企业“三无”证明。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投标人须按要求接受招标单位依法的资格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方能参加正式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