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工程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4.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园林绿化工程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 5. 投标申请人可从沧州市新华西路,沧州市天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为2010年3月10日至2010年3月1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节、假日除外)。报名时携带以下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企业资质证书。 6. 资格预审申请书封面上应清楚地注明“ 沧州市经济开发区东海中路南侧绿化工程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 7. 资格预审申请书须密封后,于2010年3月18日10时以前送至沧州市天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 8. 资格预审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 7 家投标申请人参与投标并发放《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9. 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