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2、具有《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和《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从2010年6月1日-6月18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节假日除外)在德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发售(地址:德阳市长江东路101号政务中心附楼-公共资源交易大楼3楼市政府采购中心业务室)。报名前请先电话咨询。 五、招标文件售价:第一、第二包每包人民币叁佰元整(小写:300元)、第三包人民币肆佰元整(小写:4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六、投标保证金:投标须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第一包2万元、第二包3万元、第三包4万元,并保证在开标前到达德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帐户(开户名称:德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户行:德阳市商业银行天山路支行/账号:2011100000286006)。开标前须提交交款凭据原件及复印件并经确认后有效(财务联系电话:苏女士,0838-2516251)。 七、联系人:肖先生;电话:0838-2513377(办公、传真)。 八、投标截止、开标时间:2010年6月24日9:10。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现场。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不接受邮寄)。 九、开标地点:德阳市长江东路101号政务中心附楼-公共资源交易大楼开标室(详见1楼指路牌)。 十、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①单位介绍信原件(必须使用统一格式,在附件中下载);②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③作为本公告第三条“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及相关资料;以上①收原件,②③查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请加盖供应商公章,近1年中已参加过德阳市类似政府采购项目的可不提供已提供过的资料),请自带优盘拷贝标书。 资格审查:除明确要求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十一、公告时间:2010年6月1日 |