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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斜桥农民集中居住点工程五期绿化工程招标
[日期:2010-05-13]  来源: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项目编号: JJS201005009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江苏
工程名称: 江苏斜桥农民集中居住点工程(五期)绿化工程
招标单位: 靖江市华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 江苏盛天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投资规模: 110.000万元
建筑面积: 0.000平方米
工程简介:
工程编号 JJS201005009
工程名称 斜桥农民集中居住点工程(五期)绿化工程
招标人名称 靖江市华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盛天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江苏省靖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落实
工程地点 新港园区
报名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三级 
企业业绩、信誉:1、本工程报名时间为 2010年5月13日至2010年5月19日,上午9时 至11时00分,下午 1时30分至5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地点为靖江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大厅。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携带有效企业IC卡及项目经理IC卡,在靖江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大厅刷卡。 2、投标人凭报名回执到驻靖江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相关人员处登记并获取本招标工程的资格预审文件。 3、资格预审材料于 2010年5月19日17时00分前送至靖江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大厅,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材料将被拒绝。(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4、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1)具有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2)拟选派项目经理资格条件:必须是本单位的项目负责人,目前无在建工程。 5、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按如下要求: A、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万贰仟元整,要求在2010年5月19日17时前从企业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电汇至:靖江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靖江市江平路分理处。帐号:221301040009990。各投标单位在电汇时须注明工程名称。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基本账户划出,不得以个人或法人公司的办事处或分公司、子公司或他人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 B、投标报名人提交的电汇凭证的电汇人必须与投标报名人的法人名称一致。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报名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视为无效。 C、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D、资格预审合格参加投标的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统一通过网上银行自动退还至原投标人基本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并备案后,及时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投标人基本账户。 E、资格预审不合格或未被确定入围的单位由网上银行自动退还至原投标人基本账户。
报名期限: 2010-5-13|2010-5-19
联 系 人: 陆南
联系电话: 0523-84901812
联系传真:
联系地址: 靖江市中洲路9号行政服务中心附二楼
备 注: 确定潜在投标人的方式:(一)若本工程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少于或只有9家,则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参加投标。(二)若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多于9家时,招标人选择下列第1种方式确定投标人: 1、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参加投标; 2、从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中随机抽取9家(含)以上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资格预审结果通知: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向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并同时向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告知资格预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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