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申请人资质要求:第一标段: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其以上的法人组织或
园林工程施工资质的法人组织;第二标段: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的法人组织;第三标段: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的法人组织。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施工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上述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4.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 投标申请人可到黑龙江泓森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51号503室) 报名(电话:0451-82604260 )并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10年5月 28日至2010年6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
6.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2,000.00元,售后不退。投标申请人须交纳图纸押金,当投标申请人退还全部图纸时,该押金将同时退还给投标申请人(不计利息)。
7.凡来报名的投标施工企业须持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组织机构人员注册证书(二级建造师)、针对本工程出具的"建设工程不拖欠工程款证明"等上述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8.非本省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经黑龙江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入省备案介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