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报名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a.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
b.具备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壹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且同时具备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贰级(含)以上资质。
c.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近三年必须有类似施工经验。
d.企业近三年必须具备类似工程经验。
e. 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施工资质企业为长沙县外企业,执行长县建[2009]99号文要求,中标后备案。
五、报名及投标
1、符合上述条件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施工企业,可于2010年5月31日至2010年6月4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节假日休息)在经开区政务大楼一楼报名。
2、投标申请人报名时携带:①单位介绍信;②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持法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③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④资质证书副本原件;⑤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工程师职称证书原件;⑥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原件;⑦项目负责人及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承包合同、竣工验收备案表。 (上述所有原件资料复印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逾期不予办理。
六、资格审查:基本资格审查。
七、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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